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調整外國人在京居留許可

昨天,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正式推出包括外國人居留許可措施在內的多項便民措施。據瞭解,凡符合條件的在京長住外國人,可申請獲得1至5年的外國人居留許可,在許可有效期內出入境將不必再申請往返簽證,且不必再辦理外國人居留證。

  據介紹,可以申請外國人居留許可的人群包括持X簽證、Z簽證、J-1簽證和免辦簽證入境、在華長期居住工作的外國人,並對外籍高層次人才和投資者、外籍法人代表、外籍留學歸國人員和外國留學生放寬居留許可期限。這一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可以申請獲得1至5年的外國人居留許可。出入境管理機關只需在申請人的護照簽證頁上粘貼「居留許可」即可,便於攜帶和使用。出入境管理處負責人表示,已經獲得外國人居留證、臨時居留證的外國人,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到期或需要居留許可、簽證者,可以到出入境管理處換發。北京警方將不再發放新的外國人居留證。

  此外,出入境管理處還對中國人的外籍配偶,以及探望在京工作、學習的外國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滿18週歲子女;年滿60週歲的在京購置房產的外籍華人;年滿60週歲的外國人投靠在京直系親屬的;在京辦理寄養手續的外籍兒童;應邀來京進行短期訪問、考察、講學、經商、進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進修、實習等活動的外籍人員等放寬了簽證期限,只要他們提供相應證明,可以申請到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二次或多次入境簽證,次數不限。按照過去的規定,此類簽證只能延期3個月,最多延期2次。

  警方還表示,此後外國人簽證的延期、加簽、變更等項目,統一調整為簽證申請,重新簽發;居留證延期、加簽等申請種類也統一調整為居留許可申請。警方已經修改、編印了有關須知,更新了諮詢電話、觸摸屏、首都之窗網頁內容,增加了前臺受理民警的數量,便於外國人諮詢、辦理相關手續。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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