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我帶著五歲的女兒來到美國,很快就把女兒送進了一所離家很近的小學,並與小學校長Dr. Gunther成了朋友。一天Dr. Gunther找到我說,希望我能為他們學校的五六年紀的孩子上一堂課,講講中國的文化,風土人情。而上課的形式以提問回答的形式進行。Dr. Gunther並補充說,這些孩子正在好奇思想活躍的年齡層,他們最愛提問題,思考。我說,我作為家長有責任參與關心學校的教育,可是我很想知道他們都會問甚麼問題。Dr. Gunther立刻從兜裡掏出一大把紙條,說:」他們已經寫好了,一個孩子一個紙條一個問題。如果你同意,明天就來吧!?」
回到家裡,我攤開這堆紙條一個一個地讀起來。有的孩子問:中國有Mall嗎?有的孩子問:中國有私人汽車嗎?。。。。。 但有的孩子問的問題卻讓我吃驚。有兩三個孩子問:中國有新聞自由嗎? 有幾個孩子問:中國有言論自由嗎?中國普通人能批評政府嗎?
我汗顏了。我意識到我這個三十幾歲的媽媽卻被這些十歲的孩子問住了,而且他們問的是他們認為像他們每天要吃飯要喝水一樣自然的問題,他們只是想知道中國人是不是像他們一樣,享有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也像享有空氣和水一樣成為一種生活方式。
可是這些在他們看來這麼簡單的問題,我卻從來沒想過。
我更不知道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正確定義。所以,我不敢確定中國是有還是沒有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我這時意識到,我是多麼的愚昧。但我更意識到,我回答孩子們這些問題時,要給他們的是真實的信息,如果真實的信息不能掩蓋我的愚昧,我就不掩蓋我的愚昧,使他們以後記憶中的那個中國媽媽是個說實話的真實的中國媽媽,儘管她不懂得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經過一夜的準備我去上課了。並回答了孩子們的問題。
我是這樣回答孩子們關於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問題的。我沒有直接回答孩子們中國是有還是沒有新聞自由,我只告訴他們中國有新聞檢查,不符合政府要求的書籍或電影都會被查禁。對是否有言論自由,人民能不能批評政府,我的回答是,我自己,我的朋友,我的同事都沒有批評過政府,也從來沒有想到過批評政府。但是我聽說過有批評政府的人被抓進監獄?br>
我知道我的回答是不明確的。我進一步想到,再過五年,我的女兒到了十歲的時候,由於我的中國背景,她一定會問我同樣的問題。她可能還會進一步問我:媽媽,是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好呢?還是美國的民主制度好?當時我問自己:我這個愚民糊塗旦將來怎麼面對我的女兒?
於是我開始慢慢去搞清楚這些孩子們覺得就像吃飯喝水一樣自然的簡單問題。
今天我想給大家談談我對這些基本問題的三點基本認識。我一直想把這三點認識寫成文章。這些在美國人看來像吃飯喝水一樣簡單的事情,我為甚麼還要寫成文章?那是因為我吃驚地看到,直到十八年後的今天,很多在美國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從大陸中國來的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和愚昧程度仍沒有絲毫的改變。這是我們中國人的悲哀。
第一個認識是,甚麼是新聞自由?
我在聚會中不止一次地聽到我的中國同胞說,中國有新聞自由,因為很多記者可以在報紙上批評政府。錯!新聞自由是針對政府而言的,新聞自由是為了限制政府的惡而制定的一項法。新聞自由的確切定義,通俗的說,就是:政府不能辦報!就是說,政府不但不能幹涉新聞,也不能參與任何如辦報,辦廣播,辦電視臺這一類的新聞活動。如果政府辦報,辦廣播,辦電視臺它就有誤導民眾的傾向。大家想想,中國有一份民辦報紙嗎?有一家民辦廣播電臺嗎?有一家民辦電視臺嗎?中國記者在政府辦的報紙上批評政府能叫新聞自由嗎?管這叫新聞自由,錯誤是基本點沒找對,判斷和結論當然就不對。
今天我這個中國媽媽可以明確地告訴那些美國孩子們,中國從中共建政以來就沒有過新聞自由。從來沒有。有的是越來越多,越嚴格的新聞檢查,網際網路警察在中國竟達三萬。
第二個認識是,甚麼是言論自由?
