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家庭不幸,老公因吸毒先被開除,後因販毒被判刑收監。
她:事業有成,連續6年被評為銀行系統先進工作者,40歲當上支行行長。
她:利慾熏心,挪用巨款借給少女時代心中的「白馬王子」。
她:東窗事發,聞風潛逃至白銀,5月27日,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抓捕過程:一封神秘舉報信
4月初的一天,蘭州市某銀行紀檢部門接到一封匿名舉報信,信中反映該銀行下屬的二級支行女行長李動於2001年10月將銀行的100萬元現金私自借給天津的一名男子,至今沒有收回。行長與該男子有某種特殊的關係,兩人互相來往十分詭秘。
這一舉報立刻引起了紀檢部門的高度重視,他們迅速成立調查組,從側面展開秘密調查,核實舉報信的真實性。同時,對舉報對象李動的活動進行暗中觀察。
從4月10日開始,銀行稽核監察部門組織專人對李動所在支行的收貸款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果然發現了一些蛛絲馬跡。
4月14日下午,當調查組準備再次對銀行有關賬目進行核查時,卻發現李動莫名其妙地不見了蹤影,其父母也不知道她的下落。銀行紀檢組敏銳地意識到李動可能獲得風聲,畏罪潛逃了。次日上午10時許,銀行保衛處的同志火速趕到市公安局報案。
警方成立專案組
蘭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大隊受理了此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根據報案人提供的情況,偵查員初步認定這是一起由銀行內部人員組織策劃的非法挪用公款案。於是,一大隊成立了專案組,由偵查員金浩元、楊軍負責,其他隊員配合,全面開展查控緝捕工作。15日,專案組獲取了一條十分模糊的線索:近期,李動與一個天津口音的男子和一個白銀地區的女子電話聯繫頻繁。種種跡象表明,那個天津人有可能就是借走100萬元巨款的男子,並且已經到了白銀。專案組立即調兵遣將,派幾名偵查員急赴白銀開展排查工作。當天下午4時許,蘭州、白銀兩地警方密切協作,將目標出現的範圍逐步縮小到白銀市區以西。
白銀火車站收網
4月16日,正值週六。參戰民警放棄休息,在目標可能活動的地方嚴密佈控。中午時分,偵查員截獲了一條重要信息,李動和天津人已買好了去內蒙的火車票,準備乘坐下午4點多的火車外逃。
獲悉此訊,兩地警方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抓捕方案。根據車站的地形特點,十幾名便衣警察,埋伏在車站檢票臺、候車室、售票處及站臺的出入口,等待目標出現。
下午3時許,從熙熙攘攘,車水馬龍的車站小廣場閃現出一男三女四名可疑之人。他們互相拉著手,嘀嘀咕咕,好像在說著什麼。隨行的銀行保衛人員一眼就認出,其中一個四十來歲的女子正是李動,那個男子可能是天津人,另外兩個女子是誰,不得而知。
是立即行動,還是靜觀其變?抓捕組緊急召開現場會,決定嚴密控制,先不急於動手,看看那兩個女子是否同夥。
此刻,站臺廣播員正在預報車次和時間,乘客們排成幾條長龍陸續進站。十幾分鐘後,那四個男女也開始挪步,李動的神態顯得有些緊張,不時向四周張望。那兩個女子拉著她的手錶現出依依不舍的樣子。很快,他們四人隨著人群進到檢票口。這時,抓捕組發出「行動」的命令,幾名便衣警察悄悄從四面迅速包抄過去,將四人牢牢控制起來。
下午6時許,警方對四人進行隔離審查。兩個女子分別是李動的表妹和好友,而那個男子正是警方欲查緝的天津人。經過耐心細緻的法律政策教育,當晚10時30分,兩人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成長經歷:平步青雲當上支行行長
李動曾經是一個事業有成的女強人,由一個普通的招待所服務員,一步步發展成為蘭州某銀行下屬二級支行的行長。
現年44歲的李動出生在省城蘭州的一個普通幹部家庭。從小父母就離異了,是母親把她拉扯大的。後來,她跟母親和繼父生活在一起,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1977年12月16日,李動被蘭州軍區某招待所招為服務員。
