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黑暗紀實 號稱「經濟衛士」實為「挂羊頭賣狗肉」

中國的假冒偽劣產品為什麼屢禁不止,坑害廣大群眾,原因主要來自主管行政執法機關,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本身存在就無法無天,中國政府的一些貪官大肆以手中的權力明目張膽的換成人民幣,信奉在工商行政管理「有錢能使鬼推磨」。當東窗事發,便積極以錢開道,尋找保護傘,最終中國工商系統沒有人管,騙子貪官依舊風光的在工商系統貪官高做,黢馬任騎,買賣依舊,好不得意啊!就這樣一支隊伍能「秉公執法」嗎?

1999年12月15日,汝南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的一小撮騙子,貪官對我進行打擊迫害,事實確鑿如下:

周明同志,請接通知後務必於99年12月20日之前到工商局人事股報導,按時報到上班者,可暫緩過渡為公務員,不按時報到上班者,不准過渡為公務員。汝南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送達人簽名:丁建一。

我接到通知後,20日以前趕到人事股報到,要求上班,過渡公務員,可卻被騙子貪官縣工商局長羅殿民,副局長李耀武,人事股丁俊峰告知,我已被縣局黨組決定暫緩過渡公務員,仍是工商局的幹部,停薪留職合同仍然執行。在人事股,丁俊峰拿出決定書如下:周明同志,被決定暫緩過渡公務員。汝南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送達人簽名:丁建一。並讓我填好暫緩過渡公務員的表格,還賣給我幾本複習資料。

2000年10月9日,停薪留職合同到期後,為被安排到汝南縣留盆鎮工商所工作,可是到2001年11月份,我卻被騙子貪官強行不明不白的踢出工商系統。我不知道犯錯在哪條哪款,多次要求給一個明確的形成文字的書面答覆,均遭到無理拒絕,從此我踏上了漫漫上訪路。

上訪直到制定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國務院,國務院信訪辦明確指示,對我的處理,從通知暫緩過渡公務員開始到被踢出工商系統,沒有任何政策依據。我執行停薪留職政策,被決定暫緩過渡公務員,給了我信訪接待函,叫我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反映。

國家工商總局辦公廳倌訪處叫我相信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會秉公執行體制改革政策,會糾正錯誤,解決問題,給了我信訪函如下:周明同志,你於2004年3月8日來訪反映的問題,擬於近日聯繫省局,請再向省局反映,候研究處理,請直接與他們聯繫。

2004 年10月,我滿懷希望地等待是河南省工商局人事處貪官們一丘之貉的蔑視制定改革開放停薪留職政策的國家領導人,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低能,而工商系統的一小撮騙子,貪官是偉大的,正確的!不糾正汝南縣工商局在執行工商體改的錯誤,不調查縣局體制對人事上知情人和保存的原始記錄存檔,反而唆使汝南縣工商貪官袁樹華,顛倒黑白共同編報我的黑材料,對我的處理書面答覆,竟不對我透露一點內容,不交給我自己的處理答覆書,犯王法還得給一份錯哪條款的判決書吧!純粹是貪官們不敢公開透明,實為掩人耳目,姑息養姦,暗箱操作應付上邊的指示,暗夜中的鬼怪是怕光亮照見原形的。

被逼無奈,我準備應聘另外的工作單位,查檔案時,才發現2002年6月20日汝南縣工商局人事股丁建一移交到縣人事局我的幹部檔案,只是空檔案袋,所有有效證明幹部身份的學籍檔案,派遣證,院校畢業生分配介紹信,10餘年在工商系統的考核表及體改通知書,暫緩過渡決定書,填好的暫緩過渡表格均不在移交的檔案內。

我氣憤難耐,到河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信訪室反映汝南縣工商局貪官袁樹華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的問題,省紀委深表同情,批示:請駐馬店市紀委查處。紀委插手查以後,又查出2000年工商剛開始時,在人事局保管的我的幹部檔案,被汝南縣工商局沒有簽名的從人事局提走。

到底是誰提走我的檔案,又在汝南縣工商體制改革時,所有有效檔案消失,變成空袋子,交到丁建一處保管,丁建一最清楚以上的彎在哪裡,知道是誰交給他保管空檔案袋的。我被冒名頂替這條惡計一開始就是算計好的,這邊期騙我暫緩過渡公務員,那邊安排他人拿著我的檔案直接在汝南縣工商局過渡公務員了。

縣貪官袁樹華承認丟失並答覆補檔案,這說明我不是第一個被他賣檔案的。他做案經驗豐富,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能補好如初嗎?一定能留下他犯罪的痕跡。

通過紀委,我密封自帶補到的檔案,到河南省工商局人事處要求審查,這可能是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最典型的冒名頂替案。省局人事處貪官們平日表面文質彬彬,口裡又唱著好聽的音調,肚子裡卻是蛇蠍心腸,對我送上的檔案,不接收,不打開,不審查,而這之前常反問我:「你知道誰冒名頂替你的?你得自己找證據。」這證據來了,竟充當貪官袁樹華的保護傘,包庇貪官袁樹華赤裸裸的表現出來。怕審查檔案,怕冒名頂替敗漏,露出騙子、貪官的醜惡嘴臉。

透過以上我述說的惡鬼噬人的問題,讓世人看清這一小撮騙子、貪官格格磨牙的在吃人肉,吸人體,把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變成媚上欺下,制假造假,藏垢納污的大本營,騙子貪官雲集,消遙所在地。

我強烈要求審查檔案,把貪官編報我不能過渡公務員的黑材料交給我,以明辨是非,查清真相。

在上訪的路上,走的真是難阿難!政府規定的上訪部門,我都走到了,還都有批示,要給我一個書面答覆。國務院信訪條例規定30日內必須出處理決定,可問題3年多了,在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楞是沒解決,沒有書面答覆。

唉!騙子貪官相護何時休阿!我這個在工商戰線工作時多年被他人冒名頂替代的受害者現清醒地認識到工商系統的黑暗阿!

我窩著火,忍受著冷言惡語,決不能向黑暗低頭,積極尋找與論支持,這是第二次報導,向世人告之,安慰我那顆疲憊的心。騙子、貪官人人得而誅之,還我一個清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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