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法官否決沒社安卡就不能申請駕照的規定

紐約一名法官2月17日下令,全州停止取消那些沒有社安卡的移民所申領的駕駛執照,法官稱交通部門沒有被授權去執法移民法,或在沒有發布通知的情況下做出新的規定。

紐約時報報導說,紐約交通部門從去年起開始一場整頓駕照行動,預計全州今年最多將有30萬移民將失去駕駛的權利,目前約有7000多人的駕照已被吊銷。

位於曼哈頓的紐約州最高法院女法官史密斯(Karen Smith)當天宣布了這項命令。去年夏天,波多黎各法律辯護和教育基金組織,針對紐約州實行的沒有社安卡或移民文件就不批准駕照的規定,代表那些被拒絕考駕照的申請,向紐約州州帕塔基和交通部長馬蒂奈茲提出起訴。

原告的律師之一馬爾(foster Maer)在史密斯法官裁決此案後說:「我們認為這對移民團體來說是一個明確的勝利,那就是他們有資格像紐約州所有居民那樣,去申請同樣的駕照。」馬爾接著說:「法庭發現,紐約州不能武斷地為這個移民州砍掉駕照。他們已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秘密地這樣做了。」

代表政府的紐約州司法助理弗爾曼(Eilzabeth Forman)則表示,現在還沒有做出是否就此項裁決進行上訴的決定。弗爾曼稱,法官的決定只是臨時禁止全州拒絕對那些身份有問題的人更新駕照,但這項法令並不會影響紐約州處理新駕照的申請。

此外,史密斯法官的裁決還規定,紐約州再向那些身份有問題者發送吊銷駕照通知時,必須提前48小時通知原告。而且,在4月7日就原告提出的初步強制令舉行聽審會前,紐約州不得再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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