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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為法輪功打官司的中國律師 高智晟從陝北農娃到「十大律師」的人生經歷(1)

 2005-01-05 08:2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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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滿山遍野尋挖藥材的男孩到像牲口一樣幹活的煤窯童工,從為了混口飯吃參軍的士兵到走街串巷的菜販,從一個陝北的農家娃到赫赫有名的「十大傑出律師」之一,這一路走來,有多少個人奮鬥,多少上天眷顧,誰都說不清,但可以肯定的是,正是因為經歷過那些飢寒和奴役,欺壓和屈辱,因為擁有那些濃濃的親情和來自素不相識的人的關愛,於是有了後來一宗宗驚動全國甚至海外的中國公民維權案,有了為受迫害法輪功學員憤然上書的「致全國人大的公開信」,也有了許許多多有聲有色,有喜有悲的失敗和成功。二00五年的第一天,當北京的高智晟律師回顧他身後四十年的歲月時,充滿感觸的說「上天待我不薄。對此我常常心存感激!」

**甚麼時候才能吃一頓飽飯

一九六四年我出生在陝北農村。那是中國人普遍貧窮的時代,我們在這普遍貧窮的環境裡又是屬於最窮的。記憶中的父親常常坐在炕頭上自言自語「甚麼時候才能吃一頓飽飯。」

我十歲那年父親去世了。父親在醫院那段時間我們已經傾家蕩產。他走的時候家裡欠了醫院80塊錢,連屍體都領不出來。那年代80塊錢很值錢,對我們家更是天文數字。記得當時一個姓馬的老師的哥哥在公社當書記,是他到醫院作了個擔保,才讓我們把屍體抬回去。

從那以後我們家可以說是山窮水盡。家中7個孩子,老大17歲,小的才2∼3歲。我幾個哥哥,包括姐姐到了14∼15歲時都到外面去「自謀生路」了,長大後曾經問起母親為甚麼這麼小的年齡就把我們打發出去,我母親沒說甚麼道理,只是說她瞭解我們。把我們送出去,也許我們能活下來,如果把我們留在家裡,可能都得餓死。

父親去世的第二年,家裡就靠我和弟弟滿山遍野挖藥材維持。那時十天一個集。這十天挖的藥材能讓下一個十天有飯吃,下一個十天再為下下一個十天挖藥材。就這樣我和弟弟整整干了兩年。

我15歲就和弟弟出去打工,在陝西的黃陵煤窯裡挖媒。現在每當看到一幕幕血腥的礦難事故,就想起我們當時的情境。現在由於全社會的關注,有關人員在形式上對這種礦難事故多少還有點顧忌和在乎,那時候死個人真的就像死個螞蟻。

說是「打工」,實際上我和弟弟一分錢沒有掙到。開始我們在一個煤窯裡挖媒,把一棟煤拉上將近2.5里的慢上坡,給一塊錢。當地人有能力的雇騾子拉,我們就用人力拉。我們年齡最小,力量最弱,最多的時候一天能拉出來17棟煤。

在那巷道裡只要聽到有人大聲呵斥或吵嚷,我的心就會發慌,狂跳不止,我就怕他們欺負我弟弟。當時有人要欺負我,我都感到很麻木,無所謂,但他們欺負我弟弟我會覺得揪心的難受。一天下來,把當天拉煤的數字記在窯洞的牆上是我們兄弟倆最興奮的時刻。9個月下來整面牆上都記滿了數字。可後來的結局證明這些數字的唯一意義就是讓我們當時活了下來。

那次塌方,把我弟弟的腿給砸了,砸得骨頭都露出來了。當時我的第一反應就是發瘋的在現場找破舊報紙,燒成灰,死命地摁在我弟弟的傷口上。把弟弟從巷道裡背出來的時候,頭腦里根本沒有送醫院的意識,只是希望弟弟不用幹活,老闆給養一段時間。可老闆說我們那九個月吃超了,分文不給把我們趕了出來。既然是吃得花銷遠遠大於勞動所得,還順便把我們那床髒得能敲出聲音的被子也扣下了。那一幕是很悲慘的,書上經常說舊社會窮人牛馬不如,我們那會真是牛馬不如,可那是1980年。

六神無主的我把弟弟背到一個農民廢棄的窯洞裡,晚上被窯子主人發現了,他和他婆姨來問「你們是不是小偷?」我們不說話,問甚麼也不答,覺得自己和死去的人沒有甚麼區別了。那婆姨非常善良,說「別問了,看來是兩個可憐的孩子,就讓他們住這吧。」他們走了不到半小時又折回來,給我們送了點吃的。那是他們的食物,那些東西今天想起來真是連豬都不吃。

男主人非常瘦小。我們正吃的時候,他問我願不願意給他幹活?我迫不及待的說願意,只要給我吃的,能把我弟弟養活。他說「我們也很窮,你弟弟的飯我們管不起,但你給我幹活,我每天付7毛錢。」

當時7毛錢能買到兩大袋餅乾。我每天去幹活,委託主人給弟弟買兩袋餅乾,送點水。整整一個月,我兩頭不見太陽,早上天不亮就去幹活,晚上回去天已漆黑了。每天晚上回到窯洞,第一件事就是摸到我弟弟,感覺他身上的溫度,他均勻的呼吸……。

一個月以後,弟弟的腿奇蹟般的好了,沒有花一分錢的醫療費。窮人的生命力極強。

弟弟好了以後我和他合計,我叫他到西安找二哥,我自己之前給另外一個人修橋打工,他欠我43塊的工錢,我要留下來要那些錢。

向那個農民預支了14塊錢(我看到他也是向別人借的),我把弟弟送上了車。他在車上,我在下面,我們兄弟倆大哭。當時心裏非常茫然,尤其我,不知道還能不能再見到弟弟,畢竟他那時候只有15歲。

之後我繼續給那農民幹活,20天把工錢抵完後,我又多幹了一個星期,給他的窯洞倒土。臨了這個農民抱著我流著淚說「你是個好孩子。你拿了14塊錢以後完全可以走掉,你要走掉了我們心裏也不會有多少怨恨,可你不但沒走,還給我多幹了幾天活!」

那段時間我也沒甚麼複雜的思想,第一是要把那43塊錢要回來;第二是想當兵。我的二哥當過三年兵,聽說部隊上吃得很好,另外我隱隱約約的想過當兵或許能改變自己的命運。

我住的窯洞離要錢的地方相隔40公里,我平均兩、三天去一趟,每次總是悻悻而歸,最後只好放棄,身無分文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待續)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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