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大案到底牽涉了多少中央和地方幹部?

自從2000年2月23日起,中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群眾舉報,經中紀委領導批准,組成"2.23"專案組,開始對程維高的秘書李真特大經濟犯罪案件進行調查,2000年3月1日,李真被實行"雙軌";3月30日,經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批准,李真以涉嫌受賄罪被依法逮捕。到2003年11月13日,李真被執行死刑,此案歷經3年8個月零12天。

  在李真案3年多的審理調查中,專案組查出50餘起案件,查處幹部47人,其中包括省部級幹部2名(其中包括: 河北省原省委書記程維高)、廳級幹部9人,處級幹部14人在內的47人。被紀委作黨政紀處理的人更多,以及該省國稅系統160多人,其中縣、局以上領導幹部67名,當中有40名是"一把手"。查辦李真案,檢察機關先後獲取證據21000多份,組裝案卷53冊,摞起來有一人多高,真正的"案卷等身"。

在媒體開列的"河北貪官權力場"名單中,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吳慶五、原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兼省駐京辦主任王福友、原石家莊市市長張二辰、原滄州市委書記薄紹銓、原河北省建委副主任李山林、原河北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兼督察室主任楊益銘、原河北省交通廳副廳長張健、原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秘書長兼招待處處長鹿憲寧等一批官居高位的官員、再加上了一個原張家口菸草專賣局局長、張家口捲煙廠廠長、張家口菸草公司經理李國庭等紛紛落入法網,受到黨政紀的處分、法律制裁。據說,李真大案還牽涉了一些中央的幹部,他們有的也被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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