我在聚會中也不止一次地聽到我的中國同胞說,中國有言論自由,因為滿大街都在罵共產黨,你坐出租車,沒有一個司機不罵共產黨。錯!言論自由是針對政府而言的,言論自由是為了限制政府的惡而制定的一項法。言論自由的確切定義是:政府不能以言論治罪!請問大家,中國政府停止過一天以言論治罪,以文章治罪嗎?沒有。最近抓余傑就是以言論治罪,以文章治罪的明證。那麼為甚麼說滿大街的人都罵共產黨了也不是言論自由呢?因為,政府只要握著以言論治罪的惡法,就可以輕而易舉地很快地把這滿街的聲音打壓下去,雞太多了,殺猴兒,雞就全閉嘴了。今天是萬馬奔騰,明天就是萬馬齊喑。六四就是明證。說中國有言論自由的愚昧的中國同胞又沒找對基本點,判斷和結論當然還是不對。
今天我這個中國媽媽可以明確地告訴那些美國孩子們,中國從中共建政以來就沒有過言論自由。從來沒有。有的是各種以言論治罪的帽子,」反黨言論罪」,」妨害國家安全罪」,」泄露國家機密罪」,」裂國家罪」。。。。。。應有盡有。
第三個認識是,美國政府和中國政府的腐敗或惡一樣嗎?
在聚會上,只要你一批評中共的腐敗就准有人說,美國也一樣。我認為這」一樣論」是最小兒科的了。為甚麼?這要從美國文化講起。在美國十八年生活工作,我深深感到美國是一個以基督文化為主導文化的國家。我不是基督徒,也不信有上帝。可是我相信聖經中的很多道理。尤其是」原罪論」,我認為它是終級真理。基督說,我們都是罪人。指的是人都有惡。為甚麼我們都有惡,因為我們都有慾望,對物質,金錢,地位的慾望。人有慾望就會貪婪,貪婪就傾向惡。每個人都有惡,每個政府都有惡,因為政府是由人組成的。為甚麼看不到我們在座的普通老百姓惡性大發,因為我們沒有權力,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政府是權力的核心,也就是惡的核心。美國的先賢們都是虔誠的基督徒,他們深深懂得人性惡的普遍性和必然性。人性惡是人性始然,也是人性必然。所以他們致力於建立一個有新聞自由,有言論自由,三權分立的民主制度來限制政府的惡。
丘吉爾說,民主制度不是最完美的制度,但是它能阻止最壞的結果發生。甚麼是最壞的結果,就是絕對權力導致的絕對腐敗。也就是中國現在的狀況!所以,能說美國政府和中國政府的腐敗或者說惡一樣嗎?當然不能。我絕對相信,最壞的結果根本不會在民主國家發生。因為,美國政府的惡受獨立新聞的制約,受有言論自由的人民的監督,那惡不會永久地掩蓋下去,也不會無限地漫延開去。而中國政府的惡是毫無制約的,政府控制著新聞和言論,使它的惡可以永遠地掩蓋,無限地漫延。這就是為甚麼一個村長,鄉長都惡貫滿盈,更不要說縣長,市長,省長,中央。人們說,在中國,貪污腐敗已經制度化,你從它的制度就可以斷定這是確確實實的。所以說,制度不一樣,結果是完全不一樣的。
今天我就講到這裡,感謝大家的時間。如果在座中有領館派來的,希望你匯報的時候別只把我的名字報上去,也把我的」三個基本點」匯報上去。把它們說清楚了,可別把它們掰扯亂了。我希望領館同胞也接受點民主的常識。我的話完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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