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淚

在寒冷的東北小城,有兩名勤勞樸實的家庭婦女。一人叫李娟,是我的媽媽,她48歲,退休離異,與80歲的老父和我(她在外地唸書的女兒)共同生活。另一位是59歲的許百香阿姨,無工作,靠背著紙箱賣冰淇淋和小食品維持生計,同時還要照顧腦血栓有病多年的老伴。我的媽媽和許百香阿姨都是秉著誠實、善良、忍讓的宗旨做人的好人。

2004 年11月17日,在菜市場她們把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心得體會和身心所受的益處告訴給市場裡的人,希望為大法昭雪儘自己的一份力。二人的善良舉動被當地派出所的多名警察無理阻止,在菜市場當著老百姓的面,警察對兩人拳打腳踢。這時的人民警察對手無寸鐵的普通婦女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英勇」。隨後將二人綁架劫持到派出所,並對其住所進行搜查。

我在外地唸書多次請假回家,卻怎麼也不能像媽媽在家一樣照顧老人。我的外公今年80歲,他一次次冒著零下二三十度的嚴寒拄著枴杖去派出所尋問自己女兒的情況,這樣的老人打動不了所長、警察們的心。

11 月末,我的媽媽身體出現了種種病狀,被看守所拒收,應該「取保候審」,而當地派出所所長不同意放人,親友跑前跑後的從廠裡籌得幾千元錢將我媽媽送入監獄醫院。他們還繼續蒐集所謂的『證據』,以影響大為由,把原定的勞教改為判刑。一次次的哄騙家屬,胡說:判刑比勞教更有好處,工資會保留,等到判刑之後就可以 「保外就醫」,刑期也比勞教期短等等。等到二人被關押三個多月後,他們自知無法為自己圓謊,又改口說事情已經轉到法院,我們不知情,不要來找我們。

家屬沒有辦法,幾經詢問終於得知,3月3日要對二人進行非法審理。親友們來到昌邑法院卻對這號稱「為人民百姓討公道的法庭」倍感失望,這裡的門衛都盛氣凌人。法庭內警察站在聽審席兩邊,還有許多法院的工作人員,不允許我們來的這些親友說話,無論庭上說的對不對,親友都不得說話。有的親友忍不住說句真話,便被強行趕出了法庭,一個欲表達的動作舉手要說話都會招來制止。辯護律師也是形同虛設,唯一會說的幾句話就是「我沒意見,我沒問題」,整個法庭成了以給人定罪為目的自編、自導的獨角戲。

公道何在!王法何在!我們上訴無門,有口難訴啊!這是怎樣的法制國家?怎樣的人民政府?怎樣的人民警察?百姓的權利在哪裡?自由和人權在哪裡?

願所有信仰自由、信仰人權、信仰正義的人們伸出援手,制止這場對善良的人民迫害,救救我的媽媽!

(4/16/2005 11:4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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