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荒唐的「中紀委雙規」案調查

誰是「中紀委」?對於絕大多數普通中國人而言,這都是一個不成問題的問題。然而對於49歲的上海商人季嘉凡來說,這一無庸置疑的問題,卻代表了他一段充滿恐懼、傷痛和荒謬的經歷。 

2002年11月8日,一批人衝入季的辦公室,以「中紀委雙規」的名義把他從上海抓到南京,在南京梅園飯店將其拘禁審訊75天後釋放。這期間他的家屬沒有收到任何形式的通知,也不知道他身處何處。其後,季嘉凡到北京中紀委有關部門查詢,發現中紀委對他的這次「雙規」根本不知情。

季嘉凡稱,他的被拘是因為舉報了前單位--中化江蘇進出口公司(以下簡稱「中化江蘇」)領導受賄而遭受的迫害。兩年多來,他向南京和上海的多個紀委、檢察院、法院、公安局申訴反映,可是依然沒有得到一個明確的說法,相關的責任人也未受到任何處理。而有關方面的一個解釋是:「這個中紀委不是你以為的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而是中化江蘇進出口公司紀委的簡稱。」

那是2002年11月7日晚上,上海哈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季嘉凡正在自己的辦公室裡準備材料,這是一家港資公司,位於浦東茂興路88號仁恆廣場5 樓。23時左右,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從公司大門處響起,副總經理梁鳳鳴從「貓眼」中看到門外站著一群人,其中幾個穿著公安制服,可是詢問中,他們不肯表明身份。

季嘉凡立即給剛聘請的南京律師荊全生打了電話。荊全生後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回憶說,「我當時告訴他,如果是不明身份的人,應該報警,最好立即請一個律師到場,弄明白他們的身份。」

隨後,梁鳳鳴給公司法律顧問、滬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盈東打了電話。張盈東在一份書面材料中寫道,當時他接到電話後就趕到哈德公司門外,碰見三四個穿公安制服的人,張出示律師證,詢問對方什麼事。其中一人對他說:你叫裡面的人開門,然後再告訴什麼事。

張盈東和季嘉凡溝通,季嘉凡懷疑是為了500萬元的債務找他,拒絕開門。張盈東寫道:「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對民警說,即使不涉及經濟糾紛,你們也應該持有效的法律手續叫他開門,否則不能破門而入。」說完,他離開了。

季嘉凡回憶:「張盈東是11月8日凌晨2時左右離開的,接著門內門外僵持了一個小時。直到3時左右,他們開始撞門,後來我才知道,是南京的人趕來了。」幾個人輪番從走廊的另一端衝過來撞擊櫻桃木做的大門,巨大的撞門聲震動了整幢大樓,在夜深無人的大樓裡更是顯得異常震撼。「當時我們的腦子都木了,連報警都想不起來,就那樣呆呆地等著。」

四五十分鐘後,門撞開了,季嘉凡回憶當時情景,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子,帶著兩個人衝進來,喝問:「你叫季嘉凡嗎?」他還沒開口,那兩個人就把他摁住,男子說:「中紀委對你進行雙規。」季說:「我不是黨員。」男子介面:「那是雙指。」後來季嘉凡才知道,這個男子叫陳義濤,是這次行動的負責人

梁鳳鳴後來在證明材料中寫道,在當時的一片混亂中,她打了110,負責該地段的塘橋派出所回了一個電話給她:「叫你們開門為什麼不開?這個事情我們知道。」材料中還寫到,11月6日陳義濤兩次到公司找季嘉凡,季都不在,其中一次有塘橋派出所的民警陪同,還帶著她去塘橋派出所瞭解情況。

而當時塘橋派出所的副所長,現已調任楊思派出所所長的費翔2005年2月23日對記者說:「當時我們接到報案,就出警了,到現場發現是南京的人在辦案,手續都有,別的你不要問我,我沒在現場。」

被帶到樓下,季嘉凡看到很多警車,他記得陳義濤問他:「你知道今天多少人抓你嗎?」他說:「我不知道啊。」陳義濤說:「原來上海警方不配合,後來我們中紀委發了明碼電報要他們配合,現在是刑偵總隊隊長帶了20多人來的。你小子很有面子,不得了啊。」季嘉凡說:「你們犯不著啊,你要是說中紀委的,你們給我發個函,我就過來了。」

他們上了一輛舊的帕薩特,車開上了滬寧高速,向南京方向駛去。看氣氛有點緩和了,季嘉凡問:「你們是中紀委的,怎麼來抓我?」陳義濤說:「你舉報房林、錢偉是不是?這樣子,房林、錢偉我都抓了,一共抓了27個,所以把你也抓了,一起過去,你配合我們。把這個事說清楚就可以了。」一下子,季嘉凡的心落下來了。

