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報女局長嚴重違紀違法案 避談性賄賂

昨日下午,深圳市紀委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通報了安惠君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現已查明,安惠君在1996年至2003年任深圳羅湖公安政委、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受賄總計230餘萬元。鑒於安惠君已涉嫌構成犯罪,深圳市紀委昨日將安惠君全案移送深圳市檢察院,與安惠君案同時移送的還有羅湖公安分局指揮處處長廖漢平貪污公款和受賄案、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長劉仁成任羅湖公安分局政治處主任期間受賄案。

  查明女局長受賄230餘萬

  安惠君、女、49歲、原籍河北定州、大學本科畢業、中共黨員,1982年3月參加工作。1994年7月正式調至深圳市羅湖公安分局任副局長,1997年11月任分局局長,次年3月任羅湖區委常委、區政法委書記、公安分局局長,2003年6月調任深圳市口岸辦任副主任(副局級)。

  深圳市紀委在通報會上指出,安惠君案源於群眾舉報羅湖公安分局個別干警在辦案過程中收受賄賂,深圳市紀委自今年8月2日對該舉報著手調查,從中發現安惠君在羅湖公安分局任內多次受賄重大線索。經查,安惠君在1996年至2003年任內,多次收受多名有關人員所送錢物,計有人民幣167.8萬元、港幣54萬元、美金1千元、實物折合人民幣5萬元,所有款項折合人民幣超過230萬元。深圳市紀委在通報會上就此指出,安惠君確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並涉嫌構成犯罪。

  三人昨被移送檢察機關

  深圳市紀委在查處安惠君案過程中,還查實了羅湖公安分局指揮處處長廖漢平貪污公款和受賄案、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長劉仁成任羅湖公安分局政治處主任期間受賄案。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決定,給予廖漢平、劉仁成開除黨籍處分,並建議有關部門給予其相應政紀處分,鑒於安惠君、廖漢平、劉仁成三人均已涉嫌構成犯罪,深圳市紀委昨日將三人移送深圳檢察機關。

  避而不談「性賄賂」問題

  安惠君案在深圳當地政府部門未正式公布前,已在國內外鬧得沸沸揚揚,其敏感話題在於安惠君涉嫌接受部下「性賄賂」,安惠君此間被指與多名男下屬有染,國內還有媒體就此進行詳細報導,說安惠君個人生活糜爛,多次以出外考察的名義,指定年輕英俊的男下屬單獨跟隨她外出,期間向下屬作出性暗示。如順其要求,回深圳後將迅速升遷;反之則升職無望。

  通報會當日,現場記者就此求證此事,深圳市紀委官員未做出否定反應,只說「現在還不好談」,然後快速離開通報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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