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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溫港臺政策大挫敗

 2005-04-07 09:0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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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月兩會鬧出董特首半途辭職及反分裂法一致通過兩件大事,引起港臺連編風波與震盪,與國際強烈反應,反映中共過時的僵化的港臺政策遭到一次空前的挫敗。

  北京人大政協兩會一年一度照例喜氣洋洋地開了,又過了。今年不同往年,竟鬧出兩單大事,董建華辭職和反獨立法,結果適得其反,釀成軒然大波。

董特首下臺原因撲朔迷離

  董建華辭去特首,在香港猶如平地一聲雷,原因何在?一位資深評論員對我說:「這回我真被弄暈了,不明白,實在不明白!」董下臺的正式說詞是健康原因,這一點幾乎沒有人相信,報章形容他現時「精神抖擻」。基本法明文規定,特首「必須辭職」的原因之一是有「嚴重疾病」,董不過自稱體力不如從前而已。是否董自己堅決求去呢?顯然也不是,董一向以天降大任於己身而有強烈的榮譽感和使命感。現時香港經濟在好轉中,董的民望也在回升,他沒有做不下去的理由。三月十二日董辭職後,香港「中聯辦」發表談話中,只是一堆頌揚的客套,竟無一字提到董有健康問題。

  因此,董之下臺,只有歸於北京高層的抉擇,一句話,董被炒了魷魚。廣被援用的跡象,是去年十二月董在澳門被胡錦濤指摘要「查找不足」,董當時臉色很難看。而力挺董的江澤民今春要完全隱退,因此,失寵於胡溫,便成了董下臺一個順理成章的解釋。

但是,這個解釋有不合理的成份。主要是中共治港方針向以穩定為重,他們絕對不希望香港發生任何可以避免的動盪,即使不滿意董,餘下兩年任期轉眼就到,中途撤換特首,豈不是人為的製造一場風波?

  從二月底的傳聞,到三月十日董正式宣布,三月十二日國務院立即批准辭職,半個月乾淨利落完成下臺,可見這是北京中央精心預謀的一場換人遊戲。而後果呢?接班人曾蔭權迅速到位,但一場新任特首任期的「二五之爭」卻拔地而起,至少將延燒到七月份。這場爭議雖比不上「二十三條立法」之爭,但在北京看來,絕不是他們預期和喜歡看到的事。

北京睜眼不看一國兩制內在矛盾

  現在,傾向比較集中的看法是,中共高層決定換人,是胡溫班子完全當權後,要顯示領導的魄力與權威,決定撤換他們認為管治能力不足的董建華,既然,董的民望早已從民調六十四點跌到三十六點,北京估計中途換人,不至引起香港各方的大反彈。胡溫急迫感可能還來自「長痛不如短痛」的想法,擔心董余期內會再發生大問題,也可能受某些謀士的影響。

  無疑,以中共處理人事的保守求穩傳統而言,這次董特首下臺,應屬一次反常的異動,至少,對董是十分沒有面子的事。想當初,選董出來做特首一任再任,連任時竟鬧出無人與之競選的笑話(首任時有八名候選人),完全是北京一手操控。董建華日做夜做,竭盡犬馬之勞,現在一聲不足,便棄如敝屣,那是中共對待統戰對象的慣性延續,以利用價值定榮辱。更是「一國一制,京人治港」的暴露。

  再說董任內的不足之處,誠然有他的「無能」因素,但以反二十三條五十萬人上街,梁錦松、葉劉淑儀辭職,○七○八雙普選風波而言,都與中央決策直接相關;薩斯之災,亦由中國傳來;房地產大跌,負資產上升等等也不全然是本港因素。更何況董非強勢人物,政治領導能力更欠缺,港澳辦、中聯辦、香港土共、紅頂大亨無處不在,牽制甚多。香港回歸以來的「不足」,都算在董身上,顯然不公。更重要的是,市民對董的不滿,實質上是對中共干預港人治港與一國兩制的不滿,對中共打壓香港民主發展的不滿,起碼董就不是民意選出的代表。在一個如此發達、文明的社會,要接受一個專制的中央操控,董建華自然成了市民發泄的對象。

  而北京的致命傷在於,領導層根本看不到也不承認「一國兩制」包含的矛盾與衝突。他們只強調一國,迷信權力,偏信那些利益連襟的親中派的諂媚之言。最近二五之爭最反映法治與人治的不相容,香港絕大多數法律人士皆認為根據基本法,補缺特首的任期應為五年,但北京官員與學者堅持要依大陸慣例只任兩年。大律師湯家驊說得好,我們堅持五年,無關政治,完全依法行事。如任由中央解釋,以後特首的連任可釋為「可連任一次,亦可連任多次」,言論自由也可釋為「只是說話自由,不包括寫作自由」。反映了香港人的憂慮。

