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擬徵收成吉思汗名稱使用費 立法禁止對其濫用

蒙古國家議會日前正在討論總統提出的一項關於禁止濫用著名歷史人物成吉思汗名稱和肖像的法律草案。

  蒙古總統巴加班吉在有關出臺這項法律草案的建議中說,如果某個企業或組織在自己的名稱中使用成吉思汗字樣,那麼它將向國家上繳其營業所得利潤的0.2%;如果企業在自己的產品名稱上使用成吉思汗字樣或肖像,則應當向國家上繳該產品銷售額的0.4%。此外,總統還建議議會討論是否應當禁止菸酒產品生產商使用成吉思汗的名稱或肖像。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蒙古國內企業或產品使用成吉思汗名稱和肖像的現象越來越普遍。成吉思汗的名稱和肖像不僅上了賓館酒店的招牌,成為啤酒瓶、飲料罐、香菸盒上常見的圖案,一些地方還以成吉思汗的名義濫發紀念品、獎章和證書。這些現象越來越引起有關政府部門的注意和擔憂。

  據蒙古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在該局正式註冊使用成吉思汗名稱或肖像的商標共有4個,產品20種,企業和公司48個。沒在該局註冊而非法「盜用」成吉思汗名稱和肖像的產品和機構更是不計其數。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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