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總公司無視國家處罰

法新社2月1日消息稱,三峽工程總公司無視中國國家環境總局處罰的規定,稱「建壩有理」。而之前,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負責建設的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三峽地下電站、三峽工程電源電站因為沒有執行國家環保總局停建的規定,已經收到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和「限期改正通知書」。

報導稱,在國家環保總局前一陣子公布30個違法開工項目後,其中的22個已按規定停止建設,三峽總工司屬下的幾大水利工程非但沒有停工,其公司還不斷向外界表示,他們的工程不存在問題。該公司的李總對媒體說,「三峽工程是被中國國家的法律所允許的,也不存在違反環保規定的問題。」

中國媒體評論認為,作為用巨額財政投入修建、關乎國計民生的特大工程,作為一個大型國有企業,即使對國家貢獻再大,也沒有資格居功自傲,在國家法律前面,也不能當自己是「特殊公民」。無論從哪個方面說,三峽總公司到目前的表現都是不能令人滿意的。眾中國媒體警告三峽總公司不要一錯再錯。

外電透露,就最新得到的情報,三峽工程並沒有停工的跡象,一切工作都在照舊進行。三峽工程曾經在中國國內引起了相當巨大的爭執,三峽工程總公司也一度稱為媒體競相「追捧」的對象。有分析家稱,中國國家環保總局這次對三峽工程「嚴令禁止」,是對自身權利的一個測試,也是中國回應國際普遍「叫停」聲浪的一個舉措。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