  政務司長曾蔭權暫代特首,當選可能性亦高。他的行政管治能力可以預期高於老董,但是,今日香港面對並非只是行政、經濟問題,更具衝突性的是政制問題,是政治領導能力,董的下臺誠然是中共操弄的商人治港的失敗,但政治智商欠佳的香港公務員領班,也未必應付得來如此怪異的一國兩制局面。

反分裂法的反法治性質

  三月十四日,中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立即引爆幾乎是全球範圍的不滿浪潮,勢頭之大。超過前年各國對香港人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支持。在臺灣則遭到九成以上的民調反對,而且在三月二十六日舉行了空前的反中國吞併的百萬人大遊行。

  我在該立法前後接受過多次記者訪問,首先談的是反分裂法的立法意涵,邏輯不通。據說有人向溫家寶建議制定統一法,反制台獨立憲,以立法反獨。但中共忌諱統一法有承認不統一的兩個中國之嫌,於是改為「反分裂國家法」。但反分裂是基於已統一的前提,針對藏獨、疆獨這些已統一於中國的地區猶可,針對臺灣便文不對題。否則,中共建國對於早已統一中國的中華民國是否也是分裂行為?作為政治實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與中華民國分治分立,各有憲法,一邊一國,已是半世紀有多的客觀現實,兩岸只有統一問題,何來分裂問題?因此,立法的主旨錯亂。觀其法,十條全是針對臺灣,根本迴避無視中國領土內早已存在的分離問題。這就失去了法律公正,平等適用的立法原則。

  有人私下說,共產黨打不打臺灣還會在乎有沒有法律?立個法增加一些反台獨的力度而已──或者中共官員中有人持此看法,這固然反映中共一貫以法律為兒戲,從來是以黨代法的事實。但西方、港臺是法制社會,認同法律尊嚴,不會和共產黨玩這種踐踏法律的玩火遊戲。而且,既有法定的戰爭授權,中共及其軍方的好戰派便有恃無恐,可以膽大妄為,因此,把反分裂法視為「戰爭法」,理所當然。「非和平手段」一條已完全撕去了其餘九條的偽善裝飾。

  觀察家們都留意到,當前兩岸並不存在甚麼「分裂的嚴峻態勢」,臺灣近期扁宋會十點共識釋放對北京不少善意,春節包機取得直航進展,兩岸經貿直線上升,增幅達兩位數,更何況臺灣有一個龐大的統派反對勢力,在民主體制內有強力的制衡功能,為甚麼北京當局不因勢利導,押後反分裂立法?香港不是迫使北京主導者無限期延後了二十三條立法嗎(保安局長也連帶下臺)?

北京的思維僵化與體制僵化

  北京所以不惜把自己擺在「過街老鼠」的位置,是因為一則思維僵化,花崗岩腦袋。反分裂法一語道破,說「臺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可圈可點。此話五十年前說說猶可,現在臺灣早已「換了人間」。一個民主的二千三百萬人口的亞洲一流國家,不願意在武力威脅下和一個專制中國統一──這才是所謂臺灣問題的實質。獨裁霸道基因代代相傳,無論是江澤民的洋派頭還是胡溫的年輕相,都注定了他們不可能面對臺灣的真實,理解臺灣人的心聲。人們可以質問:還在念內戰遺經,是不是還要延續內戰思維與方式解決臺灣問題?

  二則是體制僵化。現時中國猶如一條又大又舊的運奴船,飄蕩在全球化的大海上,一群醉漢在船上飲酒作樂,高歌崛起,看日出日落,不知所向。其船之大,漏沉不易,尾大不掉,轉個彎也難……炮打臺灣,喊打喊殺多年,以法制獨也醞釀已久,民族大義蒙住雙眼,哪管你臺北的因應變遷。因此,反分裂法上手出臺,已是天經地義,無人可以質疑。

  人大閉幕那天我最關心的是投票統計,看看有沒有一票反對,果真沒有。再說媒體,(百姓不必說,完全沒有發言權)看看那些打扮入時的記者,提問前還要恭奉一句「敬愛的總理好」,香港臺灣的同行看到真要噴飯了。而作憂國憂民狀的總理,也樂於把準備好的詩句與數據,對號入座地在安插好的國安人員配合下,演出一場滴水不漏的壓軸大秀。

  如此故步自封,夜郎自大,任憑他浮誇盛世,和平崛起,不過是一幅百年前天朝皇庭景象的現代翻版而已。胡溫也許想不到一個反分裂法,正好給臺灣獨派送了一個大禮,就像天上掉下來似的,給了他們一個再度凝聚民氣一往直前的機會,也給所有臺灣人一個再度認識中共本質的機會。


(開放雜誌2005年四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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