由於李動家住城關區一銀行家屬院,作為招待所服務員,她的想法是每天認真干好工作,按時回家休息。1982年,她結識了一名在蘭州某銀行工作的小夥旺海,在旺海的幫助下,兩年後她被調入城關區某信用社任會計。
家庭不幸事業如日中天
李動結婚後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剛開始,丈夫對她的工作十分支持。由於她工作積極踏實,很快被評為銀行系統先進工作者。從這之後,她連續6年被評為銀行系統先進工作者。為了能給自己「充電」,1990年,她考入四川銀行學校,學金融專業。畢業後,她被銀行有關部門評為會計師。1997年6月30日,她被任命為某銀行金昌路營業所副主任。在此期間,她的事業有了發展的空間。四年後,在基層營業所幹了多年的李動被銀行直接任命為某支行行長。
然而,不惑之年的她在家庭上卻是一個不幸的人。她老公在某銀行開車,因吸毒被單位開除,後又以販養吸,被收監判刑。兩人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孩子由她撫養。她咬牙挺過了一道道難關,把兒子拉扯成人,並且考取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學。但正當她事業如日中天,春風得意之時,一位昔日相識,一度失去聯繫的男子闖入了她的生活。男子自稱發展事業,要求身為行長的她給予資金援助。
墮落之旅:豆蔻年華結識一名帥哥
1977年12月16日,李動從事招待所服務員期間,結識了在蘭州某部隊服役的天津人曉明。曉明是軍區體工隊的一名足球健將,當時足球隊在軍區招待所駐紮訓練。曉明人長得十分帥氣,隨著兩人交往的加深,李動對之產生了傾慕之情。後來,由於工作關係,曉明從部隊轉業回到天津老家,兩人就再未聯繫。 2001年6月,兒子考取了北京一所音樂大學。9月初,她送兒子到北京上學,到天津找同學玩。在一次偶然聚會時,她與多年不見面的朋友曉明不期而遇。
曉明從部隊轉業後,回天津市直機關部門工作,後到該部門下屬的一家公司就任副總經理。當李動談到她已經是某銀行二級支行的行長時,她很有成就感,曉明對她大加讚賞。分手時,兩人互相留下了電話號碼和聯繫方式。
利慾熏心作出糊塗選擇
一個多月後,曉明給李動打電話稱,公司要擴大經營範圍,投資房地產和超市,可資金緊缺,需要借點錢。曉明承諾,如果借100萬元,就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相當於一年賺利息6萬元。恰好李動當年的還貸任務完成得比較好,還多收了110餘萬元貸款,她用這些款項私下給自己開了一個賬戶,以備急用。現在朋友用錢,還有不菲的利息,何樂而不為呢?於是李動十分痛快地答應借給他100萬。他們簡要寫了一份協議,說明借還款事項,時間為一年。
法律規定單位職工,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將資金借與他人或單位,超過3個月者就可構成挪用公款罪,5000元以上即為重大案件。李動出借了100萬元巨款,並且是1年時間,這意味著什麼,她心裏十分清楚。但利慾熏心,加之兩人之間特殊的情感關係,她便不假思索地做出了糊塗的選擇。10月初的一天,李動私自作主將100萬元打到天津某集團公司的一個賬戶上。
時光如梭,轉眼一年過去,還款時間到了,曉明只給李動打過來6萬元利息,說本金他再用一年後一併歸還。11月,曉明又打電話借錢,李動對曉明的話深信不疑,她從銀行拿出還貸的10萬元零頭,加上曉明給她的6萬元利息,一共16萬元,打到曉明的賬戶上。2003年10月,還款的日期又到了,曉明以公司資金運轉緊張為由,一拖再拖。實在瞞不住了,就吐了實情,原來,他將借到手的116萬元現金投到期貨生意上,全部虧完了。李動儘管十分生氣,但也沒有辦法,兩人只好暫時瞞著。
豈料,紙裡面終究包不住火。今年年初,借款之事被他人知道,並向銀行紀檢部門寫了匿名舉報信,要求查處。4月中旬,銀行紀檢開始暗中調查此事,李動知道東窗事發。14日,她便和曉明一起跑到白銀,在其表妹那裡躲了一夜,並商量坐火車出逃。她一個蘭州的好朋友,專門趕到白銀為她送來了衣服。不料,一行四人在白銀火車站剛露面,就被公安人員收入網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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