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長毛」議員提出公投草案

梁國雄強調公投是公眾"應有的法律權利"

香港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週一向律政司提出全民公決私人草案,不過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現階段是審議草案的格式,不會評論這一草案的內容。

香港媒體引述梁國雄的話說,提出有關全民公投的私人草案是希望民眾能夠行使"應有的法律權利",就重大事情表達意見。

他強調,公投條例將是一項公器,不論市民或政府均可以行使。如果這一私人草案獲得立法會通過,市民就可以就2007年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和2008年全體立法會議員普選等議題進行公投。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接見梁國雄及另一名議員張超雄時表示,法律草擬專員將審議梁國雄提出的公投草案的格式,她不會評論文件的合化性,也不會表達政府的意見。

香港特區政府一直反對制定全民公投法例,認為公投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前此,行政長官董建華表示,《基本法》對香港政制發展、行政長官選舉辦法和立法會選舉辦法的修改,均作出了明確規定。

他強調,立法會議員必須尊重、遵守"一國兩制"所確立的中央與特區關係的規範,根據《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去處理2007年和2008年兩個選舉辦法。

不過民主派一直積極推動普選特區行政長官和全體立法會議員,聲稱只有800多人的大選舉團推選的行政長官沒有代表性,全體立法會議員也應該由選舉產生,以便充分反映民意。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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