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明園整改貓膩聽證會管理處主任突離席(組圖)
4月13日上午,國家環保總局召開了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公眾聽證會。代表在會上對圓明園整治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提出了強烈質疑,當質疑達到高潮時,當事方圓明園管理處主任李景奇竟然中途離席,不辭而別。聽證會上到底發生了什麼?為何被聽證一方會離席而去?當事人離去還去聽證誰?先讓我們聽一聽專家們的發言。
聽證會「聲討」圓明園
記者今天上午在國家環保總局首次組織召開的,圓明園整治工程環境影響聽證會現場看到,從國家環保總局大門外一直到聽證會的現場,代表們的發言都非常激烈。
地球縱觀環境教育中心李皓說,「圓明園管委會說這個工程是為保護生態,這沒有保護生態的作用,整個就是一個水上娛樂項目的大工程。」
有代表說,文物是帶著歷史的,一個帶金鑲玉的工藝品,再好也是工藝品,它不是文物。
北京地球村環境文化中心主任廖曉義說,為什麼要搞防滲,是因為要搞商業開發,是因為要搞遊船,這是問題的本質,獲利的畢竟是少數人。
聽證會現場,清華大學法律社會學教授李楯的發言,在會上引起強烈反應,他的觀點直奔問題的關鍵。
李楯說,「在圓明園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名下,進行的圓明園的東部湖底防滲工程項目,和同時進行的河道湖底挖深、駁岸改建、遊船碼頭修建,這些工程在實質上違反了實際規定,在程序上違反了報批規定,所以說是違法行為。那麼我們知道,前不久在國家環保總局召開了一次,關於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對環境影響的座談會上,當時坐在我們對面的有位領導說,他們對這樣一些法律不清楚,那麼我們說,我們這個國家強調依法辦事已經26年了,執政黨在十五大報告中提出建設法制國家已經八年了,一個法盲來擔任領導職務,這是能夠容忍的嗎!」
就代表們的發言,圓明園管理處主任李景奇作出相應的說明。他說,他們採用土工複合膜防滲的做法,符合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和技術的規範,湖底防滲能夠緩解圓明園缺水的危機,有利於維持保護圓明園的生態系統,對調節周圍小氣候有積極的作用。
聽證會進行中,圓明園主任李景奇起身站起
走出會場
謝絕採訪
乘車離去
李景奇講完話後,立即有許多代表提出質疑。他們認為,圓明園的整治工程並沒有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環境評價,這本身就是違法在先。在沒有環保部門作出評價之前,圓明園認為自己的做法不會影響環境。他們的依據到底又是什麼呢?難道圓明園管理處自己的判斷就能代替環保部門的環評嗎?
清華大學教授李楯接著說:「圓明園管理處忘掉了,自己只不過是人民的管家之一,所有的政府官員都是人民的大大小小的管家,圓明園管理處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是代表人民管理圓明園遺址,你自己不是圓明園的主人,不可以不受法律約束為所欲為。」
解放軍空軍指揮學院教授李小溪說:「關於工程本身的問題,我提兩個:第一,圓明園的防滲工程在施工之前有沒有經過招投標,如果有招投標,為什麼三家中標的公司都是北京市水務局、海淀區水務局和圓明園管理處的下屬單位;第二,3000萬元的防滲工程,費用是怎麼使用的,圓明園管理處的副主任朱紅女士也曾介紹說,一共是75.5萬平方米的防滲膜,每方造價是28.86元,一共是2000多萬元,但是昨天經濟半小時報導,經過他們的記者瞭解每平方米的造價是 7.2元,一共是500多萬元,這個差距怎麼解釋?」
圓明園管理處主任李景奇就這個問題沒有正面回答。他說:「關於土工膜防滲膜造價是一個很專業的問題,我不知道你這些消息是從哪兒聽說的,我們可以溝通,你也可以到我們那兒,我們專門給你匯報這個問題。關於經濟半小時的報導,那沒關係,我昨天晚上看了節目。咱們這個事我們保持公開的態度,歡迎你隨時到我們那兒,我們再溝通。」
