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真有那麼可怕嗎?

只要是在北京上過學的外地人,就不能不對北京人的善侃留下深刻印象。不管是出租車司機,街邊的商販,還是胡同搖蒲扇的老大爺,隨時都可以跟你聊起北京的掌故、當下的世局。天南海北、古今中外、是是非非,無不頭頭是道,讓你佩服得五體投地。

如果瞭解這些,我們大概就會對1999年4月25日萬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請願後,有人以「搞治」大肆指責、當局以「搞政治」為由大舉鎮壓的做法持不同看法了。

那些對政治如此「津津樂道」的老北京,沒有人會認為他們在搞政治,因為那不過是他們關心時事、關心社會生活的一種表現,因為那和他們的家事、和他們的精神生活息息相關,但他們沒有謀權,更沒有想自己當政的意圖。這與其說是政治,不如說是一種責任感,一種精神文化生活。政治本來就是如此平常,它可以是一種理念,一種行為,也可以是一種娛樂、一種茶餘飯後的談資,但這絕不是犯罪,特別是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社會。

那麼,為什麼法輪功學員談論煉功之事、談論他們的精神生活、或者按照國家上訪條例去表達他們受到的不公的時候,就有人要認為那是在搞政治,甚至把那當成是犯罪呢?

在1999 年之前,法輪功已經受了三年的不公,就在4.25前夕,法輪功還遭到御用文人何祚庥的誹謗,天津發生無理毆打、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事件。法輪功學員4.25 集體上訪,不過是要求本來就屬於他們的煉功空間不受干涉,是為了正常修煉身心的需要,他們沒有任何的權力訴求,這怎麼能說是搞政治呢?如果百姓的心聲不能表達,社會不是更容易出亂子嗎?這種和平的表達,到底是值得鼓勵還是應該被打壓呢?

到今天,已經證實至少有1827位法輪功學員被害致死。要求停止迫害,依法控告惡人,也有人說是「搞政治」。那麼,打個比方,如果有個惡官殺了你的家人,你揭露他的罪行,甚至到法庭去告他,能說是在搞政治嗎?政治什麼時候成了一根打人的棍子?甚至是迫害、屠殺的藉口?政治真有那麼可怕嗎?國家不是規定了公民參與政治的權利麼?行使權利為什麼竟然也成了一種罪過?

中國傳統士人「學而優則仕」,從政是很多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明代著名思想家顧憲成寫過一副對聯,「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那是思想進步、憂國憂民的表現。

中國古代的很多偉人如諸葛亮、曹操、李世民等,都被稱為傑出的政治家,沒有人認為那是貶義詞。我們很多也知道美國著名的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他領導了美國的黑人民權運動,沒有人因此而指責馬丁.路德金搞政治,相反,1964年他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1986年之後,美國每年一月的第三個星期一被定為 「馬丁.路德金日」,紀念這位偉大的英雄。

從這個角度來說,政治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或值得可怕的東西。在正常社會的政治概念中,法輪功學員的上訪不過是百姓的正常社會行為而已,它與「亡黨亡國」、危害「社會穩定」等等說辭根本就不搭界。

那些對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亂扣政治帽子的人,是否應該冷靜思考一下:到底是什麼東西讓我們對「政治」這個詞如此敏感,對所謂「搞政治」的人如此忿忿不平,要口誅筆伐或是像看見瘟疫那樣唯恐避之不及?我們為什麼要如此跪著生活,而不是挺直胸膛做人?是歷次的政治運動讓我們如此懼怕?還是因為長期的政治洗腦讓我們喪失了分辨是非對錯的能力?

馬丁.路德金寫過一篇膾炙人口的演講《我有一個夢想》。他說:我夢想有朝一日,在喬治亞的紅山上,昔日奴隸的兒子和昔日奴隸主的兒子能夠同坐一處,共敘兄弟情誼;我夢想有朝一日,我的四個孩子將生活在一個不以膚色而是以品行來評判一個人優劣的國度裡。

我想,很多中國人也會有一個類似的夢想,夢想有一天,人們可以自由追求他們的正信與精神生活;夢想有一天,政治不再是一根打人的棍子、一種迫害無辜的工具,為不公喊冤、為正當權益抗爭,不再被說成搞政治而遭大打出手。

4.25中南海和平上訪六年後的今天,這個夢想尤其顯得迫切和重要。每個法輪功學員自身信仰的堅定,更是意義重大,意境深遠。(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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