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建議清明節為法定公眾假日 --再致兩會公開信

現在臺灣和香港,都明文規定「清明節」為公眾假日,放假一天。

大陸應該向他們學習,尊重傳統,尊重歷史、不忘先人,不忘祖宗,明令規定「清明節」放假一天。

中國大陸和臺灣、香港交往日益增多,由於法定節日不同,增加了很多不便。大陸增加「清明」為公眾假日,有利於兩岸三地在節假日上逐步走向統一。

香港的公共假期,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中華民族傳統節日 包括過年、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都是公眾假日。香港另一部分假日,受倫敦銀行假期的影響,英國銀行休息,香港也放假,如聖誕節等。(《港澳知識手冊》P116)

近年我國的「國慶節」、「五一節」改為放長假七天,是謂「黃金週」,本來想刺激經濟,幾年下來,才發現不少弊端;如「黃金週」為交通和某些地區(旅遊地區)帶來了沈重負擔,給社會資源帶來壓力和浪費,使政府部門和多數企業陷入停頓狀態,給人們生活帶來不便,也給國際交往增加障礙。

因此建議:減少「十一」「五一」放長假的時間,增加一些傳統節日為公眾假日,先從增加「清明節」放假一天開始。

以上當否,請答覆。

孫文廣2005年3月1日

聯繫電話:0531-8365021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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