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死刑執行流程:新兵行刑使用特殊子彈一槍斃命

現在的死刑應該是由法警來執行,似乎是注射毒針。以前的行刑手一般從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選,死刑犯被帶到刑場後一排跪開,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槍,站在死刑犯的背後兩步距離,然後由法醫將刺刀頂在死刑犯背後的心臟部位,以保證擊中心臟。

  最後驗明正身後由一武警喊口令執行死刑。

  刑場上的氣氛是非常恐怖的,所以經常會有一些新兵臨時怯場,要不就是扣扳機扣不完,要不就是沒發射就跳開(一般開槍後向右邊跳開),當時覺得很滑稽。開過第一輪後,由法醫上前檢查,如果發現還沒斷氣的(一般第一槍不會死),那麼還要補槍,我見到最多的一個是補了五槍。

  確定死亡之後,在各公安、法院、武警等單位撤離刑場的時候,守候在旁的醫生就會馬上上去要器官,當然是無人認領的。海南的死刑還有點人情味,不打腦袋,聽說上面是直接站在身後用步槍設計腦袋的,經常頭都不會完整,也就是死無全屍。

  中國的死刑是如何執行的

  普通老百姓進入刑場一覽死囚伏法幾乎是不可能的,這種不可能為死刑的執行過程塗上了一層層神秘的色彩。於是,有關「槍斃人」以及「槍斃人的人」的各種傳說和猜測就在民間流傳著……對此,河南鄭州武警部隊一名多次給死囚執行死刑的武警戰士糾正了一些說法:

  1.執行死刑的都是武警

  普通群眾一直弄不清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才有權力或能力合法地處決一個罪惡的生命。

  建國以來,負責執行死刑的都是公安戰士。1982年以後改由新組建的武裝警察來執行這項特殊的任務。執行死刑任務是正常的任務之一,每個武警戰士自入伍以後都要在這方面經過嚴格的訓練。這項任務並不是誰都能執行的,除了在軍事等方面具有很強的素質外,還要有很強的心理素質。能夠出任射手的人在軍營裡都是各方面都出類拔萃的戰士。

  「人們傳說中的槍斃人要戴口罩、戴墨鏡,其實那只是一種傳說。在偏遠的地區尤其是農村,可能有。但在城市,沒有這種情況。很早以前,曾向武警發過手套、眼鏡,主要目的是為了防寒、避光,但沒有人真正用這些東西。因為很不方便,戴眼鏡影響視線,戴手套影響操作。那種槍斃一個罪犯要立個三等功什麼的說法更是不可能的。執行死刑犯只是武警的一項任務。」

  2.槍決罪犯用的子彈經過特殊加工

  「有一次有人問我,聽說槍斃人一槍打不死就用刺刀挑,哪有的事啊!這裡有一套嚴格的法定程序,武警接到執行命令任務後至少要訓練兩天。刑場執行槍決要求只聞一聲槍響。這種程序上的嚴格規定源於兩個原因:法律的威嚴,還有人道。槍決罪犯的子彈是經過特殊加工的,目的是為了增加破壞腦組織的強度,但並不是民間傳說的炸子兒。」

  「每一個死刑犯在押赴刑場時都由至少四名武警押解,射手槍膛裡只裝一發子彈,要求準確率極高。即使出現偏差也要由副射手補射。所以那種打不死就用刺刀挑的說法根本就是錯誤的。」

  3.執行死刑的那天,管教幹部都要進號轉轉

  處決死囚並不輕鬆。因為罪犯已經知道時間不多了,他們的情緒會很不穩定。

  「所以,一旦終審裁定下達,看守所就在管理上採取措施了。先是調號(房),這一夜管教幹部要進號。基本上是輕刑犯負責看死刑犯,防止他們自殘、自殺或者傷害他人。據說,槍斃張金柱的前一天晚上,看守所長也親自進號了。幾乎所有的死囚在臨刑前,都要給家人寫信,即使是文化水平不太高的人也會要求別人代寫。也有的會整夜一言不發,也有的會哭。死囚臨刑前的那一夜是很震撼人心的。出於人道,這時候基本上會滿足他們的一些要求,想吃什麼就給他們做什麼,想抽煙也會無條件地供給,但酒是不能喝的。可一般情況下,沒有人能吃下去,也沒有人能睡得著。他們大多都在給家人寫信,不停地寫,那些揚著臉望著窗外若有所思的人一般都是外地流竄作案的犯人。幾乎所有的死刑犯都是瞪著眼到天亮,沒有人知道他們在想什麼。」

  4.每次行刑前都要到市郊找刑場

  有射手告訴筆者,直到上車那會兒仍然不知道刑場在哪兒,但有紀律規定不能問。

  他這種感覺是正常的。確實是這樣,但他這種說法不是很規範。其實並不是走哪兒是哪兒,劃定刑場是一項非常複雜的工作。北京、上海、廣州等地都有固定的刑場,而鄭州由於種種條件目前還沒有。所以,每一次的刑場都不固定也正是這個原因。

