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20萬「天價賠償」沒能震懾那些貪心礦主?

發生在河北承德暖兒河煤礦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目前仍有40多名礦工下落不明。據瞭解,這次事故中遇難礦工的;賠償標準將不會低於20萬元。

近年來,中國特大礦難頻發,遠的不談,僅今年2月15日到3月19日短短一個多月時間裏,就發生了5起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死亡165人。而全國一季度煤礦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數竟然已高達1113人,煤礦吃人已到了令人無法忍受的地步。現在,又有這麼多礦工兄弟生死未卜,怎不讓人揪心。

為了遏制住礦難頻發的勢頭,各地政府可以說是絞盡了腦汁,特別是去年底,山西省出臺規定,各類煤礦如果違反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導致發生死亡事故的,礦主對死亡職工的賠償標準每人不得低於20萬元;接著,貴州、河北等省緊跟其後,也規定煤礦事故死亡礦工的賠償標準每人不得低於20萬元……一時間,這種 「讓煤礦死不起人」的做法被人們寄予了很大的期望。

可是,最近發生的幾起礦難,都是由於違規生產造成的,這次事故也不例外。

為什麼20萬的「天價賠償」並沒有能夠震懾住那些貪心的礦主呢?相信許多人都在思考著這個問題。筆者認為,這是典型的僥倖心理在作怪。道理很簡單,雖然死一個人賠20萬,會讓礦主們心疼不已;但是請注意,只有出事了,死了人,那才要賠償;而不出事,不死人,那就不要掏錢。眾所周知,違規生產並一不定就會發生事故,再加上利益的巨大誘惑,這就使得礦主們面對20萬的賠償無所畏懼,從而繼續膽大包天,不顧一切拿礦工們的性命去賭上一把。於是,悲劇就這樣接二連三地發生。

那怎樣做才能讓礦主們心驚肉跳,不敢再拿安全生產當兒戲呢?筆者認為,最管用的辦法是把懲罰的關口前移,即變事故追究為隱患、違規行為追究,誰違規組織生產,誰的礦上存在著安全隱患,被舉報出來,那麼,就對誰進行重罰,讓其「大放血」,而後用罰金給予舉報者重獎。要知道,對於自家礦上的「醜事」,礦工們可都是心知肚明的呀,他們平時之所以不吱聲,那是怕被老闆炒魷魚。現在,如果明文規定,誰舉報出礦上的一個安全隱患,誰舉報一次違規生產事件,那就給誰20萬甚至50萬元獎金,你想想看,礦工們還有人願意冒著生命危險下礦去掙小錢,而不去舉報拿重獎?煤礦主誰還敢不把安全當回事?

讓礦主們為安全隱患、為違規生產「放血」,這樣做不僅能夠讓那些被錢蒙住了雙眼的礦主們驚醒,更主要的是能起到積極的預防作用,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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