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安子嘲笑老梟絕對不敢真的起訴大陸「有關部門」,還有個叫妞妞的也「安倡妞隨」曰:他只會在這裡瞎嚷嚷,搞得煞有其事似的,真要他去告,借他十個膽他都不敢!立馬把脖子縮回去了…云云。
我還真有些「怕」呢。
但不是像兩位說的是怕危險。起訴Chinned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要求撤銷對震旦文化網的封鎖,恢復震旦文化網網站的通信網路接入服務,乃「依法(法律)討法(說法)」,合法抗爭。不能說絕對安全,但不會比我四年多來大寫特寫一紙風行江湖、充滿「煽動」性的「反動」文章更危險。老梟的膽量不必用一個小小的官司來證明,更用不著得到小安子、妞妞兩位許可。
是一怕麻煩二怕化錢。要收集並公證有關證據(而有些重要證據並未注意保存,如公安局的註冊備案文件);要找到被告方Chinned的確切地址電話負責人等有關情況;要出門,下樓,上街;要見一些不想見的人並與他們打交道等。我諮詢了我當地的律師朋友,他們可以當我幕後參謀,由於種種原因不能公開站出來。有人建議我請北京浦志強、上海郭國汀等人,相信他們敢接我案子,問題是我總得飛北京上海或請他們赴南寧幾次吧。這些都要消耗我大量寶貴時間和金錢。還要交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等。而官司的結果如何,不卜可知,絕對是陪錢生意。
我在《把殘剩的溫情和愛心一點一點聚集起來》中說過:世人怕露富,文人愛哭窮(梟婆亦未能免俗),老梟偏偏好炫富,實則有名無實,也不過能養家餬口、吃喝不愁而已。父母弟妹仍居浙西南窮山之溝,妻子兒子過得比一般小市民還節儉,自己飲無名酒、食無佳餚、衣無名牌、玩無小蜜、住無別墅、出無小車。有網友千里迢迢跑來看我,參觀了我的住處後大失所望:想不到您老弟日子過得比我還清苦!憑自已能力智慧運氣從正道上辛辛苦苦掙來的血汗錢一點小錢,沒有藏著掖著的必要,卻絕對有量入為出的必要。馬上要過年啦,手頭幾千元「私房錢」,首先要考慮的是孝敬給爹娘。所以,一遇上要化錢的事,虎膽就變鼠膽啦。
小安子身在發達國家,鋈慫坪躋埠堋胺⒋鎩保(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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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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