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趙燕--------徐霞案宣告落幕

2005年1月22日遭檀香山檢方以「一級非法入侵罪」(Criminal trespass in the first degree)起訴的中國公民徐霞一案,檢方於2月28日撤銷控訴。提出撤控要求的檀香山檢察官辦公室主任卡利素(Peter Carlisle),隨後於3月1日對此發表聲明。聲明中指出:

經過回顧整個案件,以及與證人面談,檀香山檢察官辦公室決定撤銷對徐霞之指控。事實很清楚,徐霞的攻擊性行為在當地製造了混亂,而飯店及警方的處置是適當並符合專業原則的。但由於該項非法入侵罪並非重罪,檢方也覺得讓徐霞從中國過來面對審判,對夏威夷當地治安並無助益。在與原告證人以及中國駐洛杉磯使館討論
後,檢方決定撤銷控訴。

在接受記者電話專訪時,檢察官辦公室主任卡利素談到他對此案的瞭解:

我認為徐霞並非惡意入侵,只是不願離開她不應該待的地方(大使飯店)。但是我相信她錯的地方有:第一、在飯店大廳吼叫,破壞安寧;第二、抓住甄教授不放,妨礙其人身自由。而當飯店經理希望她冷靜,並企圖將兩人分開時,她轉而抓住飯店經理,並用腿纏繞飯店經理,不讓飯店經理離開。當警方到達時,她開始表現出她受傷了,於是救護車就來了,但她又拒絕與醫護人員合作,不願上車。飯店於是提出警告,希望她離去,但她拒絕離開,這是構成非
法入侵的原因,也是警方必須逮捕她的原因。

警方隨後帶她去醫院,但醫生想幫她檢查,又遭到她的拒絕。其後警方將她拘留在警局,但她拒絕配合警方採印指紋,警方只有繼續拘留她,等待她願意合作。而她在牢房裡的舉止也很怪異,甚至用衛生紙把自己裹起來。由於警方在牢房裡架有攝影機,一方面保護被拘留的人,一方面也保護警方自己,而警方現在還留有當時的
錄影帶可為證據。

由於徐霞遲遲不肯配合,後來警方猜測也許她不會說英文,於是請警局內的廚師來翻譯,最後才得到她的合作。而在完成資料登記後,她也隨即獲釋。

「對我而言,從頭到尾,徐霞的行為都是不尋常的(unusual)。」卡利素提出自己的看法。由於徐霞在得知檢方撤銷控訴的消息後,曾經對夏威夷當地中文媒體表示,她想知道檢方撤控的原因。對此,卡利素表示:

撤控的原因跟我所發布的聲明一致,雖然我們相信徐霞的行為有侵犯性,而且擾亂秩序,我們也相信警方的處置是合理的。但是現在她人在中國,我們認為沒有理由一定要以這項審判,來證明夏威夷是一個安全的地方。

至於檢方是否擔心日後有人以此為傚尤,再發生類似的案件?卡利素認為:

夏威夷的旅客來自世界各地,多數的人都是遵守本地法規的,這也絕對包括大多數的中國旅客。對於犯重罪的人,我們一定會繩之以法。而對於輕罪,或是已經離境者,以檢方的立場,我們必須衡量是否真有必要追訴到底?對於這個案子,我們選擇不再追究。

由於本案曾引起中國官方的關注,對於是否曾有中國外交單位涉入?卡利素說明:

中國駐洛杉磯使館的官員的確曾經來電詢問案情,我也將檢方所相信的事實告訴他們。而在決定撤銷案件後,我也將同一份聲明傳真給使館。但要強調的是,我的決定並未受中國官方的影響。

此外,夏威夷當地中文媒體曾指出,檢方的決定是因為夏威夷州政府的要求。卡利素對此重申:

這是我的決定,不是州政府或州長的決定。事實上,作為一個民選的檢察官,沒有人可以影響我的決定。而在我與辦公室同仁討論,並做出撤訴決定前,外界沒有人知道我將作此決定。

而對於外界對州長曾涉入調查過程的懷疑,州長辦公室發言人潘(Rusell Pang) 2日對記者表示,州長從未乾涉此案,也未曾要求任何單位對她提出調查報告。

至於本案的原告大使飯店(Ambassador Hotel),客房部經理沙瑪(Kurt Sharma)則表示,檢方的聲明及即代表飯店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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