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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頭號毒梟陳光華 澳洲落網

 2005-03-01 23:2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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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臺北報導〕國際合作緝毒傳出重大捷報。

近年來被國際緝毒組織列為「指標性」國際大毒梟的臺灣籍頭號毒梟陳光華,據指出,因臺灣檢調單位提供重要情資,日前當他入境澳洲時被逮捕並遭澳洲法院裁定收押。

檢調官員指出,陳光華在亞太毒品市場已經算是「祖師爺級」人物,多年來涉及海外販毒案遍佈太平洋兩端、大洋洲等地,包括美國等國家均爭相表達將他引渡回國接受調查,尤以美國最為積極,澳洲法院本月底將召開引渡庭,裁定是否先將他引渡到美國受審。

調查局表示,不到五十歲陳光華被國際販毒組織認定為重量級毒梟,販毒危害程度更甚於曾涉嫌走私販毒近二千公斤海洛因到美國的台籍毒梟黃廣潔,陳光華是走「國際路線」的販毒勾當,多年來涉及走私毒品犯行疑涉及美國、日本、澳洲、加拿大、中國等地,陳光華販毒集團有數個販毒管道,檢調研判其經手販毒數量可能達數千公斤,但確實數量難以估計。

因此,近年來陳光華被美國、部分亞太國家等司法單位通令各國列為首要緝捕人物,但受「毒害」國家掌握的情報,只知道陳光華是華人,無法確定其真實身份和國籍,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大偉與調查局緝毒中心接獲通報後查出,陳光華是我國籍人士,在臺灣設籍且有妻兒,時常出入臺灣和美、加、中國等地,多年來涉嫌販毒都在海外,在臺並無販毒事證,檢調對他全天候監控,但未採取逮捕行動。

日前,檢調單位獲報陳光華擬以觀光名義,攜家帶眷赴澳洲旅遊,立即將此情資通報澳洲政府,順利在陳光華入境澳洲時將他逮捕,並移送澳洲法院審理,將他裁定收押。

據瞭解,由於陳光華入境時身上並未攜帶毒品,陳光華家屬在他被收押後已委託辯護律師打官司,堅稱陳光華並非毒梟,澳洲司法機關認錯人了,聲請將他無罪開釋。

但澳洲法院依據國際販毒組織、美國等國家提供的事證,並未採信陳光華委任律師的辯詞,仍未同意釋放他。最新進展是,美國司法單位向澳洲政府交涉,希望能將陳光華引渡到美國接受司法調查、審理,進一步調查陳光華集團販毒組織共犯、毒品來源和販毒管道,澳洲法院已受理美方聲請,將於3月底召開引渡庭,裁定是否准予將陳光華交給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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