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兒童醫院對趙一鳴病情誤診誤治的申訴報告(組圖)

面對這樣血淚般的控訴,我不寒而慄,潸然淚下。

「救死扶傷」是醫生的天職,也是醫生這個職業在社會中賴以立足的基石。鑒於醫生的這一神聖職責,人們通常把「白衣天使」這一聖潔的稱號送給醫生。然而,在本文中這個天真可愛的三歲孩童面前,「白衣天使」卻搖身變為一切痛楚的締造者。更令人髮指的是,該醫院至今仍然不肯承認悲劇是誤診的結果,卻表示希望孩子家長提出一些條件,把事情了結。這種匪夷所思的做法究竟暗示了什麼?相信答案已不言而喻。

孩子父親的申訴報告,原文如下:
關於兒童醫院對趙一鳴病情
誤診誤治的申訴報告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

我兒趙一鳴,男,3歲6個月,於2005年2月28-3月3日因發燒和扁桃腺化膿在兒童醫院門診連續輸液治療,治療無效於4日住院(兒童醫院內二科)。經主治大夫雷東紅檢查,起初症狀為持續高燒、淋巴結腫大、扁桃體化膿,嘴巴乾裂,當天進行骨髓穿刺及其他檢查後確診為傳染性單細胞增加症及冠狀動脈擴張併發症。

一、孩子病情發展情況
入院後2天,趙一鳴當天體溫最高達38.5和38.7度,經服用泰諾退燒藥降至正常。3月6日-3月15日治療期間體溫一直正常。3月16日再次發燒,3月17日和18日持續發燒,但中間服用泰諾和美林後體溫能轉至正常。3月19日體溫基本正常。3月20日晚8時達38.5,服用泰諾後轉正常。3月21日體溫基本正常。3月22日中午再度發燒,3月23日、24日、25日、26日達到高峰,退燒藥降溫不起作用,並持續到27日。病情惡化,已轉為中毒性大泡表皮鬆解症。27日上午10時轉入皮膚科搶救。經大劑量激素、免疫丙球蛋白、人體血漿等藥物的聯合治療,孩子的生命得以保住,但身體各器官的機能嚴重受損,孩子的眼睛已經落下終生殘疾。病人於2005年4月19日在醫生的建議下出院。
4月21日眼科復趁,眼科主任當即趁斷孩子的眼睛已經不可能再康復;再過一個禮拜,按出院前的計畫,還要去呼吸科複診肺功能,孩子將做一次肺部CT檢查。今後不知還有多少次檢查等著我們的孩子。


孩子住院前的照片


二、兒童醫院誤診誤治的主要事實

1、 門診誤診誤斷。
2月28日,孩子有些沒精神,沒送幼兒園,下午覺得不對勁,帶他到兒童醫院就診,當天就診的醫生給做了血常規,化驗結果白細胞為19.8×109,確診化膿性扁桃體炎,予以靜脈點「鋒派新」,連續三天,並開了白天口服可福樂、安吉含片、黃桅花的藥品。之後的三天,我們都是下午下班後趁人少去醫院輸液,以防交叉感染。3月1日門診醫生說有點像喉炎,輸液時加了激素。3月2日門診醫生說又不像喉炎,停了激素,加了羚羊角口服液,輸液過程中因感孩子的病情並沒好轉,特意問門診大夫次日是否還來輸液,大夫說燒不燒都不用來了。就這樣,看了三天的病,每次大夫都是看嗓子,聽心肺,再輸液,沒有一位大夫考慮給換藥,或者看看淋巴結、或者再做一次血常規等檢查。孩子的病一點沒有好轉,而且越來越重,回家後不吃不喝,嘴也腫了,脖子也腫了。第三天的晚上孩子用美林退熱藥退不下去後,我們於次日凌晨6點帶孩子又去醫院急診,查血項和驗兩便,結果白細胞增至2萬4,另外白蛋白有2個「+」,於是當即挂專家門診,大夫說口腔嚴重潰爛,扁桃體嚴重化膿瀰漫,輸液換了羅氏芬,並說第二天見不見好都來複診。3月4日上午我們繼續挂了這位專家號,該大夫說建議住院觀察。五天內在兒童醫院門診經四名大夫看病,卻什麼也診斷不出來,這是孩子被一再誤診誤治的開始。

