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連看你媽一眼的權利也被剝奪了 一個父親寫給女兒的信

女兒:

你好!爸爸很久沒有與你聯繫了,不知你近況如何?甚念。

自你媽因煉法輪功於去年9月26日被抓以來,已有七個月了,在這段日子裡,爸爸是坐臥不安、徹夜難眠,受盡了精神上的折磨。爸爸雖經歷過二十四年的部隊鍛練,但也經受不起這種老來失妻的打擊,因為這種打擊不是正常的,而是人為造成的。你知道爸爸本也不相信法輪功,但自從那次在外地和你媽一起在半夜裡遭遇到的車禍(你媽從大卡車的擋風玻璃處甩出去幾十米遠,而且是甩到馬路對面,當場昏了過去,但只有些皮外傷,沒吃一口藥就自然而然的好了。而我也只是撞昏過去一會兒就醒了。)我就有些相信了你媽的話。再說你媽以前的一身病痛到醫院怎麼看都沒好,煉了法輪功後不久就徹底好了。真是神了。因此,爸爸也不得不承認法輪功確有治病、修身的功效了。

煉功健身,從古至今比比皆是。可如今,由於某些當權者的妒忌,把一個好端端的群眾健身運動給扼殺了。我雖不煉此功,但我認為:煉功健身是人身自由,信者為,不信者不為。而我所接觸到的那些煉法輪功的人大都上了年紀,而有些確實是煉法輪功後才把病給治好的,所以他們非常信法輪功,而且他們都是好人、是善良的人。你媽和那些人一樣煉功修身,只做好事,不做壞事。當權者怎麼可以這樣忍心對他們施淫威、搞打壓,我真想不通。

在等待的漫長日子裡,看不到你媽,也沒你媽的任何消息,我等啊等,度日如年,夜思日盼,終於在4月2日盼來了一個電話,是一個女人打來的,她說:「你是某某某的愛人嗎?」我說:「是,你是誰?」她說:「我是她的律師。」我問她:「你是她聘請的嗎?」她說她是法院指派的。接著她說:「今天上午9點要對她一審開庭了,你能不能來參加?」(她打來時已經8:45分左右了)。我說怎麼已經快開庭了你才通知我,她說她昨天忘了。我說我現在趕過來要一個小時左右。她說: 「你趕來已經來不及了,不過這次不來沒關係,等下次宣判時我再通知你。」我一聽就說:「你們不是在開玩笑吧?你們這樣做也太不負責任了,這樣的大事竟然就這麼輕描淡寫地就帶過了,你們把公民的權利也太不當回事了吧!」她聽我這麼講就說,「你不要發火嘛」。接著就把電話給挂斷了。這簡直把我給氣壞了。連話也不給我說完,執法機關竟然有這樣的律師,真不可思議。執法機關不講法律程序,肆意執法,濫用執法權,隨意剝奪公民應有的權利。但我也無可奈何,只有生悶氣的份。只有耐心等待下一個電話或通知。但直至今日也沒有你媽任何的書面消息。

四月十一日有三名警察來到咱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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