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討老婆的成本:不吃不喝工作14年

最近看了關於計算在上海跟北京討老婆的成本後,我也來算算在深圳討老婆的成本吧:

男人長到一定的年齡要討老婆是一個古今中外不變的社會問題。發展到今天,討老婆已經不僅僅是為了繁衍後代,養兒防老的需要了,而是演變成為一項體現自身價值,獲得社會認同,決定階級層次的重大決策行為。

目前,以深圳為例,要討一個老婆,沒有一定的物質基礎是很難辦到的。結婚需要房子,深圳女孩很多都是一個人來闖世界,那麼購一套婚房是每一個深圳男人首先需要完成的一項工作,而買房理所當然的是由男方解決,下面我以討一個條件在中上(學歷大專以上、身材相貌較好、有穩定的工作)的深圳老婆為例,粗略計算一下各項成本:

1、房屋一套(80平方,關內),以均價7200元計,7200×80=58W。(這是朋友剛在筆架山買的城市主場的價格)

2、裝修,以中等裝修,80平算,計10W。

3、家電及傢俱,計5W(有部分女方以嫁妝形式出資承擔)。

4、轎車,以普通代步車為標準,計10W。

5、辦喜酒,以中等酒店(上海賓館的檔次,潮泰就更便宜了)20桌,包括自帶酒、煙、糖,計2000×20=4W,回收紅包以每桌平均2000元,計3000×20=6W,盈利2W。

6、渡蜜月,新馬泰(在發海嘯不能去)、雲南、海南為主要出行地,就選去韓國好了,平均每人費用以6000為標準,計6000×2=1.2W。

7、從泡妞到決定結婚這段時間(戀愛期),包括出去吃飯、買禮物、娛樂、旅遊、送女友父母節日禮品等,平均每月以1500元的標準,談2年,計1500×12×2=3.6W。

綜上,各項成本合計58+10+5+10-2+1.2+3.6=85.8W。

以男方年薪6W,而不用家裡錢來算,85.8W/6W=14年。最後得出結論為:男方傾家蕩產+男人不吃不喝工作14年=在深圳討一個中上條件的老婆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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