2、 絕症療法。
趙一鳴的病情如此惡化,與醫院連續出現低級失誤、不負責任的職業行為密切相關。入院治療10天左右,醫院對趙一鳴病情的起初治療效果較為明顯,EB病毒由原來15%降至2%,冠狀動脈擴張於3月11日恢復正常。心臟功能和肝功能也逐步恢復正常。3月14日下午家屬去看孩子時,主治大夫說孩子的治療很順利,各項指標都在好轉,但心肌酶高。建議用護心通保護心臟,如果家裡有條件可以出院,但需保證每天兩次輸液,考慮到護心通其它醫院可能沒有,我們商量還是住院恢復。就在孩子按照原治療計畫一個禮拜出院的前夕,卻發生了令家屬疑惑不解、做夢也想不到的結果,患兒的病情惡化到直接威脅生命。
孩子剛住院,首先判斷白血病,孩子第二次發燒時,醫院再次懷疑白血病、然後說不是白血病,那就是淋巴餾,於是先做第二次骨髓穿刺、預備禮拜一(3月28日)做活檢,天哪!當時,孩子的全身皮膚已呈黑紫色,所有退燒藥均不起作用,為何不想想藥物中毒和過敏的可能呢?難道不到100%的把握,你們就不停止手裡的毒刀,繼續給孩子開膛破肚?這裡我想引用內二科幾位好心的護士說的話:「這哪裡是治病,簡直在給你們的孩子做活試驗!」

3、 致命誤診。
趙一鳴在治療過程中二次出現發燒和全身水腫的現象(第二次比第一次更嚴重、更無法控制),已經出現藥物中毒的前期症狀。同時,此時的孩子已出現「大泡表皮鬆解的症」的諸多症狀,如稀便、寒顫、全身皮疹(因為傳單的皮疹和大泡松解的症狀不同,且傳單復發可能性小,程度也小得多),但主治大夫並未採取有效的治療措施和對症的解決方案,出現了嚴重的誤診誤治,雖然考慮了藥物過敏因素,也只是在3月25日上午停了2小時藥觀察;隨即當天的退燒藥的劑量由正常的3 毫升加至5毫升,最大一次是美林7.5毫升,加速了孩子病情的惡化。
孩子治療期間,陰囊首先腫脹,家屬多次提醒和詢問大夫,大夫未予理睬,只是搪塞以後等外科專家會診,甚至認為是原發病反應;3月16日家屬探視時第一次發現孩子皮疹佈滿全身,曾提醒大夫是否藥物過敏,大夫予以否認,因19日驗便結果有膿細胞就簡單認為屬於腸炎反映,3月21日皮疹才漸消退,體溫暫時正常;但22日又開始發燒,23日第二次出現大面積皮疹,24日全身發紫,家屬再次提醒大夫是否仍屬藥物過敏,但醫院按照原發病反覆施以治療,孩子連續6天體溫均在38-41度之間,最後轉為大泡表皮鬆解。

4、 人為拖延。
3月23日晚,孩子一度高燒達40.7度,同時伴有寒顫,身上皮診連成片,腫燙.孩子母親焦急地找值班大夫,大夫的回答是「寒顫是因為痒的」,又問有什麼辦法給孩子減輕痛苦,得到的答覆是「等明天領導來」。我們的孩子最需要的是大夫,領導來幹什麼?孩子25日已出現全身皮膚起泡現象,瞭解皮膚病的醫生都應該能判斷出來這是何種病。中午12時左右,孩子體溫始終在39度以上,為了使體溫降下來,我請了值班的兩位護士把孩子的嘴巴和頭部按住強行餵水,結果發生了令人恐怖的一幕,孩子臉頰上的皮膚被揭開了,手上、肚皮等多處還有核桃大的氣泡,這才使主治大夫慌張起來,請來皮科大夫會診。直至下午5時,大夫才告知我當天骨穿結果原發病並沒發展,孩子的病情為「中毒性大泡表皮鬆解症」。我們要求轉皮膚科治療,但醫院卻說皮膚科沒有床位,只能等禮拜一。其實,已經是禮拜五了,如果不轉,按照醫院的常理,最快也只能是禮拜一。(事實上,後來我們瞭解到,皮膚科並不是沒床位,只是他們認為我們孩子的病情還未發展到最高峰,沒有100%的把握定論而已)

