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養子費降到53萬 必須一次付清

高峰私生子案」雙方代理人可能到朝陽法院安貞法庭,向法官遞交各自的調解意見書。
今天上午8時,王納文的律師王春暉向記者提前披露了原告方的調解意見書內容,稱可以只要求高峰給付教育費和生活居住費兩部分共計53萬餘元(上次開庭時提出的69萬餘元,此次減去了三分之一),並堅持要求高峰一次性付清。

王春暉稱,可以同意對方提出的「共同撫養」意見,但必須根據婚姻法中的有關規定,由不直接撫養孩子的高峰一方,承擔對孩子的教育費用和生活居住費用,由直接撫養孩子的王納文承擔醫療費和其他費用。

此外,王春暉堅決反對高峰提出的分月付撫養費的要求。「我們要求高峰一次性付清全部撫養費,因為一般只有離婚案件才是分月付款,高峰是間接撫養人,應該一次性付清。不確定的因素太多,我們可不想再花錢賠精力去打官司了。」

王春暉告訴記者,他們將在今天下午2時趕到朝陽法院。王春暉稱下午的情形有可能是「交了調解意見書就走」,但如果雙方對調解意見爭議不大的話,也不排除在法官的主持下當庭調解的可能。

(博訊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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