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務院延長Visa Mantis簽證程序有效期

美國國務院11日新聞聲明,放寬針對外國理工科學生、學者、遊客等的「Visa Man-tis」簽證的嚴格規定。

所謂 「Visa Mantis」特別簽證程序,是簽證申請人由於學習或工作在某些敏感科學和技術領域,必須經過華盛頓有關部門更嚴格的簽證程序,稱Visas Mantis 。自1998 年以來, Visas Mantis程序被用來篩選技術非法轉移。一旦Visa Mantis簽證程序審核過關,簽證被發布, 簽證申請人被允許入境美國。Visa Mantis簽證程序有效期不一定與美國簽證有效期相同,主要由入境時國家安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官員裁定。

美國國務院, 在諮詢美國國家安全部之後, 延長Visa Mantis簽證程序有效時間,針對F (學生), J (交換訪客), H (臨時工), L (公司交換) 和B (遊人和商務) 簽證類別。如果原來的簽證到期了,並且新簽證申請已被提出,申請人仍在原先研究或工作的學校或計畫,Visa Mantis簽證程序有效期可以延長。

國際學生(F 簽證) Visa Mantis簽證程序的有效期延長為最多四年,但如果學生改變學術領域, 必需重新申請一個Visa Mantis新簽證。

臨時工(H 簽證), 交換訪客(J 簽證) 和公司交換(L 簽證)Visa Mantis簽證程序的有效期延長為最多兩年。如果簽證持有人在美國的活動的本質改變, 必需重新申請。

企業訪客(B-1 簽證) 和旅遊訪客(B-2 簽證) Visa Mantis簽證程序的有效期在一年內, 在原始的目的為旅行, 原簽證申請的目的未改變的條件下。

除有效期延長之外,為改善Visa Mantis簽證程序, 國務院增加僱用職員、改進系統,使平均等候獲得Visa Mantis簽證少於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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