5、 良知何在。
即使這樣,禮拜六你們建議我們轉ICU,ICU的張大夫來告訴了我實情,她說她們雖有一流的搶救設備,但缺乏治療皮膚的經驗和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同時也沒有單人病房提供特殊護理,加之ICU裡全部是中度病毒感染者,我考慮再三,堅持轉皮科,其次是仍然在內二科接受治療。後來甄大夫對我說內二科醫生的實力多麼強,用的又是皮科的治療方案,所以就繼續在內二科接受治療。誰曾想,這天差點成了我和兒子訣別的日子,那天晚上,孩子的呼吸已經嚴重加促,大面積水泡開始潰爛,全身異常搔癢,神情高度昏迷,雙手亂抓全身傷口,嘴裡說著胡話,可當值大夫對此卻置若罔聞,最後用鎮靜劑仍未起作用。其實是孩子的頑強毅力幫他度過了那一夜。更可氣的是,既然你們不給我及時聯繫轉皮科事宜,還讓我寫下不轉ICU的理由,我當時竟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寫了並簽了字。你們認為這樣可以逃脫責任。既然這樣認為,說明你們已經知道孩子的病情非常危重,連護士記錄單中也寫道「患兒病情危重」的記錄。禮拜五下午為何不給我們說,為何不下病危通知書?如果真這樣,為了保孩子的命,我當然會同意轉ICU的。

6、 醫風敗壞。
趙一鳴病重期間,醫生的職業道德差、業務水平低、服務態度惡虐讓我們大失所望。他們不僅不能及時瞭解患者的病情和理解病人家屬的痛苦心情,在患兒連續發燒40度以上退燒藥不起作用時卻在一邊睡大覺,我想問如果換成你自己的孩子,即使不是上班時間,你能睡得著?家屬在瞭解病情時,竟然照本宣科,敷衍了事,卻將我們最為關心的事情拋在腦後,置之不理!你們口口聲聲強調,不只是手裡只有我們家一個孩子,不可能瞭解每一個孩子的病情。可我們把孩子交給你們,你們就有責任全力以赴給予治療,難道這也是病情耽誤的理由?更令人失望和痛恨的是,3月26日晚孩子的渾身的疹子開始發紫,渾身腫漲,幾天來,所有治療方案對孩子都不起作用,渾身的不適讓孩子燥動不安,孩子的病狀讓我想到燙傷的情景,萬般無奈之際,孩子母親打了班值領導電話,得到的答覆是「這事你們不是白天反映過了嗎?病要一天一天的治,你想要什麼結果?」一個領導如此說,孩子的病到這個地步,可想而知。孩子母親說:「大家換個角度想想,如果是您的孩子」,他沒等說完,就不耐煩的說:「你甭跟我說這個。」這就是一個全國性著名兒科醫院的領導,一個在工作崗位上的共產黨員給患者家屬的話。試問這位領導,您的黨員先進性就是這樣在患者面前體現的嗎?

7、 無理刁難。
3月27日上午,是禮拜天,激素在孩子體內逐步起了作用,在物理降溫的同時,體溫控制在38.5度內。孩子因在26日夜生命出現了極度危險,同時也度過了最危險的時刻,可能是怕擔太大的責任,你們的堯主任帶著皮科徐主任來讓我轉皮科,但就在我們正要急忙收拾東西時,你們卻提出再繳納10000元錢,令人不解的是當時我們的帳上還存有7000多元餘款(3月25日剛剛存了10000元),當時是禮拜天,單位不上班,我們根本沒有準備,幸好我愛人隨身戴著工資卡取了4000元錢,連同親友看望孩子時留下的1000元才湊足5000元,你們這才勉強同意。入院期間,我們從未拖欠醫療費,為何在孩子生命最危險的時刻,你們卻以醫療費不夠再次為難我們?孩子出院時帳上為何仍有15000元押金,我就是害怕再因醫療費不夠耽誤孩子病情的!

