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嘯成因簡介

(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大部分的海嘯是由海底地震所引致,香港因受菲律賓群島及臺灣阻隔,大平洋發生的海嘯不能直達香港。

海嘯除了主要是指地震引發的狹義海嘯外,也有因為海上發生低氣壓、颱風以及強烈暴風雨時,所伴生的氣象潮,這也稱為廣義的海嘯。

今次印尼地震引發的海嘯影響鄰近多國,是屬於狹義的海嘯,地震造成傾向滑動斷層,海面因而產生大擾動,發生重力波向四方傳播。

海嘯是由發生地區由內而外,向各個方向移動。其速度視海洋之深度而定。因此,海浪經過不同深度之海底而有加速或減速之情行發生發生。一般情形,在深而廣闊之海洋其移動速度每小時五百至一千公里。相鄰兩浪頭之距離,可遠達五百至六百五十公里。在海灣內,海嘯的浪高可達10至15米,甚至可達50米以上。

世界上有記載的由大地震引起的海嘯,80%以上發生在太平洋地區。在環太平洋地震帶的西北太平洋海域,更是發生地震海嘯的集中區域。海嘯主要分布在日本太平洋沿岸,太平洋的西部、南部和西南部,夏威夷群島,中南美和北美。受海嘯災害最重的是日本、智利、秘魯、夏威夷群島和阿留申群島沿岸。中國是一個多地震國,但海嘯卻不多見。在公元前47至公元1918年這近兩千年的時間內,中國沿海有確切記錄的地震海嘯為數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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