根據經濟半小時記者的調查,在圓明園防滲工程防滲膜採購合同的複印件,清清楚楚地寫著,防滲膜的採購價是每平米7.2元。但今天,在聽證會上,圓明園管理處透露,防滲膜鋪設每平方米造價為 28.86元。那麼,除了7.2元的材料費,剩下的21.66元究竟是如何支出的?圓明園管理處今天並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
管理處主任中途離席聽證會
事實已經證明,圓明園整治工程是在沒有得到環保部門進行評估的情況下,就私自開工。此外,他們在園內砍伐樹木,同樣沒有得到園林部門的批准。因此,一些代表提出,此次聽證會不應該僅僅討論圓明園防滲工程的環境影響,更應該追究事件中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清華大學教授李楯說:「我覺得更重要的問題是,我們面對著一個違法的行為,有人講過有規劃怎麼怎麼樣,規劃絕沒有寫著讓你鋪防滲膜。圓明園管理處在遺址範圍內大面積砍伐清除原有樹木、種植非本土的和高耗水的草坪和觀賞植物、改變土形土貌,這不但破壞遺址原有的風貌,而且人為地造成了圓明園的供水緊張,那麼目前圓明園管理處在湖底鋪設防滲膜的目的,就是在於在遺址範圍內搞經營性的遊船快艇等商業活動,用於謀利。圓明園管理處鋪設防滲膜的理由,和它鋪設的行為帶來的後果是相互矛盾的,或者是似是而非不足以支撐它的理論,國家文物局和北京市文物局,環境整治請求報告的批復中,都明文寫著整治的內容應該以清淤遺址地表上,以及園內水系中的垃圾渣土,修整駁岸為主,不得擴大修整範圍,修整過程中不得改變文物原狀,不能對文物遺址造成破壞,因此圓明園管理處是故意違反。在環境整治的名義下在湖中鋪設防滲膜、改建駁岸,我們可以尊重不同的主張,但我們不能容忍謊言。另外圓明園提出證明它們的行為的很多理由都是值得質疑的。比如說,死了7萬斤魚,那麼後兩年是不是也死了7萬斤魚,為什麼有那麼多魚,這些魚是人工放養還是野生的!」
教授的話還沒有說完,圓明園管理處主任李景奇就起身離開了現場。
我們的記者跟出了現場。
記者:「李主任,我們是中央電視臺的記者,我想問一下,這個工程在施工之前有沒有經過招投標?」
李景奇沒有回答,自顧自地說:「我去趟洗手間。」
說罷,一路向前走去。
經過洗手間時,李景奇並沒有進去,記者提醒到:「洗手間在這兒。」
李景奇沒有絲毫停下來的意思,還是自顧自地往前走。
記者又插話道:「李主任,我們想問一下……」
李景奇冒出一句:「歡迎大家到圓明園,實地去看,我接受大家採訪。」
記者:「我們就是想諮詢一下這個工程有沒有經過招投標,這個工程的造價是怎麼出來的,你們的報告上是每平方米是28.86元,而根據瞭解,這個工程的主要材料膜每平方米只有7.2元,其它的錢去了哪裡?」
記者說著,李景奇已經鑽進了車裡。
記者大失所望:「你是當事方,聽證會還沒有結束,你怎麼就可以離席呢,而且是在李楯老師發言的時候離開……」
李景奇的車疾駛而去。
圓明園始終三緘其口
我們不知道圓明園管理處主任李景奇,為什麼提前離開了這個如此重要的聽證會?也許還有比這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去處理。儘管他沒有接受記者的採訪,但他表示,歡迎記者去圓明園管理處瞭解情況。於是今天下午,在聽證會結束之後,我們的記者高揚就應約來到了圓明園管理處。
在圓明園福園門的入口處,保安人員以沒有接到上級通知為由,拒絕了記者進入園區的要求。在記者的再三請求下,這位工作人員才撥通了圓明園管理處辦公室的電話。
保安人員:「餵,辦公室嗎,經濟半小時的記者說還想進來瞭解點情況。」
記者:「要不然你讓我跟他說一下。」
保安把電話挂斷。
保安人員:「不行,要聯繫好了才能進去。」
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管理處辦公室的答覆是不能接受採訪。而通過他記者也瞭解到,圓明園管理處主任李景奇此時就在園區內,他的辦公地點離我們所在的門衛房還不過兩百米。抱著試試看的心裏,記者再次撥通了管理處辦公室的電話。
記者:「你能不能讓我們先進去啊,我們的車放在外面。」
圓明園管理處辦公室還是沒有同意記者進入園區的請求,並表示要請示一下李景奇主任。在等待答覆的過程中,記者一直不停地撥打李景奇主任的手機,但是均無人接聽。10分鐘以後,圓明園管理處辦公室告答覆記者,李景奇主任沒有時間接受採訪。
當記者再次撥打圓明園管理處主任李景奇的手機號碼,希望就採訪做最後的努力時,電話那頭傳來的卻是電話已關機的聲音。
我們為何要揪住圓明園不放?