8、 致命打擊。
出院後,第一件打擊就是孩子的眼睛最終未能逃脫厄運,4月21日,我們去眼科複診,眼科主任說我們的孩子眼睛再也不會康復了,認為我們孩子眼睛內的眼球瘢痕與正常人不一樣,所以留下後遺症,與治療和護理不及時無關。孩子為說的異常輕鬆,這還不是兒童醫院一手造成的!治療眼睛受了那麼多的痛苦(每天大夫是用玻璃棒擦眼睛內膜,不用麻醉,這樣的痛苦成年人受的了?),可到頭來還是難逃厄運,留下了淚道堵塞和一系列不可想像的眼科疾患。

9、 何謂中西醫結合?
內二科號稱以中西醫結合治療為特色,但在我們孩子身上卻用了大量的抗生素等其他西藥,中醫治療少之甚少,除了最後無可奈何時用退燒湯劑,幾乎沒有。你們中的甄大夫明知中醫治療安全性大,副作用小,為何對我的孩子不施以中醫方案,反進行多種具有嚴重殺傷力的檢查,同時濫用大量的抗生素和退燒藥,而對自己的孩子卻小心又謹慎呢?為何不能做到視患者為己出?


10、 隱瞞真相。
直至孩子轉入皮科,多數人問我們,你們的孩子是什麼原因到這種地步,我們卻說不出來,因為你們一直對我們沒有定論,要麼是原發病反覆、要麼是孩子的抵抗力弱,或者是藥物過敏,還有其他各種推測。到皮科沒幾天,經檢查原發病不治自癒,而轉皮科當天,徐大夫就瞭解我們對孩子以前的用藥情況,當即他就能判定出是「阿司匹林」過敏。
3月25日,在孩子病情得不到有效控制時,我們向內科提出了全院專家會診的請求,此事直至4月3號才進行(若不是我們第二次催促,她們早就忘了)。第二天下班前,皮科徐大夫通知我們會診結果,孩子可能要轉入慢性傳染性單細胞增多症,而且說與原發病有關。可內科甄大夫事後還告訴我們孩子還有血液骨髓增生等症狀,當時她的話只說了一半,說怕我們經不住打擊。請問我們出錢提出專家會診,難道連真實結果都不能知曉,患者的知情權何在?自從專家會診後,似乎所有醫生的口氣發生了大轉彎,只要孩子病情稍有風吹草動,就說是孩子底子差,原發病反映。而連「異淋病毒」消失這樣重要的檢查結果也不能及時告知我們,也是在我的追問下無意識透露出來的。不就是你們所謂專家的「EB復發」結論不攻自破的緣故嗎?對病人誤診誤治已經造成莫大災難,難道在學術面前也要考慮顏面的問題?
入院期間,孩子不怎麼吃東西,院方答覆嘴疼的緣故,讓我們放心,不吃不喝沒關係,會給孩子補液的。後來,我才知道孩子身體為什麼這麼差,孩子處於低蛋白、免疫功能差都是因為長期給補液造成的,孩子在幼兒園的一年裡可從來不是這樣。



醫院治療期間


11、 病歷疑問:
入院當天,雷大夫詢問孩子的病程,詢問家族病史,詢問孩子的過敏史,我們一一告知。在問起孩子的過敏史時,我們說孩子身體很好,病的不多,最多隻是扁桃體發炎,用藥也不多,目前沒發現有過敏,但在用頭孢類藥物時會便稀。當時孩子母親曾多次強調她們家成員多多少少都有藥物過敏史,尤其她本人青黴素過敏,孩子會不會遺傳?但病歷上卻寫到患者家屬否認孩子有過敏史,對於孩子母親家族的過敏史隻字未提。
從護士記錄上看,3月5日就有記錄患兒有雙手雙足浮腫,可我們孩子手足天生就是又白又胖,凡見過我家孩子的人都這麼說,而且還有專門給孩子的胖腳丫拍的錄像為證。難道浮腫與胖分別不出來?還有,護士記錄上反映孩子不喜飲食,面色總是是黃、差,可是我們探視時從不是這樣,孩子的精神狀態起初一直轉好,病情也是一天一天好轉,哪來的黃、差,這有孩子住院起初的錄像和照片為證?
從複印的內二科醫囑記錄和護士記錄單,出現多處更改的痕跡,按照醫院的規定,醫囑記錄和護士記錄單是不得隨意更改的。以上種種,我們對病理的真實性表示懷疑。

