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蘇浙滬地面沉降造成損失3000億

國土資源部南京地質礦產研究所主持的《長三角地區地下水資源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日前完成。調查顯示,由於過量開採地下水形成「地面沉降」,造成長三角地區經濟損失近3150億元。

據悉,蘇、浙、滬三省市地礦部門聯手開展的此項調查,先後經歷了4年時間,總投資超過2000萬元。

長三角地區地面沉降最主要的原因是過量開採地下水。據此次調查負責人、南京地礦所副所長郭坤一研究員向記者介紹,在長三角(長江以南)10萬平方公里的範圍內,因為長期超採地下水,引起了區域性地面沉降與地裂縫等地質災害,區內三分之一範圍內累計沉降已超200毫米,面積近1萬平方公里。其中上海市是我國發生地面沉降現象最早、影響最大、危害最嚴重的城市;江蘇省的蘇、錫、常地區,浙江省的杭、嘉、湖等地已經形成三個區域性沉降中心,最大累計沉降量分別達到2.63米、1.08米和0.82米,形成了三個大「漏斗」。

名詞解釋:

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是由多種因素引起的地表海拔緩慢降低的現象,是一種緩變的地質災害,既會造成市政基礎設施、道路橋樑、港區碼頭、地下管線和深井等直接損失,也會造成運力下降、擋潮和排水等間接損失。在美國50個州中,大約有24個州由於開採地下水、石油和可燃性天然氣而產生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義大利的威尼斯,素有「水都」之稱,地面沉降非常嚴重,著名的市政府大樓羅內丹宮已下沉了3.18米。

延伸閱讀:

.長三角地面沉降蒸發3150億元 控制不力後果嚴重.歷時4年調查表明:長三角地面沉降損失三千億.[江蘇]長三角陷入地面沉降危機.過度開採地下水 浙江三平原地面沉降損失嚴重。

《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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