到被抓的那一天,季嘉凡和他的原單位中化江蘇的訴訟糾紛,已經持續了7年。按照季的說法,1987-1994年間,他在中化江蘇做業務員,1994年3月辭職。辭職的原因是季嘉凡的弟弟季嘉瑞在江蘇丹陽開辦尤尼克化工公司,與中化江蘇有貿易往來,當時中化江蘇浦東分公司副總經理錢偉向季嘉瑞索賄被拒,錢偉要求季嘉凡出面干涉也被拒絕,錢於是扣發了季嘉凡上一年度獎金和當月工資。

而中化江蘇一位副總經理則稱:「據我瞭解是季嘉凡擔任浦東分公司副總經理期間,把公司資產轉移到其弟開的另外一個公司經營,盈利由其弟的公司獲取,虧損則由中化公司承□。後來我們把浦東分公司停了,還一直和他在打官司。」

離開中化江蘇後沒多久,季嘉凡開始不斷地舉報中化江蘇進出口公司原總經理房林私設小金庫、受賄和錢偉索賄。而1994年10月,中化江蘇公司在鎮江中級人民法院告季嘉凡的弟弟季嘉瑞在丹陽開辦的化工公司,要求賠償貿易上480萬的欠款,1997年5月,又追加季嘉凡作為連帶被告。

2000年初,鎮江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季嘉凡承□連帶責任,要他賠償欠款加利息共40萬。判決下來後,季開始申訴。2002年8月,江蘇省高院對他的申訴舉行了第一次聽證會,詢問雙方能否和解,季嘉凡表示不能。

2002年11月7日,也就是被抓走的前一天,季找到了江蘇石城律師事務所的荊全生律師,荊全生後來對記者說:「我看他這個案子可以辦,就原則上定了,並要他把更多的材料拿給我看。」

而在被送往南京的車上,當季嘉凡被告知此事跟舉報房林、錢偉有關時,他的心情是輕鬆的。當天早上6時多,當南京的荊全生律師撥通了他的手機後,他告訴荊:「我很高興,我舉報的中化江蘇公司老總貪污受賄案,中紀委終於立案了,現在要帶我到南京協助調查,沒事。」

陳義濤對季嘉凡講:「我代表中紀委對你進行刑事調查,這裡我說了算。我是公安部十大英模,曾經主辦過成克傑、徐其耀、馬向東的大案,對你判刑10年還是20年,由我決定」

到南京中央門後,陪同的兩個人下了車,陳義濤一個人帶著季嘉凡去了梅園街道派出所,「陳義濤進去了一刻鐘就出來了,說『走』。」這一次他們去了離派出所50米左右的梅園飯店,一直住了70多天。

到了飯店,季嘉凡乘獨處時打手機告訴家人:「好消息,現在房林、錢偉已經被抓起來了,中紀委把我帶到梅園賓館108房間瞭解情況。」於是親戚就送衣服過來,陳義濤很吃驚,馬上換了房間,先到107房,第二天又換到109房,還讓季交出手機。

根據季嘉凡在梅園飯店偷偷記下的日記,換到107房以後,陳義濤對季嘉凡講:「我代表中紀委對你進行刑事調查,這裡我說了算。」而換到109房後,陳義濤又講了很多「自殺無用」的例子。「你給我老實點,告訴你,很多大人物都是我辦下來的,瀋陽的慕馬案是我負責的,你們江蘇建設廳長徐其耀是我辦的,他的情人王小曼是我帶人到加拿大抓捕歸案的。」

另外一次陳則是這樣介紹自己:「我是公安部十大英模,曾經主辦過成克傑、徐其耀、馬向東的大案,也辦理過中化華東公司總經理顧紹喜的案子,我們中紀委出去辦案,全國的公檢法都會配合,對你判刑10年還是20年,由我決定。」

審訊集中在三個方面。這是季嘉凡後來認為對方抓自己的三個目的:銷毀證據、找他的犯罪材料和侵吞他的財產.季嘉凡說:「陳義濤僱用了幾個人來做看守。」先是有兩個保安來看守,來了一天半陳義濤就不滿意了,嫌他們睡覺。後來僱用了四個下崗工人,給他們20塊錢一天,「出來那天,我看到他們結賬的。四個工人看我看得形影不離,連上廁所都跟著。」

換到109室後,審訊開始了。根據季嘉凡的記憶,一共有4個人審訊過他,一個是陳義濤,「第二個姓宋,問了一個小時就走了,後來就再也沒出現。一個姓王的,人家叫他王檢,玄武區檢察院反貪二科的,審了我接近40天。他走後,來了一個叫蔡文沛的,說是玄武區公安局經偵大隊的,審了30多天,直到我被放出來。」

