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中原涉黑第一案主犯宋留根被執行死刑(組圖)
宋留根被帶往法庭接受終審判決
法官宣布終審判決和執行死刑的命令
宋留根被帶出法庭,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被執行死刑的同案犯
4月25日上午8時30分,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向宋留根、馬獻洲、張廣明、劉慈恩、毛海軍、劉文賢、陳華、王明軍、劉強等9人宣布宋留根一案的終審判決及執行死刑的命令。8時50分許,宋留根等被帶出法庭,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河南許昌市中級法院於2005年1月21日對「中原涉黑第一案」--宋留根、馬獻洲、郝洪山特大涉黑團夥案,進行一審宣判。宋留根、馬獻洲、張廣明、劉慈恩、毛海軍、劉文賢、陳華、王明軍、劉強等9人被判死刑,其中主犯宋留根以組織領導黑社會罪、故意殺人罪等八項罪名被宣判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同時,被告單位鄭州恆業運輸有限公司以偷稅罪和非法金融罪被分別判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共計200萬元人民幣。據悉,宋留根團夥被處罰金共5700餘萬元。
現年四十歲的宋留根,曾用名陳亞軍,原係河南省鄭州恆業運輸有限公司股東。以宋留根為首的涉黑犯罪團夥是河南五十年來最大的犯罪集團,他們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壟斷鄭州紡織品大世界、鄭州二環支路果品批發市場等,獲取非法經濟利益。2003年7月,宋留根團夥100餘人陸續落網。
2004年7月13日,許昌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十九項罪名,對宋留根、馬獻洲等62名涉案人員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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