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談新唐人衛星簽約受阻事件

新唐人電視臺和歐洲衛星通訊公司續約受阻事件,受到了外界普遍關注,新唐人電視臺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在法國對Eutelsat進行起訴,在此之後Eutelsat非常低調,新唐人電視臺也得到了觀眾、媒體、還有美國政府以及歐盟很多議員的支持,我們請葉寧律師從法律上對此進行分析。

主持人安娜:葉律師,你好。

葉律師:這是一個非常令人痛心的事件,本來這是一種普通的商業行為,從歐洲衛星通訊公司來說,新唐人電視臺是他的一個客戶。在這個商業行為當中,新唐人電視臺是Eutelsat公司的亞洲衛星的第一個客戶,所以新唐人電視臺在商業慣例上是享有優先權的。在國際公共關係當中,中國政府一再標榜反對把商業行為政治化,反對西方國家對他的一些不當的政治行為進行經濟制裁,當中國政府在進行突圍的時候,他提出一個對他非常有利的觀點,就是不能把「商業行為政治化」,但是實際上中國政府自己就違反了這個原則。他在所有的國際關係當中,他只對一些他不喜歡的商業團體進行某種有選擇的制裁和打壓,甚至是封殺。

在這個案件當中,新唐人電視臺就是中國政府的雙重標準或多重標準的受害者,新唐人電視臺通過自己的努力,通過衛星轉播上,做到了連美國ABC電視臺, CBS,CNN這樣的電視臺都沒有做到的事情,把衛星未經中國政府過濾和控制的事實真像,直接通過電視畫面傳遞給了十三億生活在極權主義鐵幕下的中國人民,這是一個很了不起的行為。

安娜:謝謝葉律師。您認為在這個事件中Eutelsat的行為是不是違法呢?

葉律師:我認為 Eutelsat的行為是違法的,我們首先要看有哪些法律規範Eutelsat的商業行為,首先、Eutelsat要受制於法蘭西共和國憲法,因為他是在法國的領土上進行商業活動;第二個、Eutelsat的商業行為必須受制於歐洲共同體一系列的法律規範,特別是他的公法,他還必須要受制於他的所在國的一般民事侵權行為的法規,還應該受制於各國都應該普遍遵守的萬國公法,就是國際公法,來規範信息自由流通和無線電通訊廣播自由的一些法律。

在正義上,Eutelsat的行為首先是違反了法蘭西共和國的憲法,憲法當中關於信息自由流通的傳播和分享,這樣基本人權的思想。特別重要的是 Eutelsat的行為可能和中國政府這樣一個極權主義政權之間構成一個劃分領土的,一個不公正的商業競爭行為,這種不公正的商業行為實際上是一個「托拉斯行為」。什麼叫做「劃分領土」呢?劃分領土就是比如中共在東南亞特定的地區,只有我的中央電視臺或我廣電部指定的單位才可以在這個地區、在這片領土以內做廣告,進行信息業,其他任何不經過我批准,不經過我認可的電視臺,都不可以來和我分享這塊領土上的傳播權和信息買賣的權力。在這一方如果 Eutelsat的行為支持了中共提出的這樣一種非法要求的話,這樣兩家之間的合謀就構成了領土劃分的協議。

這種領土劃分協議是嚴重違反了歐洲聯盟和歐洲共同體的反托拉斯法的體系,我們知道反托拉斯法是一種非常嚴重的法律和法律體系,嚴重的托拉斯行為不僅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也是一種刑事犯罪行為,他會引起本國司法部的刑事調查。美國反托拉斯法也好,歐共體的反托拉斯法也好,都設定了一種民事侵權,由受害者提出在反托拉斯法下面所提出的民事侵權訟訴的程序性機制。因為我對這個案件的細節情況並不完全瞭解,但是我覺得如果新唐人電視臺要考慮提出司法訴訟的話,應該考慮這種行為是不是一種反托拉斯法下面的領土劃分的陰謀和串謀。

安娜:在法庭上,Eutelsat的辯護律師說他不願意跟新唐人再續約,是因為中共告訴他說新唐人電視臺的內容違反了中國的法律,所以他要遵守中國的法律,他這種說法在法律上有沒有什麼根據呢?