  「白天出去看地方找刑場太惹眼,一般都安排在晚上,還不能開法院的車,得悄悄的。」刑場事先不警戒,高度保密,知道地方的其實只有極少的幾個人。鄭州現在理想的刑場已經越來越不好找了。刑場的要求是很高的,道路交通要好,不要離公路太近,裡面的位置要大,不能讓太多群眾圍觀,還要便於行刑。同時,前面最好有障礙物,防止飛彈殃及無辜。更重要的是要做到萬無一失。

  「很多時候都已經是下午2時了,我還在市郊來回地轉。執行死刑的刑場一般都選兩個,一個作為備用,目的是防止意外,也就是特殊情況吧!但這種特殊情況迄今為止鄭州還從未出現過。我曾經特別滿意一個刑場,但只使用了兩次就被當地群眾用磚砌起來了,這等於是被破壞掉了,因為老百姓忌諱。隨著鄭州經濟發展,城市規劃也越來越好,找一塊理想的刑場更難了。」

  5.有的死囚的褲腿用麻繩紮了起來

  「的確,有這樣的情況。因為別看許多罪犯在作案時窮凶極惡,視人命如草芥。但真正讓他面對死亡時,內心的那種因極度恐懼而導致五官扭曲和精神崩潰也是挺嚇人的。在下達終審裁定時,有不少死刑犯面如死灰,雙腿甚至全身都在不住抖動。法律文書還沒有念完,人們常說的尿了一褲的現象並不少見。1995年5月 7日,執行30名死刑犯時就有一個當即癱倒在宣判會上,口吐白沫。法警將他拉起來時,他已經成了一攤泥。但就是這麼一個懦弱的人,在綁架、殺害一名兒童時,不管孩子如何撕心裂肺地呼喊,他都麻木不仁,十分殘忍。很多這樣的死囚,在真實地面對死亡時全沒了犯罪時的瘋狂。這時候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針對諸如大小便失禁等情況,往往用麻繩把他們的褲腿紮起來。當然,這種細微的處理一般人是看不出來的。」

  6.「紅色終結者」記不清死刑犯的臉

  有人說,死刑犯臨刑前會和武警交談,其實這也僅僅是一種猜測。

  「我是一名射手,在任務分下來時,只知道有幾個人,分別是幾號,既不知道罪犯的姓名也不知道他們的犯罪事實。我們只認號不認人。死刑犯交給我們後,我們與死囚的接觸只有幾分鐘。在刑車上,有時候公安為了緩解第一次執行任務的武警戰士的緊張情緒還和死刑犯輕鬆地聊兩句,而我們是根本不允許和他們有任何對話的。有時候,在車上有罪犯會對我們說,到時候痛快點,讓我少受點罪。其實這時候我們恨不得千刀萬剮這些惡魔,但我們有紀律,我們是在執行任務,我們槍裡也只有一發子彈。那時候,作為射手心裏想得最多的就是,怎樣把這一槍打好。這是人民賦予我們的權利,很神聖很光榮。槍響那一刻,滿目都是紅,有時候罪犯的腦漿也會濺到臉上,很噁心。槍聲響起後,也許有的人要折騰幾下才斃命。這時候心裏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人的生命就這樣輕而易舉地結束了,而且還死得可恥。」

  講出這番感受的武警今年24歲,經他手已經處決了23名死囚。他說他行刑後的最大感受就是「永遠不要犯罪,永遠不要與人民為敵!」

  我們這執行的確實是法警。

  執行的程序和方法與天蟹說的差不多,我參加過兩次刑場的警戒,離被執行人也就十米八米的距離吧。

  記得去年有一個在公審的時候對押解他的武警說:「別緊張,你一緊張弄得我都緊張了!」

  記得有一次執行死刑的時候,一個死刑犯突然轉過頭來對看守所的幹事(哪個監倉有執行死刑的,幹事都要跟到刑場)喊道:「幹事,多謝照顧,改天回來找你喝酒。」當時那個幹事臉都白了,我們在旁邊覺得挺好玩的。

  現在似乎各地都在搞注射,這樣比較人道一些。像那樣坐電椅,三萬伏的高壓一個不慎把人活活烤焦還沒死,那就挺慘!

  我們這裡的是:

  1. 看守所的武警中隊派武警執行,每次兩個,一個輔助,另一個執行。

  2. 使用的是自動步槍,裡面一發子彈。

  3. 打完後,法醫用一根金屬捅條插入彈空,攪一下,然後對旁邊檢察院的說:一槍擊斃,死了。

  4. 補槍的情況我沒遇到。全部都是自動步槍頂住後腦打,般來說不會失誤。

  5. 罪犯從刑車上脫下來,基本都癱了,把他架著跪在地上,武警中隊長喊:預備,執行武警用槍頂住後腦,助手武警扶住罪犯的左肩,在打的瞬間放開,喊打就開火了。

  6. 我參加的都是這樣,最壯觀的一次冬天,在一個河邊的白雪的上,一次執行7個,有個女犯,故意殺人的。

  我們這兒是由法院的司法警察執行。

  到達刑場後,讓犯人跪下,對他說:張開嘴,子彈會從你嘴裡穿過去,配合點就不會破相了。用54式挨著後腦,一槍下去當場斃命,通常不會補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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