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武漢市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市電視臺臺長趙致真沒有像其他被法輪功起訴的一系列中國官員那樣不予回應,而是於2004年12月30號出人意料地向美國康涅狄克州紐黑文市地區聯邦法庭遞交了回應,要求美國法律保護他作為媒體記者的言論自由,捍衛他的名譽。
趙致真是2004年7月在美國探親期間接到聯邦法庭的傳票的,通知他受到法輪功的起訴,控告他利用製作電視片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導致暴力、酷刑和群體滅絕。據法輪功網站明慧網報導,趙致真以所謂「未經證實調查、移花接木的編造手法」於1999年6月製作了一部名為「李洪志其人其事」的專題電視片,並稱中國前領導人江澤民在取締法輪功前利用這部片子統一中共內部對法輪功的認識,並在電視台上反覆播放此片,使其成為同年7月中國當局開始暴力鎮壓法輪功的前奏;這部片子也是監獄和勞教所裡給在押的法輪功學員洗腦的工具。法輪功在美國的發言人程丹對美國之音說,趙致真不僅僅製作了這部電視片:「他還建立了所謂反邪教的網站,收集所有攻擊法輪功的資料,還在迫害法輪功剛剛開始後在報紙上寫過著名文章(攻擊法輪功),所以說他是直接地、主動地參與對法輪功仇恨宣傳的這麼一個人。」
*趙的律師:美國的法律保護記者*
然而,趙致真的律師布魯斯.羅森(Bruce Rosen)對美國之音說,他的當事人告訴他,這部法輪功認定是他製作的電視片其實並不是他的作品,而是北京的中央電視4臺的作品。羅森說,當時,作為負責人的趙致真耳聞李洪志的種種特異功能後,就派出了一個記者小組去李洪志的家鄉調查是否屬實,採訪了不少認識李洪志的人。中央電視4臺向他索取了採訪錄像帶,在長達32分鐘的電視片中,只有10分鐘是根據武漢電視臺採訪內容編輯而成的。
羅森說,趙致真作為科技節目的製作人享有很大自主權,並且趙致真當知識青年時曾經在煤礦做過11年的礦工,受過壓迫,因此趙致真現在決不想充當什麼人的壓迫工具。羅森說,「如果你看這部片子,就會發現它跟美國電視臺製作的「60分鐘」、「20/20」或者「DATELINE」這類的節目沒有什麼區別,除了一些社會主義的術語行話,像什麼保護人民之類的,除此之外,整個節目都是在置疑李洪志的信譽,置疑是否人們受到法輪功的誤導。」
趙致真的律師羅森說,法止ξ薹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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