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廣告涉侵權中國原告獲判賠償

耐克公司(Nike)的廣告中使用動畫人物"黑棍小人" 形象,筆名"小小"的中國知名"閃客"朱志強以其網路動畫作品主題人物均為"火柴棍小人"形象為由,狀告美國耐克侵犯著作權結果勝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2月29日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耐克公司賠償原告朱志強經濟損失30萬元人民幣。

在此之前,朱志強以剽竊創意為由將對方告上法庭,並索賠200萬元。

據中國官方新華社報導,自2000年起,朱志強相繼創作虛擬空間的網路動畫《獨孤求敗》、《小小3號》等作品,並分別作出了美術作品的著作權登記。這些虛擬空間的網路動畫作品的主題人物形象均為"火柴棍小人"形象。

2003年10月,耐克公司、蘇州耐克公司等被告在宣傳推廣耐克新產品中使用了"黑棍小人"。

耐克廣告中的「小黑人」卡通形象(新華社圖片)
通過對比,"黑棍小人"形象的基本構成要素與"火柴棍小人"完全一樣。

法院認為,原告在設計"火柴棍小人"形象時,以自己獨特的表現方式,對公共領域中通用的"線條小人"形象的線條及其組合方式進行了審美意義上的再創作,已構成中國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即美術作品。

法院強調說,2000年4月完成併發表該動漫形像之前,公共領域並未出現過與該形象完全相同的動漫美術作品,"火柴棍小人"形象具有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獨創性,依法應受到中國法律保護。

耐克公司打算對法院判決提出上訴。耐克公司表示,"小黑人"是耐克公司花費300萬美元委託國際知名的威登和肯尼迪廣告公司來設計的。他們完全沒有必要模仿。

12月初,中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下令全國停止播放耐克最新的籃球鞋廣告片--"恐懼斗室",稱有關的廣告片引起觀眾的強烈不滿,並傷害了中華民族的情感。耐克後來對這項廣告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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