對他的審訊集中在三個方面:他舉報房林、錢偉的材料,他個人的經濟問題和生活作風問題,以及他名下的財產。這是他後來認為對方抓自己的三個目的:銷毀證據、找他的犯罪材料和侵吞他的財產。

季嘉凡回憶說:「陳義濤說:『不用我說了,你舉報房林,舉報錢偉,都舉報了什麼內容,寫下來吧。』我說『我不是都給你們了嗎?』陳義濤回答:『那是過去時,現在重新寫。』他還說:『房林和錢偉,就關在隔壁的樓裡。』」

在季嘉凡的日誌中,一共記了四次被「王檢」和陳義濤要求寫詳細的舉報材料。他說:「我寫的什麼事情,第二天他們就來講了:『你講的那個房林拿紅木傢俱的事情,查實了,82500元,房林跪下來了。』我聽了心裏很高興,後來才知道全是假的。」

季嘉凡說:「王檢審訊我,問:『你曾經擔任過國企的什麼職務?』我說:『沒有,我當時是業務員。』他說:『你擔任過總經理的吧,還是副總經理?』我說: 『你這麼說是不是逼供?誘供?』他一個巴掌打過來,我說:『你怎麼打人呢?』接著他用膝蓋骨頂我小腿脛骨,一頂,我馬上痛得抱著就躺下來。他審我的時候一個人,把看守叫到對面去,他一打,我就喊,看守跑過來問什麼事,一看我躺在地上,就又退回去。」

季嘉凡說:「陳義濤也會問一些別的問題,比如『你嫖娼嗎?』我說:『中紀委管這個事嗎?』他說:『我們閒聊。』我說:『我不好色』。」還有一次陳稱:「你們有一個女會計,小姑娘告你。」季說,我們公司沒有女的會計。陳頓時不說話了。

季嘉凡認為,這些問題是別有深意的,「陳義濤經常講『顧紹喜就是我抓的,中化公司抓任何人都不會錯,我們抓你,我不相信你沒事』。顧紹喜就是這樣被他搞掉的。」

顧紹喜1993年至1996年曾任中化華東公司總經理,因為貪污和生活作風腐敗,被中化公司紀委宣布實行「雙規」,最後被判有期徒刑14年。季嘉凡說: 「我的一位老同事跟我說,顧紹喜的問題都是被陳義濤關起來以後審出來的,而公司為了獎勵陳義濤,把顧紹喜的一套房子給他了。」

2003年1月,律師魯民多方查詢,得到的回覆都是:查無此案。事情在1月22日急轉直下,當天陳義濤突然宣布,考慮到春節將至,準備將季放回家過年.季嘉凡被換到109房間後,家人失去了他的消息,於是在上海和南京四處尋找他,他的弟弟季嘉榮說:「我們幾乎找遍了南京的公安局和檢察院,其結果均無人承認,無人知曉。」

荊全生律師說:「我曾去過梅園飯店,總臺說他們是部隊招待所,部分房間領導掌握,沒有在總臺登記,我敲了108房間和相鄰房間、對面房間,均無人應答。」

季嘉凡在南京的另一位律師魯民也曾陪同季嘉凡的家屬尋找季嘉凡,「我和他們去過白下區公安分局和白下區檢察院,公安說沒有這個案子,而檢察院則不承認也不否認。後來陳義濤給我打電話了,說季嘉凡的問題是公司要調查,可能涉嫌經濟犯罪,我說那應該出示程式和文件,還有應該見面談,他不回答,只是說季嘉凡問題很大。」

2002年12月25日,魯民和季嘉凡家屬到中化江蘇進出口公司詢問,分管紀檢的田丹副總經理接待了他們,魯民對記者說,「田丹表示有一個專案組在辦這個案子,但他們公司沒有參與,如果有衣物什麼的,他可以轉交。」

與此同時,季嘉凡的家屬找到了江蘇省人大,在人大法工委張東海主任出面後,12月26日,魯民接到玄武區公安局經偵大隊蔡警官的電話,說:「我們參與了,可以叫他家屬來談。」而第二天,季嘉凡的家屬接到了經偵大隊劉傑大隊長的電話,「我們沒有參與抓捕,也沒有參與關押,但是我們確實介入了,其他無可奉告。」

2003年1月,魯民還向南京市紀委和江蘇省紀委查詢此事,得到的回覆都是:查無此案。21日,魯民到北京去查詢此事,中紀委中央企工紀委表示查無此案,而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主管紀檢的曹曉剛也說:「聞所未聞,查無此案。」

與此同時,季嘉凡的命運也發生了很多轉折。他的日誌中寫道:「2002年12月20日,陳義濤對我說:『對你的逮捕決定已經批下來了,你準備一下,轉移到看守所去。』12月31日,陳義濤帶著鎮江中院執行庭庭長王政興和女書記員到109房間,宣布對我名下的上海房產強制執行,在我的要求下,書記員同意做了一個筆錄。」

