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科特紡織有限公司(原蚌埠第三紡織廠)員工的呼籲

我們是麥科特紡織有限公司的員工(原蚌埠第三紡織廠)。我們的工廠原屬國企,由於連年虧損,於1997年左右破產,後改名天馬紡織廠,改名後廠裡強迫我們集資入股三千元整,但還是沒能使工廠的效益轉好,於是在2000年以後由政府牽線與廣東省麥科特公司洽談公司改制,當時企業向職工宣傳麥科特公司是國家控股公司(國家佔51%)擁有資金8億元左右,下屬各種分公司,在廣東省名列第三,並向我們承諾,改制後企業將重新充滿活力,工人的福利將有所提高,半年後歸還股金等等,於是2001年2月18日我們一線主體在一天不停產,不停工的情況下迎來了企業改制,並充滿信心,自發奮強,全身心的投入到了新的工作氣氛中,為自己是麥科特的一員而自豪(當時僅我們的主體歸麥科特,而附屬部門歸原天馬紡織廠所有)。

但是,事與願違,改制後在天馬還沒有和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情況下,強制和我們簽訂了新的勞動關係,在之後的兩年內,公司不僅未能實現他們當初的承諾,還逐步減少人員,變本加厲的加大工作強度,拖欠工資,欠交各種保險。沒有基本保護工人的生產安全衛生(從來就沒有發放過基本勞動保護用品),隨意剋扣職工應得的福利(獨生子女費,加班費等等)違背了當初改制時職代會的精神。

2003年底,工廠已負擔過重為由,強制工人更改工作時間,由原四班三運轉改為三班二運轉(由原每月186小時左右改為現在每月240∼252個小時)而按勞動法規定:每週工時不超過40小時,每月為167.34小時,經過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同意後,上限每月工時為203.34小時)。由此可見,三班二運轉已經嚴重違反了勞動法!!!

我們在與廠方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多次集體向市總工會、市婦聯、市勞動監察等部門如實反映了我們的心聲,強烈要求企業以人為本,以法律法規為準繩,合情、合理、合法的生產經營,增強工人與企業的親和力,使工人感到企業的溫暖,產生強有力的凝聚力,同舟共濟使企業向良性發展。

但是公司卻以種種理由推委,拖延之今,並說其是私營企業。現在我們的原主體天馬紡織廠宣告破產,全員買斷工齡,而作為一線的我們卻不在買斷之列,我們感到很費解他們的此種方式,如果說我們的勞動關係不屬天馬紡織廠,那就應該按有關政策補發給我們改制時的安置費,如果說我們屬於天馬紡織廠,那就應該讓我們與現天馬員工一樣安置。此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第八條。)

我們希望政府為我們的工人說話、評理,能夠給我們的工人一個合情、合理、合法的結果,以安撫我們受傷的心。

在此謹代表我們全體的工人向你們致以崇高的敬意。向每一個聲張正義的人表示百萬倍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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