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副總裁耿為民被殺案的過程被披露

香港華娛副總裁兼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耿為民因誤墮網上色情陷阱而遭劫殺案,繼3月初在廣州市中院開庭進行刑事審訊後,23日將進行民事審理。該案第二被告王寶珍(女、22歲)在一封親筆信中披露了這件轟動一時殺人案的過程。

在江西安福縣當幼兒園教師的王寶珍,於2001年認識了同案第三被告周芳萍(女、22歲),二人其後結伴往福州。周芳萍經常呆在網吧上網,甚至通宵不歸,某天更拿了一袋丸仔回家向王寶珍展示,說:「快來看,有了這些就好辦了!」。又過了幾天,周芳萍告訴王寶珍她在網上結識了一個想「一夜情」的北京人,雙方已約好了時間和地點,她叫王寶珍以她在網上的身份去見這個北京人,王寶珍感到很害怕,但周對她說:「你不是想賺錢嗎?我給你機會去試一試,我樣子不好看,我去的話他不會上當!甚麼事都有第一次,你在他酒裡放了藥就不會有事的,別怕!」。王寶珍按照周給她資料來到酒店。在北京男人的強烈要求下,王寶珍被強行拉到床上與他發生了關係。完事後,北京男人呼呼大睡了,王寶珍欲推醒他一起喝酒以趁機下藥,但對方沒反應,王寶珍便把他的錢、手機和手提電腦偷走,回到出租屋將財物交給了周芳萍。第一次作案兩人輕易得手。隨後,兩人以同樣手段在福州作案4宗。

2004年3月,周芳萍、王寶珍以及新加入的周坤(化名、17歲、男)前往廣州,周芳萍繼續利用一些有錢男人欲追尋「一夜情」的心理,在網上搜索獵物。 2004年3月中旬,周芳萍找到了新的「獵物」耿為民,王寶珍按照以往的慣例與耿為民見面和發生關係,王寶珍在信中寫道:「於是在他強烈要求下,我和他發生了性關係。之後他對我說:「以後你作我的情人吧,我要帶你去北京,你考慮一下,下個月我還要來廣州,我會給你打電話,保持聯絡,還要給你帶烤鴨」,我點了點頭……他送我到酒店門口,幫我叫了一輛的士,給了100元車費,他說這是在網上答應過的,交待的士司機一定要把我安全送到家。我剛下車他就打來電話問我是否安全到家?……周芳萍和周坤見我回來,急切的問我:「甚麼東西也沒有嗎?給他喝藥了嗎?我回答他們「沒有機會下藥,他不喝酒」。「其實我沒有告訴她真相,因為我喜歡上了他,並打算以後做他的情人,要和他一起去北京,他是一個可依可靠的男人。我沒有再和他倆說下去,沖完涼就上床睡覺了。……在他回北京之前,周芳萍就拿起了我和他聯繫過的那部手機(手機是她的)和他通了電話,發簡訊,周芳萍一直和他保持聯繫,其中過程我不清楚我也不敢過問。半個月後,他打電話給周芳萍說要來廣州出差,周芳萍也就告訴了我……2004年4月6日早晨6點,電話響了,我睡得迷迷糊糊,接過電話一聽是他打來的,沒等我反應過來,他馬上要求我去見他。7點30分左右,我見到到了他,他衣著不整地等著我,見我來了他對我說「寶貝想死我了……」。這是我第二次和他發生性關係……吃過早餐後,和他一起回到房間,他說有事情要辦,讓我先回家,晚上8點給我打電話,邊說邊拿出一隻烤鴨放到我手上。