12、 藥物中毒。
患兒剛入院時退熱藥以泰諾為主,藥量為3ml,如果在3月20日第一次出皮疹時能及時做出診斷,就不會因高熱不退而錯誤地將泰諾與美林交替使用,而且由正常劑量3ml加大到5ml,我們猜測這是加速加重患兒病情的重要原因之一。
從醫囑單上看出,從入院那天起,3月4日至3月15日之間在內二就開始使用慶大黴素,共用33針(次)之多。我只知道這藥是負作用極大,對成人來說尚屬於慎用藥,何況是三歲的孩子,在這麼多的抗生素裡,難道非用此藥不可嗎?
巴米爾的用量:3月6日心臟彩超結果證實患兒的冠狀動脈血管擴張而加用了巴米爾。用程從3月7日到3月14日,每隔8小時用一次,每次150mg。而3月11日的心臟彩超證明是正常的。但該藥3月15日才停用,反而改為阿斯匹林250mg,服用兩次。一直用到3月22日,而3月19日心臟彩超的結果孩子冠狀動脈正常,為什麼又開始加用巴米爾。而且在用程為11天的時間裏為什麼在藥費單上是81片(次)。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我再次懷疑醫囑單的真實性。從3月11日開始心臟彩超就是正常的,如果再連續服用巴米爾,同時加大阿司匹林劑量,按你們幾位醫生的判斷,也曾懷疑是藥物過敏。至此,孩子出現皰疹的原因或許就在這裡。
孩子出院當天,我們詢問內科甄大夫,她終於承認藥物敏事實,且皮科也給予我們以後只能用中藥退燒和部分抗生素消炎的出院結論,但究竟是因何種藥物過敏,你們一致不予明確回答,又究竟是出於何種不可告人的秘密?住院前和入院治療前夕我們孩子都能夠順利服用退燒藥,為何今後不能用退燒藥?以前怎麼可以?孩子僅僅因為住院40多天,就不能服用以前完全可以安全服用的藥物了?

三、兒童醫院對趙一鳴病情誤診誤治應承擔的責任

我們不理解,造成這一事故的原因究竟是因何引起?一個3歲多的孩子在此期間承受了成年人都難以承受的種種痛苦和折磨,出院後仍然要為眼睛、肺部呼吸、泌尿系統等重要器官治療而付出更多的痛苦;孩子病情因人為來回治療,被施以5次胸透(還將做一次高位CT)、2次骨穿、84瓶病球蛋白和200毫升血漿和血蛋白以及長達近一個月的激素治療,這些治療均給孩子將來的生命和健康帶來極大的潛在威脅;病人家屬在長達2個月,也許仍要經歷更長的時間陪護患兒恢復身體各機能的健康,除了巨額經濟負擔,更大的是精神上的打擊。
我們不懂醫學知識,只是根據趙一鳴在兒童醫院住院治療期間的種種現象對兒童醫院提出質疑,我們認為,是內二科醫生誤診誤治、缺乏應有職業水平和職業責任導致孩子的病情急轉直下,診治結果給我的孩子和所有家人帶來巨大的痛苦和無法估量的傷害,對我孩子將來的健康成長在體內埋下了難以根除的毒瘤。

1、 兒童醫院內二科對這次趙一鳴病情診治過程中產生後果應負不可推卸的責任。
這次事故不僅對孩子的身心健康帶來難以彌合的傷痕,也對孩子未來的健康成長帶來嚴重隱患;對患者家屬的工作、生活和精神帶來極大地創傷,也帶來無法計量的經濟負擔。我們要問:我們的孩子從入院時的發燒,被你們治成幾乎死亡的中毒性大炮表皮鬆解症,附帶身體各器官功能的恢復,這筆醫療費用應該由誰來付,難道是我們?孩子的眼睛從原來的透明清澈到現在的傷殘,誰來負這個責任,這些結果你們原來預料到了嗎?孩子在治療期間用了大量的抗生素、激素、血製品,作了多次X射線檢查,除了必須的部分,給孩子留下的隱患誰來承諾?長達50天的治療,已經給正處記憶形成期中的幼兒造成了難以抹去的陰影,也給他今後的成長留下了可怕的精神障礙。這段時間來,病人家屬,不論遠方的,還是在京的,包括孩子的父母將一切精力均投入了救助孩子的奔波上,在長達近2個月治療期間(今後的幾個月、幾年、甚至幾十年可能仍要為孩子的康復而奔波),這給我們的身體、工作和生活帶來非常大的影響,這個責任誰來負責?

2、我們要求兒童醫院領導對此次責任事故給予應有重視,從維護職業道德、整飭醫德醫風的角度出發,本著人道主義精神,承擔自身在治療過程中的一切失誤,給患者和家屬減少儘可能多的損失和痛苦,作為受害者,這是我們的合理要求。希望院方盡快給予明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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