我們如此關注圓明園整治工程,當然不僅僅因為它的歷史、文化和生態價值。圓明園是每個中國人的圓明園,它的命運絕不應該掌握在少數人或者個別部門手裡。我們希望,圓明園整治工程能夠從此回到陽光下,能夠變得公開和公平,於情於理於法,都應該如此。
儘管聽證會如期召開,但是圍繞圓明園整治工程的種種爭論,並沒有完全平息。那麼,作為聽證會的主辦方──國家環保總局對這項備受關注的工程,會如何處理呢?今天我們也採訪了出席聽證會的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圓明園在開工之前沒有做環境評估,沒有經過公開的招投標,而且在砍伐灌木上,沒有經過市園林局的批准,這樣就出現了嚴重的監管缺陷。沒有經過環評擅自開工,而且近乎於完工,這個事情我們已經做出了表態,而且已經責令它停止工程。」
記者:「市環保局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潘岳:「我聽到一些反應,說我們環保局一開始幹嘛去了,我想說一句,我們沒有幹什麼去,我們不知道。經過了媒體的透露和公眾的反映,我們才知道了這個事情,並且我們馬上採取了應該採取的措施。」
據記者瞭解,參與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的兩家施工單位,一家名為京水公司,曾經是北京市水務局的下屬公司;另一家名為北京市海淀區水利水電工程公司,曾經是海淀區水務局的下屬公司。
事實上,這兩家公司並不是第一次拿到圓明園的工程。在圓明園管理處的官方網站「圓明園大事記」中,2003年10月13日,三家施工單位拿下了圓明園西部清淤工程,這三家單位中就有上述兩家公司。而另一家公司是北京市圓明園園林綠化有限責任公司,其法人代表就是圓明園管理處主任李景奇。
根據圓明園管理處向記者提供的數據,從2003年8月到2005年3 月,市、區兩級政府以及圓明園管理處投入圓明園環境整治資金共計約8200萬元。2005年,政府部門還將投入資金1.2億元。可以看出,從2003年8 月到今年年底,將有2億元左右政府資金投入圓明園的環境整治。那麼,圓明園的這些工程有沒有進行招投標呢?對於記者的問題,圓明園管理處拒絕回答。
隨後,記者來到北京市水務局瞭解情況。該局負責宣傳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是由海淀區水務局直接負責的,市水務局不願就此表態。於是記者又來到海淀區水務局,找到了該局工程計畫科科長韓文龍。據韓文龍介紹,他們也是後期瞭解到的情況,市裡要求區裡、區裡要求區水務局對這個問題組織專家進行討論。討論的結果他不太清楚。
■疑問二
材料費外800萬元做何用
圓明園鋪設的塑料薄膜來自山東宏祥化纖集團。據該集團總經理張吉和介紹,是京水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經理與他們簽的合同。
幾經周折,記者打通了北京市京水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負責人王英江的電話。
王英江說:「我就是做湖底防滲的。一共1100萬元,38萬平方米,主要原材料是土工膜(防滲膜)。」按照王英江與山東宏祥化纖集團簽訂的買賣合同,每平方米防滲膜的價格是7.2元,目前京水公司只購買了10萬平方米,總價是72萬元。
山東宏祥化纖集團告訴記者,他們與京水公司曾約定購買40萬平方米的防滲膜,總價大約是280萬元左右。而山東宏祥集團和京水公司的王英江都承認,對於湖底防滲工程來說,最主要的原材料就是這種防滲膜。那麼造價1100萬的防滲工程,最主要的材料費只佔四分之一,剩下的800多萬元究竟又做什麼用呢?京水公司拒絕回答記者的問題。
■疑問三
2003年時曾鋪設過防滲膜
很多人慶幸,這次圓明園鋪設防滲膜,被無意中發現了,這才給了公眾質疑和聽證的機會。但事實上,這並不是圓明園第一次鋪設防滲膜,早在2003年的時候,防滲膜就在公眾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鋪在了圓明園的湖底。
圓明園回應
■回應一
去年11月進行工程招標
昨晚,圓明園管理處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朱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2004年10月20日,圓明園管理處與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委託代理湖底防滲招標協議,並於11月進行招標工作。
燕波公司是建設部批准的第一批具有甲級資質招標代理機構。據該公司一位負責人王亮介紹,由於圓明園的特殊歷史地位,所以去年11月份他們採取邀標的方式對湖底防滲工程承建企業進行招標,當天還邀請了市水務專家庫的4名專家和一名業主代表組成評標小組,海淀區發改委的負責人作為監督員對整個招標過程進行監督。
■回應二
800萬或許用於其他標段
朱紅說:「由於圓明園自身的湖面比較大,所以招標時劃分了三個標段,其中北京市京水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中兩標,分別是長春園標段和綺春園標段,預計需要資金1100萬元。」
朱紅透露,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計畫總投入3000萬元左右,其中有2100多萬直接用於湖底防滲工程的材料費及駁岸的修整。其餘的款項用於三個標段中島嶼部分的建設,如島上的通水通電、管線下埋等。至於媒體報導的「800萬款項不明」,朱紅分析說:「京水公司防滲膜材料費用用了280多萬元,但承接工程時1100萬元是涵蓋兩個標段湖底防滲、駁岸修整等項目的全部費用。工程包出去了,就由京水建設工程公司合理安排用款金額。所以媒體報導的800萬用途,或許是用於其他標段的建設費用,這應由京水建設工程公司負責說明。」
■回應三
2003年做了部分防滲試驗
朱紅解釋說,儘管北京市有很多地方都做過防滲,但是圓明園還是沒有經驗的。所以在2003年冬天,圓明園只是請有關專家和技術工人在九州景區做了部分防滲試驗,但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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