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毛思想論政判誹謗 河南兩漢罪成囚3年

河南鄭州市金水區法院日前對兩名在公開場合宣揚毛澤東思想,並用毛的理論批評現實政治的民眾作出一審判決,以「誹謗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期 3 年。本案引起內地法律界關注,北京一批律師曾計畫組團赴鄭州為被告辯護。有律師說,法院的判決違憲,因為中國憲法明確規定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是指導思想。據悉,當局最早是以「煽動顛覆罪」立案的。

  法界指判決違憲

  北京一名曾打算為被告辯護的律師對本報表示,他們對鄭州市法院在
毛澤東冥壽紀念日前夕匆匆判決本案,感到憤慨,因為兩名被告的行為並
沒有違反現行法律法規,他們只是運用毛澤東的理論觀點去思考、觀察和
認識社會,並回答中國社會目前所出現的問題,他們只是重複了毛澤東的
論述,所提出的觀點在中國社會中得到相當部分人的認同。

  這名不願具名的執業律師表示,本月中旬他們多名京城律師得悉本案
要開審時,曾決定組團免費為被告辯護,但尚未成行已得悉本月 21 日鄭
州金水區法院秘密開審,並很快宣判,兩名被告分別被判處 3 年有期徒刑
。律師指出,法院雖然將原先指控的「煽動顛覆罪」改為「誹謗罪」,但
判決仍缺乏法律依據,中國憲法明明將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列為指導思
想,宣講這些思想卻被判有罪,法院的判決是違憲的。

  悼毛髮文章惹禍

  本案發生於今年 9 月 9 日毛澤東逝世 28 週年紀念日,鄭州退休工
人張政耀等到鄭州二七廣場毛澤東雕像前參加紀念活動,並散發一篇紀念
毛澤東的文章。文章大量引述毛澤東當年關於資本主義復辟的論述,痛斥
當今中國社會資本主義掌權、社會分化、貧富兩極分化嚴重,並批評中共
第二代、第叁代「核心」,結果被捕,當時現場秩序井然。撰寫該文的空
軍退役軍官張縴夫稍後也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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