警察與大炮

編者按:古時有某人娶妻。妻相貌尚可,只是脖子處有一大瘤子。初看不順眼,日久就習慣了;感情漸深,耳鬢廝磨,認為妻真是天下美女。再看別的女人時,覺得脖子細細的、好像缺了什麼、平淡無味……反思我們周圍的人與事,其實不無類似現象。

先講一件最近發生在加拿大的真實的事情。

2005年5月23日是加拿大維多利亞日。早在1901年,加拿大議會就通過了一項法案,將維多利亞日定為全國法定假日。維多利亞日的慶祝以煙火著稱。

友人和妻子、兒子全家於去年移民加拿大。為了謀生,住在郊區,那兒的中國人不多。維多利亞日舉國歡慶,於是友人帶著妻兒也到市區轉一轉。

在市區,也看到有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友人當年在國內也煉過,於是也一起煉了起來。

過了一會兒,其妻大驚失色,一個勁兒拉他快走。友人詢問才知道,妻子看到一些警察帶著大炮過來。而且炮口方向還在調整,看樣子要對著這些煉功人了。

這時一名警察上前與法輪功學員交談。妻又大驚,對友人說,「看,那警察肯定在說『你們再不走,就拿炮轟你們。』」

友人雖然知道煉法輪功在加拿大是合法的,卻也不由得緊張起來。問了一下才知道:那「大炮」是放禮炮用的;那警察過來則是告訴正在閉目打坐煉功的學員:一會兒放禮炮聲音會很大,讓他們心裏有點準備……

原來是虛驚一場。

對於長期生活在海外的中國人來說,這故事或許有點兒離奇。然而,這位友人在大陸有親人因煉功被勞教、以至於家人在國內看見警察就心慌。所以,當我從電話中聽友人講述這件事情時,絲毫不懷疑其真實性,只是覺得苦澀與悲哀。

曾幾何時,我們看慣了、聽慣了身邊的人與事,以及電視報紙中的報導,覺得這就是生活;卻意識不到很多事情其實是畸形的,並非人類應有的正常社會……

比如,我們習慣了特權階層自稱為是「人民公僕」,在輿論媒體中也被稱為「人民公僕」,而干的卻是魚肉百姓的事。對於這種名不符其實的情況,人們已經見怪不怪了。

再如,大陸憲法中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可當貪污腐敗成風,下崗工人食不裹腹時,誰還去把那當真?

再如,憲法中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可是當敢於講真話的異議人士鋃鐺入獄、關心人民疾苦的官員被排擠下臺、和平理性的法輪功學員遭到殘酷鎮壓時,這些所謂的人民的「權利」也就成了一紙空文。

可惜的是,人們在潛意識中已經習慣於這樣了。比如,見到一個貪官時覺得憤慨;見多了,就不覺什麼了;見得再多時,就視其為正常,以至於見到不貪的反倒覺得奇怪了。

再比如,當無辜者被迫害時,本應受社會公眾的同情。可隨便一頂「搞政治」或「反革命」的帽子、再加上特意的輿論操作,就可以使被迫害者名譽掃地、被全國人所聲討、不得翻身。

這些現象,其實就是黨文化長期對人灌輸的結果。在這種作用下,我們已經漸漸的不清楚正常的人類社會應該是什麼樣子的了,以至於看到警察將大炮對著人民時卻視其為正常……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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