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的少女慈禧曾救過祖父一命

由於家境非常好,幼年的慈禧過得是養尊處優的生活。學書法、學繪畫、學女紅,這一切讓她得到了很多長輩的賞識,同時她又非常聰明漂亮,於是很快成為這個家族的掌上明珠。

有一件事情,我們家族裡面一直都在流傳,當年爺爺跟我說這件事情的時候,也是眉飛色舞,很有神采。正是這件事情,讓慈禧長大了。

這一年,慈禧12週歲。

就在道光二十七年五月,也就是1847年5月的一天:慈禧的祖父葉赫那拉.景瑞被判入獄。家裡的掌門人入獄,無疑對這個家族來說是一場災難。當時整個家族都慌了手腳,不知道該怎麼辦,並且由於祖父入獄,家裡的生活也陷入了困境。慈禧的父親每天愁眉不展,想不出一個能夠解決問題的方法。聰明的慈禧覺察出家裡發生了變故。但由於她年齡小,又是一個女孩子,父親並不願意讓她知道這些。但是慈禧恰恰是一個非常明白事理的孩子,知道父親這樣發愁下去對祖父也沒有什麼幫助,同時整個家族也都鬧得人心惶惶,於是她決定替家人分憂,通過多方面打聽,終於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原來慈禧的祖父是受曾祖父吉郎阿的牽連而入獄。吉郎阿健在之時,是嘉慶年間國家銀行的負責人司任戶部銀庫員外郎 ,在嘉慶十九年 1814年的時候,吉郎阿去世。但是在道光二十二年 1842年的五月,京城揭露了一宗戶部銀庫大量虧空的巨案,這個案件直接牽連到吉郎阿...

我爺爺在年輕的時候,也專門查過關於這件事情的原委。後來在一張道光二十二年 1842年吏部上報的單子中,發現了景瑞的名字。通過這張單子,他也找了一些其他的資料線索,最後弄明白事情是這樣的:在吉郎阿去世28年後,道光二十二年的五月,萬泰銀號的老闆張亨智為他的兒子張利鴻買了一個知州的官,已經辦成了,但是錢還沒有上交。除了這些,張亨智還想為大兒子捐一個員外郎,所以想先挂個號。正要去交錢的時候,趕上一個平時比較好的朋友週二也要代朋友去交納款項,於是張亨智請他順便一起交納,並告訴了當時在銀庫當差的弟弟幫忙照料一下,早點入庫。當時週二帶了11474兩銀子,總共裝了11個袋子,負責送到銀庫。當時恰逢張亨智的弟弟值班。由於非常忙,所以張亨智的弟弟就錯把第二秤報成了第三秤,結果管庫的人也沒有追究,大家也心照不宣,而張亨智的弟弟在報第七秤的時候就故意報了第十秤,這樣就剩下了四袋銀子。這件事情,御史和庫管都沒有發現,所以這些人就準備把這些銀子分了,但是由於分贓不均,事情就泄露了出去。後來聽到風聲的人就來敲詐,沒有成功,就向南城吏部衙門告發此事,最後鬧到刑部。刑部只好把這件事情上報導光。道光皇帝聽到這件事情非常生氣,於是在道光二十三年 1843年 正月十八日下旨,命令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嚴刑審訊。

這件事情調查清楚後,道光還是不放心,又派一幫司員去查庫,結果庫銀虧空竟達925.2萬兩,於是道光下令嚴查,命令自嘉慶五年 1800年以後,歷任庫管及相關人員都不放過,不管故去的還是活著的,一律要賠款。按照規定,吉郎阿應該賠銀43200兩,因為已經故去,所以賠款減半為21600 兩。而根據道光皇帝的命令,已經故去的人所賠銀兩,應該由其子孫代賠。所以這筆賠款就落在了慈禧的祖父景瑞頭上。這對這個家來說真是飛來橫禍,給全家帶來了極大的震動和不安。但是,更大的災難還等在後面。由於不能按照期限賠款,景瑞被參了一本,打入監獄。

當時,慈禧的父親惠征非常驚慌,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而已經探明事情原委的慈禧就給父親出主意,盡力籌措銀兩,並向親友告貸,變賣家產,想方設法要把人給贖回來。惠征當時是個道臺,有很多的朋友,而惠征的岳父惠顯是個二品官員,於是慈禧就找了家裡很多的親屬,上下打點,最後在一年多的時間裏陸續湊集了九千多兩銀子,到道光二十九年 1849年,又上交了兩千八百多兩,這樣,勉強湊到了總數的60%,剩下的40%用田產和扣發薪俸來賠。這樣,景瑞才被放了出來。

無疑,因為當年慈禧的這一舉動,讓家裡人倍感欣慰,所以她的故事在我們家一直流傳到今天。經過這件事情,惠征對家人這麼說到:這個女兒,可以當兒子使。後來親屬之間就傳開了:惠征的女兒非常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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