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 山東農民的一本血淚控訴狀

山東省陽谷縣阿城鎮富鎮村的村支書貪污二分嚴重,民憤極大,集體上訪多次,代表上訪數次去省三次都沒得到解決,村支書從81年至2003年貪污1百多萬餘元,本村沒企業靠種地吃飯。

本村是鹽鹼地土質差是三等地,村支書按一等地收取村民的稅一等地和三等地的差額每畝17元,本村1800畝地(1800× 17=30600),81年至2003年(共23年× 30600=703800)。

第二、國家每年都有2%的農業稅減免。本村每年征款150000餘元。(150000元÷ 2%=3000)(23年× 3000=69000)。

第三、87、88、89這三年收村民電廠集資12400元不知去向。

第四、91、92、93這三年強迫栽小蘋果樹300畝,每畝收款50元,連收三年共收款45000元不知去向。

第五、97年強迫種甘蘭,本村種甘蘭415畝,每畝地押金70元,415畝× 70元=29050元)不知去向。97年種甘蘭失敗。聊科委補原種款50000元不知去向。97年私自處理村民的樹1080棵,得款42000元,不知去向。

97年鎮黨委看村民損失大。免征夏征款(100800元)村支書沒給村民少要1分錢。

97年冬強迫村民建大棚53個,每個大棚交保險費60元(53× 60=3180元)不知去向。

97年村支書共給農民收款(225480元)。

81年至2003年共收村民的款(986680元)還有救災款、救級計畫生育罰款,這三項共收多少款,村支書知道。

中紀委同志你們好!

山東省陽谷縣阿城鎮富鎮村的情況,本不應把問題反映到中央去,可我們沒辦法,我們三次到濟南,多次到聊城市,至於到陽谷縣更是無數次啦。可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望中央領導同志過問一下,給我們解決一下實際問題。

陽谷縣是一人貧困縣,年收入不到1200元。2001~2003年平均每人負擔208~220元,農民負擔並沒真正減輕(附2001~2003年農民負擔通知單)。

除農民負擔重之外,村賬目混亂,村幹部貪污現象十分嚴重,村幹部成了大財主,特別是村的主要幹部更是大發民難財,上級主管部門置若罔聞,給其反映問題,互相推諉,多年遺留問題積壓成堆,不給解決,村民有冤無處伸。

第一、聊城市為了建電廠,87、88、89年分別向農民人均集資6。5元、6。5元、2。5元,全村800餘人共收款12400元,91年集資款全部返還,可村並沒還回村民,款項不知去向。

第二、九十年代初,種植果樹效益高,鎮政府強迫農民在糧田種蘋果樹,91、92、93年三年種蘋果樹300餘畝,並且連續三年每畝徵收50元,共計45000餘元,收的什麼錢,村民不知道;這些錢用在什麼地方,村民不知道。

94年因蘋果行情不好,蘋果樹全部毀掉。

第三、91年雨量過大,秋作物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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