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故李意珍腐敗無事穩如泰山?
(亞洲時報記者焱樺1月20日撰文)香港-中國深圳市繼市委副書記李意珍爆出腐敗醜聞後,深圳市政協副主席劉濤近日也鬧出替兒子招攬工程的事件;不同的是,也曾擔任深圳市委副書記的劉濤剛於日前被撤銷深圳市政協副主席的職務,但李意珍目前仍是穩如泰山。《新京報》1月20日報導,在1月19日召開的深圳市政協三屆23次常委會上,曾經擔任深圳市委副書記等重要職務的劉濤被撤銷市政協副主席的職務,其黨內職務也已被撤銷。
會議通報稱,劉濤的違紀事實主要發生在其擔任深圳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以及市委副書記期間,其利用職務便利,向四家國有企業領導打招呼,使其兒子獲取建設工程,從中牟利。
據指出,劉濤的兒子劉某為深圳市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該公司本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但通過劉濤的關照,並經深圳振業集團原總經理杜海成杜海成的幫忙,2000年上半年,該公司與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協定,合作開發一樓盤。在杜海成的關照下,劉某不僅取得了該專案,還違反合同自選施工隊伍並少交一半保證金,在該專案上輕易獲取2000多萬元利潤。
會議通報又透露,在賺取鉅額利潤後,劉濤的兒子也不忘「投桃報李」。2000年下半年,這一樓盤開始售賣樓花,銷售勢頭較旺。劉某承諾願意拿出100萬元感謝杜海成。2001年中秋節,劉某從自己公司提出50萬元現金到杜海成家裡,杜收下。由於當時振業集團內部已對此專案有了風言風語,不久將這50萬元人民幣退回給劉某。但在2001年10月和2002年4月,杜海成因賭博輸了錢,兩次從劉某那裡拿了50萬元港幣。深圳振業集團原總經理杜海成已因受賄180餘萬被判8年,其中100萬贓款就來自劉濤的兒子。
此外,會議通報還指出,劉濤還對深圳市委組織部「經理人才大廈」工程中發生的違紀違法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以及劉濤還違反規定收受他人禮金。
同樣是涉嫌濫用職權為親屬牟利,相比之下,幫兒子攬工程落馬的原市委副書記劉濤,就沒有現任深圳市委副書記李意珍那麼運氣了。
去年10月,深圳市市委組織部下達文件,組織全市學生觀看電影《時差七小時》。該片女主角藝名「妞妞」,真名李倩妮,其父就是深圳市委副書記李意珍。這次事件引發轟動全中國的風波,李意珍被指濫用職權,為其女兒有份投資的電影公司牟利。不過,李意珍堅決否認他知道下屬發文組織學生購票看電影的事實,而深圳市委就以李意珍「敏感性不夠強,對有些問題沒有把好關,制止的態度也不堅決」交代了事。
另外,李倩妮也被證實在擁有三家公司,七百多萬元人民幣的股份,外間有人認為,李意珍有「灰色收入」,才能讓女兒註冊這一系列公司。不過,李意珍方面卻堅稱,配偶和女兒所經營的三家公司中,有兩家「沒有資產」,「屬於接受空殼轉讓」,其配偶和女兒沒有實際投入資金,參股的一家公司實際投資150萬元人民幣,分三次投入。對李家屬涉違反黨紀問題,深圳市委認為只屬李對中紀委的規定「在認識上有誤區,理解上有片面性,沒有認真執行」。
不過,深圳市委常委會仍要求李意珍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盡快讓其配偶和女兒從其分管領域的企業中全部退出,並由市有關部門監督執行。據悉,李意珍已按有關規定和市委常委會的意見,督促家屬從這些公司中全部退出。
在輿論巨大壓力之下,李意珍也向公眾「誠懇致歉」,承認「自己對自己所管轄範圍內,親屬經商需要迴避認識不清」。但是,在之前溫家寶視察深圳的時候,李意珍仍有出現在一些重要場合,顯示他的在深圳官場的位置仍未因此受到威脅。
近日,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放話出來,中央欲狠抓黨風問題,尤其要嚴辦「縱容親屬謀私利」等五類頂風違紀的官員。
如今,濫用職權為兒子拉工程的原深圳市委副書記劉濤都栽了。深圳市委是否涉及「雙重標準」,而這中間是否涉及人為因素,背後是否有人包庇李意珍,都已經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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