2003年1月8日,季嘉凡被拘的第60天,他宣布絕食。「四個看守先是勸,後來說:『你不吃是你的事,不關我們事。』我說:『是啊。』他們就到走廊上打電話給陳義濤,陳義濤跟我說:『我在張家港呢,有什麼事?』我說:『沒什麼事『,他說:『你要絕食,那我馬上送你到派出所。』我說:『那你送我去派出所好了。』他又說:『你聽我一句,不要絕食。』」

1月12日,日誌這麼寫:「陳義濤通知季嘉凡:你的罪行嚴重,可能將你轉移到北京關押。」然而事情在1月22日急轉直下,當天陳義濤突然宣布,考慮到春節將至,準備將季放回家過年,但年後還要回來接受調查。他並且要了季嘉凡律師的聯繫方式。

季嘉凡說:「這一天,他要求我寫了一份保證,隨叫隨到,不對外講。還對我說『你不要恨我,我是奉命行事,以後有什麼事找我,比律師有用多了』。」

當天,魯民接到陳義濤的電話,讓他把季嘉凡帶回。當晚10時,匆忙從北京趕回南京的魯民在梅園飯店接到了季嘉凡,「在大廳裡第一次見到了陳義濤,他說: 『人我交給你了。』那天老季頭髮中間禿著,兩邊又很長,樣子很不好看。」季嘉凡說,走出梅園飯店,「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到理髮廳剪了頭髮、刮了鬍子」。

2003年3月,季嘉凡到了北京,他要到中紀委詢問到底自己為什麼被「雙規」。他對記者說,「7月份,終於找到了中紀委主管華東的工作人員,他說:『每年,每個省都有幾宗以我們中紀委名義來做這個事,我們叫當地的紀委來查。』我說:『我能怎麼配合?』他說:『你就等消息,會有人來找你的。』」

2004年初,江蘇省紀委一室王元德處長打了電話給季嘉凡,要他寫個材料寄給省紀委。2004年底,江蘇省紀委王元德處長又給了他消息:「南京市紀委報上來說,這個中紀委是中化江蘇進出口紀委的簡稱,這是一個公司的行為,他們是沒有這個許可權的。」

因為是在塘橋派出所的轄區被帶走的,季嘉凡還向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舉報了這件事,2004年5月,浦東公安分局紀委的黃先生給季嘉凡打了電話,做瞭解釋:「我們經過調查,有三點:1.這個是我們塘橋警署的公務;2.你說陳義濤是綁匪,不是,他代表中化江蘇進出口公司,中紀委有文件給我們,但是這個中紀委不是你以為的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而是中化江蘇進出口公司紀委的簡稱;3.費翔同志和陳義濤沒有經濟上的往來。」

而據記者調查的情況,陳義濤自稱江蘇省鹽城市東臺人,一份陳義濤身份證的複印件顯示:陳1957年生,漢族,現住南京市玄武區。2005年3月16日,記者撥通了陳義濤的手機,他表示當時是代表中化江蘇紀委對季嘉凡實行「雙規」。當記者進一步詢問時,他說:「我不會接待你的,你去找中化江蘇公司。」

記者隨即找到了中化江蘇進出口公司,前臺小姐說2002年分管紀委工作的副總經理田丹出國了,另一位副總經理接待了記者,他說:「我們和季嘉凡的官司還沒完,我現在說的成為白紙黑字或許會對我們不利,所以不能說,請你諒解。」

而季嘉凡在四處申訴的同時,也開始找律師為自己打這個官司,2004年底,北京德山律師事務所的李鳳玲和石劍鋒律師願意代理他的案子。經過一番取證後,2005年1月7日,他們遞交了控告書,控告的人包括陳義濤、王檢、蔡文沛等。

玄武區檢察院控申科馮科長對律師說:「這個案子我們問了,市檢察院紀檢組和瀆職侵權處聯合調查過,而且你們控告的人裡有我們的干警,我們自己不能查自己呀,你們去那裡問吧。」

而反貪局郭副局長說,「陳義濤抓人前就向我們報案,我們覺得證據不充分,就沒有受理,後來他又來找我們,說人已經控制住了,問我們是不是可以過去看看材料,梅園飯店是我們的一個辦案點,我們派人去看了,發現公安在那裡辦案,而看案情又不是我們管的範圍,就又回來了。」

而檢察院和公安局的接待人員都表示,這個不屬於自己部門管理的範圍。2005年3月7日,南京市檢察院紀檢組趙處長打電話告訴季嘉凡,已經對涉及此案的公安、檢察院人員作了內部處理,至於處理結果她沒有透露。而直至今日,這一事件的主要責任人陳義濤仍然沒有受到任何部門的任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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