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為何高票當選?
在反貪反腐這個牽動每個中國人神經的事情上,有關方面的確動了不少腦筋,出了不少招數,其口號之響亮,花樣之繁多,雖不能謂之「絕後」,但絕對可稱之為 「空前」了。由此而投入的人力,花費的代價也是十分驚人的。然而,效果卻讓人實在不敢恭維,貪官們不僅沒有受到震賅,反而變本加厲愈演愈烈,成為當今社會難以根治的頑症。據媒體報導,像這種「國人皆曰殺」的社會蛀蟲,在落馬之前的選舉中,卻大多都能以高票當選,這就不能不令人倍加深思了。這一帶有濃厚「中國特色」的現象,對於我們的選舉制度,又何嘗不是一個莫大的諷刺呢?那麼,是不是這些貪官在落馬之前都有顯赫的政績因而獲得了選民們的一致擁戴呢?
是的,所有貪官們幾乎都有一套「變色龍」式的自我保護本領。他們極善偽裝,常常把自己打扮成「廉政模範」,「人民公僕」之類。他們的報告、講話堪稱「絕唱」,一會兒「痛斥」,一會兒「不安」,一會兒慷慨激昂,一會兒熱淚盈眶,不知感動了多少台下的善良人。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時候,在人民群眾的汪洋大海之中,無論貪官們偽裝得多麼巧妙,表演得多麼精彩,總會從不同角度折射出他們的本相來。正如一部電視劇的主題歌所唱的那樣:「天地之間一桿稱,那稱砣就是老百姓。」各級官員主宰著老百姓的衣食住行,老百姓時時都在關注著官員們的一言一行,誰優誰劣誰好誰壞,他們心裏明鏡似的,誰也瞞不過他們的眼睛。如果真要細查一下,貪官們在落馬之前,有幾個不是劣跡斑斑口碑極壞的角兒?老百姓對他們的反映、投訴從來就沒有停止過。
按說,這些貪官們早就應該被調查處置繩之以法了。然而,遺憾得很,老百姓的口碑再壞又豈奈他何?即使到了人民可以行使民主權利的所謂選舉時,也仍然無損於他們一根毫毛,他們不僅可以高票當選穩保職位,而且官運亨通越攀越高。你覺得奇怪嗎?這裡,請大家看一看因腐敗連索案而曾經引發「政壇地震」的黑龍江省的幾位人大代表所披露的當地開會選舉的一些內部新聞。
中國時下的選舉,大多已經由過去的 「舉拳頭」進化到了「畫選票」的時代,因此,只要不是落後山區因文盲太多仍然需要投「玉米豆」進行選舉外,每個選民用筆畫選票自然成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然而,黑龍江省多年來卻實施著一種奇特的選舉,這種選舉奉行一條無任何法律依據的規矩,或曰官場「潛規則」,即:選舉時「一動筆就和黨不保持一致」。
這樣一來,選舉究竟怎樣進行呢?
別擔心,絕招有的是。他們的具體做法是:「同意的不畫,反對的畫×,棄權的畫0」。三種態度中只有第一種無需動筆,因而成為和黨「保持一致」的最佳選擇。代表進會場時壓根就無需帶筆,只要把印好的選票投進票箱就完事了。有的人為了避免被懷疑和黨「不保持一致」,進會場時連外套也不敢穿,以此表明自己未帶筆的清白。
中國人真是聰明絕頂,把選舉簡化到如此程度也算得一大發明瞭。當然,類似這種奇特的選舉在全國也許並不多見,但把選舉當成搞形式走過場的卻早已成為通行慣例了。代表們雖然也要履行用筆畫圈的程序,但他們所擁有的權利,恐怕只能像阿Q一樣考慮將圈畫得圓與不圓的問題,除此之外,還能有多少自主選擇的權利呢?
以上所說,只僅是選舉時的具體情況,而選舉前和選舉後的情況也是不容忽視的兩個關鍵環節,它們對於選舉起著更為重要的作用。
眾所周知,一場選舉,選舉前確定後選人是一項極為重要而又複雜的工作。只有進入後選人名單才能當選,如果讓你離開後選人而去任意選自己的意中人,那就像射箭離開靶標一樣漫無目的。一千個讀者會有一千個漢姆萊托,一千個選民也會出現一千個得票人。然而,我們的後選人的產生,雖然也要經過「自由提名大家討論」的所謂反覆醞釀過程,但無論怎樣的「討論」,怎樣的「醞釀」,最後都必須由領導「欽定」名單。為了嚴防選舉時超出領導意圖,投票前還要召開各種會議,反覆 「統一思想」,以保證黨組織所推薦的人員順利當選。
按照當今世界許多先進國家的選舉制度,只要投票結果一公布,這場選舉便圓滿結束了,得票多少就是最權威的說明。然而,中國的選舉卻遠未到此結束,或者說還有更大的制約選舉的因素存在。首先是上級審批,批准了,選舉方能生效;不批准,一切都是白搭,得票再多也無濟於事。像這種投入眾多人力,花費巨額資財,耗費數日時間所進行的選舉,最後仍然可以讓一紙調令化為烏有:你要定後選人嗎?上級的一紙調令派來了壓根連姓名都很陌生的人,你不還得照樣投他的票。你真選出了自己的領導人嗎?又是一紙調令來個走人沒商量,你想挽留也是徒勞。如果真有領導落選了,你也許會慶幸群眾眼睛的雪亮。但別高興得太早,仍然是一紙調令,剛在這裡落選的領導又到異地做官去了。
看到這裡,你大概會明白中國的貪官之所以高票當選的奧密所在了吧。
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人民為了充分行使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不知經過了多少流血鬥爭,經過了多少實踐摸索,才歸納總結出當今世界發達國家競相實行的競選制度(當然它仍在繼續不斷完善之中)。選舉是否真正民主,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人民只有通過自由選舉,才能真正實行對各級官員的有效監督。正如一位貪官所坦陳的那樣:「誰給我官做,我就聽誰的話。」人民連選擇官員的權利都沒有,他能接受你的監督嗎?中國的反貪反腐工作之所以收效甚微,買官賣官之所以長期得不到有效遏制,其原因蓋出於此。如果一個國家不搞真正的民主選舉,而是搞一套假選舉,假民主去欺騙人民愚弄百姓,那麼,這樣的選舉還有什麼積極意義?什麼「反腐倡廉」「加強監督」等,豈不完全成了紙上談兵痴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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