「當天下午16時到7時左右,他就打來了電話邀請我陪他吃晚飯。周芳萍命令我去見他,並讓我把他帶來見他。她說立即去酒店開房。說完她還給了我一包藥讓我帶在身上以防不能帶他出來。就讓我在房間給他喝,她說「這次一定要給他喝」……我們一起坐的士到海珠廣場華安酒店,周芳萍用假身份證登記了一間608房,他開完房已是晚上8時,然後她讓一個人去廣州國際大酒店見他,要我把他帶到華安酒店608房來……周芳萍預先設了一個騙局:她是我表姐,在中山工作,這次由於和表姐夫吵了架出來散散心,特意來廣州找我,希望我能幫其解悶。他聽了之後願意陪我去見他。大約9時我和他進了608房,見到了周芳萍,周簡單自我介紹人了後,周芳萍先開了一瓶啤酒喝了起來(喝酒是周芳萍提出來的),接著開了一瓶給他。他沒有喝酒,也勸周芳萍不要喝太多酒,會傷身體,勸他開心一點,他不停地勸說,趁他不注意,周芳萍用家鄉話話「快把藥放進他酒裡去』,我去了衛生間,把之前他給我的藥拿出來,我不敢當著他的面放藥進去,於是將藥放進自己嘴裡,從衛生間出來,我還不敢將藥吐進他的酒裡,一氣之下,我將藥吐進了自己的酒裡,並告訴了周芳萍,周讓我當他的面喝下了兩口,然後將我的酒交給了他,說「既然來了,一定要喝點酒,這是小婷(周放萍為王寶珍起的化名)剩下的,你喝完吧」。他不好再拒絕,就喝了,喝完半小時後,周芳萍說要下去,讓我和他在房間等她,由於他喝了有藥的酒開始有反應,就躺在床上睡著了。我也有些頭痛,在一旁睡了一會兒。大約半個小時後,周芳萍打來電話問我他睡了沒有,我去碰他,告訴周他睡著了。「開門!我就在開口」。我過去開門一看她帶著周坤。我們三人站在衛生間口。

周芳萍又要我去碰他,看看他是否睡著了,並要我把他的衣服脫下來。「我把他的外衣褲脫下來後,錢包從口袋裡掉了出來,我把脫下來的衣服和錢包交給了站在衛生間門口的周芳萍和周某,她們從耿為民的口袋搜出了房卡和包裡的800元錢,接著周芳萍說:「錢太少了,先讓他睡,我們去他酒店的房間看看有甚麼東西。」說完,她一個人拿著他的房卡去了亞洲國家大酒店,她把他的房間的東西拿到了華安,她說只拿了一台電腦,沒有其他的,她另外在丵安開了一間609房,周芳萍說:「住在亞洲國際大酒店的人一定有錢,可現在才800元,開房就要花了600元,一定要在敲一筆才罷休。」於是周芳萍和周某用廣州客家話商量,最後他們倆開始始把他綁了起來,周某先把他的內衣、內褲用刀割斷(我不知道他們身上有刀),周芳萍把他的裸照拍了下來,接著周某按住他的手腳,周芳萍過來把他綁起來……我跟周芳萍說:「我的頭很痛,我想回家睡覺。」她對我說:「你現在陪我去取錢,把行李搬到家裡去,我另開了一間609房,家裡不安全。」

據王寶珍在信裡寫到他為了心疼耿為民,曾經買水果兩次讓周坤餵他吃,但他都不肯吃。「這時周芳萍打來電話,交代我和周坤沒有他的允許不准離開房間。他已經被綁了很長時間,於是不耐煩的說:「你們甚時候可以放我走?我知道造成今天的後果是我自找的,我認了。可我今天有事要辦,你們讓我打個電話,要多少我都給你們。」周坤笑著回答讓他再委屈一下咯。大約11點左右,我很想去看看他,但又不敢去面對他,我讓周坤把他的眼睛蒙住,周坤扯了一幅布蒙住了他的眼睛,我才敢過去看他。我看見他的手腳都綁著不能動,全身裸坐在凳子上,下身用他的襯衣擋住,手臂腫了還起了水泡,我不忍心,甚至很心疼。於是我對周坤說,你現在睡會兒,我替你看著。……我當時一個人在看管他,周坤在一邊睡覺,我走過去幫他解開手臂和上身的繩子,為他按摩了一下,想讓他逃走。但當我正準備把他手腕的繩子解開時,他突然大叫救命,我當寺都被他的喊聲驚呆了。我沒有幫助周某殺他,我看見他流出血後,我都嚇昏了。等我清醒過來,我連忙把周坤拉開,我的手也被給割傷了……對於他的死,我很難過和後悔,因為我對他有了一份感情,我沒想到他會死,現在我能做的就是如實的供訴自己的罪行,接受法律的制裁,以慰他的在天之靈,希望他能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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