葉律師:這種說法實際上非常滑稽,非常可笑,因為這個說法只會把Eutelsat導向一個非常不利的訴訟地位。因為顯然做為一個商業團體,就是歐洲這個衛星轉播公司他不應該把自己的商業行為政治化,他不應該根據另外一個客戶援引自己國內法的標準來做為自己的一種政治立場,對一個既定客戶的商業行為傳播的內容進行實質性審查,他沒有這個資格對他客戶的傳播內容進行實質性審查。所以說他這樣的行為就是給自己設定了特定的政治立場,恰好對新唐人來說是非常有利,非常有用的一個證據,就是「環境證據」,證明了Eutelsat和中國共產黨這個政治集團之間存在著一種領土瓜分的政治合謀,違反托拉斯法的政治合謀。

另外一方面來說,新唐人的節目如果沒有宣揚暴力,沒有宣傳種族仇恨,就是說他的所作所為完全符合,第一、法蘭西共和國憲法,符合了規範新聞傳播、大眾傳媒的國際性公約所規定的國際法規的規範。中國所提出的指控,實際上正好是中國自己的違法行為的不打自招,因為我們知道中國政府參加了規範這些法律的國際公約,當中包括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公民權力和政治權力的公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規定:人人都有自由公平的參與和分享信息的權力。

這是第十九條的規定,公民權力和政治權力公約當中也有這樣的規定,而且這些國際公約都規定,定約國需要根據這些公約所設定的國際義務來改變自己的國內法,中國政府所採取的嚴厲控制新聞自由,封殺人民知情權,封殺信息自由流通的權力,他本身就是違反了他本身所承諾的這些國際條約規定的國際義務,所以中國有關的一些國內法本身是違法的,是非法的,他和法蘭西共和國的憲法就是互相牴觸的。

安娜:還有一個非常有趣的巧合,Eutelsat在他的網站上宣布和中共達成了一個歷史性的合同,在同一個月就宣布通知新唐人不再續約,他這種做法對很多的官方、媒體和支持新唐人的觀眾認為是受到中共的威逼利誘,這種說法有沒有什麼法律依據呢?

葉律師:中共在這些問題上從來只算政治帳,不算經濟帳,他牽涉到如果出現一個挑戰他信息壟斷,信息封殺的極權主義,獨裁統治的方式,他是不惜付出多大的代價,他也要把他扼殺的。在這種情況下,中共和Eutelsat在發生所謂歷史性合約後就馬上終止新唐人電視臺續約的行為,他不僅是涉嫌違反公法,反托拉斯法,而且也違反了民視侵權法,對第三者的有效的商業合作關係進行惡意的侵犯。這樣一種行為是一種侵權行為,這裡面有蒐集證據上的問題,需要有證據,要如何取得這種證據?可以通過啟動對這樣的托拉斯行為,進行刑事調查來幫助得到更多的證據,同時也可以由原告的律師要求法庭下達令狀強制被告提供有關的證據。

安娜:我們看到Eutelsat有他的組織規程,就是他的公司憲章,裡面有三個重點,第一、就是公平機會,第二、就是沒有歧視,第三、就是信息的自由流通,他的公司憲章對他公司有沒有什麼法律約束呢?

葉律師:公司的憲章和公司的組織規程,這兩個法律是公司的最高法律,就等於是公司的憲法。一般來說,公司的商業行為如果違反了公司的憲章的話,公司的法律行為就是非法的,這個憲章的解釋權一般是屬於他的股東大會和常設機構董事會,當董事會不能做出滿意解釋的時候可以訴請法院進行解釋。這個案件當中,受害者新唐人電視臺除了可以向所在國的法院提出民事侵權訴訟,提出違反托拉斯法的訴訟以外,還應該提出在衡平法下,要求法庭下達禁止令,禁止違法的主體來破壞干擾新唐人對中國大陸人民的廣播。

安娜:如果Eutelsat堅持現在的立場,堅持不再和新唐人續約的話,你認為在今後對他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和後果呢?

葉律師:這個歐洲衛星公司的短期效應會從中共那得到非常豐厚的回報,但是從長期上來說他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也是一種不公正的商業競爭行為,他的行為在本質上是非法的。

安娜:謝謝葉律師,觀眾朋友們感謝您收看這一集的熱點互動節目,下次節目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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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唐人電視臺《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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