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半數以上民眾有權獲得賠償
自古就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麼個理。當責任一方是一國政府時,不論是因為錯誤政策,還是官員失誤造成傷害,受害民眾都有權向政府索取賠償,這方面也有不少成功例子可供參考。比如加拿大聯邦政府在1988年為二次大戰期間將日裔加人關進集中營一事向日裔加人道歉,並賠償了二億九千一百萬加元(源自http://news.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1030000/newsid_1034100/1034104.stm)。智利總統拉戈斯於2004年11月28日宣布智利政府決定將給予1973到1990年智利獨裁時期的估計約有兩萬八千多的受害者每人約190美元一個月的贍養金(源自http://news.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4050000/newsid_4050700/4050799.stm)。南非總統姆貝基2003年4月15日宣布南非政府將對受到種族隔離政策影響的大約兩萬名受害者給予一次性3800美元的賠償(源自http://www.chinanews.com.cn/n/2003-04-16/26/294951.html)。2000年7月17日,繼在二戰結束後為希特勒統治付出了600億美元的賠償後,德國又簽署了一項歷史性協議:設立一個48億美元(100億馬克)的基金來賠償成千上萬的納粹勞工 (源自http://www.people.com.cn/GB/channel2/17/20000718/148907.html)。2004年漢城高等法院裁定,就前總統金大中因在1980年到1982年間被指控犯有「內亂陰謀」罪而被先後拘禁949天的冤案,按照拘禁種類和時間,以及當事人在被拘禁期間的財產和精神損失等情況,金大中被拘禁的每一天將獲10萬韓元的賠償,賠償總額為9490萬韓元(8.25萬美元)。(源自:http://www.epochtimes.com/gb/4/9/25/n670939.htm)
中國戰爭受害者也一直在爭取向日本政府索賠,通過訴訟的手段,將加害和受害事實公諸於眾,喚起輿論,謀求對所有同類受害者進行謝罪和賠償。日本侵華,二次大戰都早已為人們耳聞目熟,可實際上受害人數卻遠不及在中國大陸受到共產黨迫害的人數眾多。
〔註:八國聯軍兩次屠城死亡95萬,納粹屠殺猶太人600萬,日本侵華屠殺3000餘萬,兩次世界大戰死亡總數3360萬,1949年後,中共統治下非正常死亡5000-8000萬。〕
僅死亡人數統計就已經明確顯示受中共迫害的人數範圍是最廣的,而受到非致命傷害者人數更幾倍不止。從「消滅地主階級」、鎮壓「反革命」,到「三反」「五反」運動、反右運動、大躍進繼而引發大飢荒,到文化大革命、六四、鎮壓法輪功,全國受害人數至少達半數以上,即七億人以上。
凡受到過中共傷害的人都有權索取賠償,這包括:
中國的冤案受害者,應獲得賠償,如:包括所謂的被扣上「反革命」、「地主」、「富農」「黑五類」「資本家」「特務」「走資派」「反黨集團成員」。。。。。。等等政治帽子而蒙冤的人;各類蒙冤無處申訴而被迫上訪的民眾;六四死難與傷殘者; 被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等處所遭受虐待、甚至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因出於統治者一己私利而利用權力隱瞞真相,延誤時機造成重大傷害者,應獲得賠償,如:非典中至今還被隱瞞的數以百萬死難者;
因統治者草菅人命,不負責任的政策實施從而遭受重大傷害者,應獲得賠償,如:拆房,下崗,下鄉知青,四川水壩區災民;
因官僚體系的腐敗造成企業管理不善從而遭受重大傷害者,應獲得賠償,如:煤礦爆炸,油氣田爆炸,森林火災等;
......
中共政府曾嚴重關切「趙燕被毆」事件,而趙燕向美國政府提起高達500萬美元的民事訴訟,那麼這半數以上的中國百姓,每人應向中共索賠多少呢?
圖片來源:
1. http://www.cass.net.cn/zhuanti/y_party/yc/yc_h/images/00026.jpg
2.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mychina&MsgID=18745
3. https://www1.beijing999.com/freenews/64/64pictures/
4. http://www.minghu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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