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遼寧省人大代表侯建軍故意殺人一審判死刑
今天上午10時,原遼寧省人大代表侯建軍故意殺人一案在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被告人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判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蔡寶琴經濟損失人民幣15.4萬餘元。宣判後,侯已經提出上訴。經法院審理查明,侯於2005年3月28日3時許,酒後駕駛遼D-19995號現代牌吉普車,行至撫順市新撫區東一路撫順市長途客車站門前公路時,因汽車的左側倒車鏡將行人裘吉刮碰後,倒車鏡玻璃片被刮掉,侯遂下車與裘吉發生爭執、廝扯。裘吉先跑向撫順大酒店門前的人行道,侯便駕車追攆至撫順大酒店門前的人行道西出口,裘吉見狀,轉身跑向撫順百貨大樓正門門前的休閑廣場上,侯隨後掉轉車頭繼續追攆,並越過路邊石,從行人通道口衝入該廣場,將被害人裘吉撞倒,後逃離現場。裘吉被撞倒地後死亡。經法醫鑑定:裘吉系因頭部與鈍性物體相互作用導致顱腦損傷後,又引起血液吸入性窒息死亡。
案發後,侯建軍於當日8時許到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審理認為,侯雖自動投案,但其在庭審中避重就輕,拒不供認構成犯罪的主觀罪過和客觀行為等主要事實,缺乏構成自首的必要條件,故對自首不予認定;辯護人所提被告人一貫表現較好,對撫順地區的經濟發展及社會公益事業做出了一定的貢獻,且此次犯罪屬初犯,無前科劣跡的辯護意見經查屬實,但其作案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故此節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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