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長穿著警服協助前妻組織押送賣淫女

身為派出所副所長,薄永成身著警服為前妻押送從哈市騙來的多名婦女,協助組織賣淫。日前,賣淫團夥張巍等7人被分別判處13年至3年有期徒刑。

  張巍系綏棱縣龍巍旅店老闆,曾與綏棱縣公安局克音派出所副所長薄永成有過短暫婚史。

  去年4月,張巍先與哈市的劉振華聯繫,要招募一批賣淫女青年,隨後通知其弟張彪、前夫薄永成一起到高速公路收費站,準備「押送」被騙女青年到龍巍旅店。

  劉振華在哈市聯繫鮑洪良、張良海等人,分別在網吧、人才市場、火車站等地點,以幫忙找工作為名招募康某等7名女青年,由鮑洪良、張良海等人分六次送到綏化市高速公路收費站,交給在此等候的張巍等人,並收取每名女青年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介紹費。

  薄永成身著警服出現在綏化高速公路收費站,並向被騙來的女青年亮出警官證,稱在「我家」(指龍巍旅店)比較安全,你們想跑也跑不了。

  在旅店,鄭亞興負責看管、安排女青年賣淫,並收取嫖資。去年5月6日凌晨,女青年周某某、黃某某從旅店二樓跳窗出逃,被鄭亞興抓回來,張巍對二人拳打腳踢,並將旅店窗戶封死。另外5名女青年被迫在該旅店多次賣淫,所得嫖資均為張巍所有。

  法院認為,張巍等人構成組織賣淫罪,判處張巍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萬元;鮑洪良、劉振華、張彪、鄭亞興犯協助組織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5000元;張良海、薄永成犯協助組織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


(新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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