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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娟:新華社「授權」聲明的背後

 2004-12-11 20:4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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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10日鄭重其事地登了一條新聞:「本網特別受權:孟偉哉嚴正聲明 永做共產黨人。」

對此我一點也不感到奇怪,在人在中共手中時,出現什麼事情都是可能的。也許真的是年已七十的孟老先生受不了「威脅利誘和嚴刑拷打」的「考驗」,自己寫的;也許是有人寫好的,甚止孟老本人都沒資格過目;也許這整個就是一個騙局。

不過這個授權聲明給出的一個資訊是千真萬確的:《九評》確實擊中要害,中共的心虛躍然「紙」上,到這個時候,中共都硬是咬著牙不肯說出《九評》兩個字。

造假是中共的看家本領和傳家寶,做起來是輕車熟路,行家裡手,看到這則聲明又想起張志新的事。

比對一下張志新女兒寫的和張志新檔案裡的所謂記錄,儘管當時要當事人簽字,當事人明明看到不一樣,可敢不簽嗎?二是共產黨能逼使她的丈夫、兒女「自覺自願」說出「不收屍」這樣的話,你不覺得中共這個惡魔有多可怕嗎?

過後,劊子手可以說:不是我們不讓你收屍,是你們自己提出不要的,一切有記錄為證。據報導,它們還在行刑前告訴張志新:你的孩子都要求槍斃你,他們都不願意給你收屍。

「1975年4月4日,張志新被反綁著雙手拉出牢房,兩個彪形大漢將她按倒在地,一把手術刀野蠻地切進了她的喉管,鮮血噴湧而出。張志新要表明自己至死不變的立場,卻永遠也發不出聲音了。兩小時後,張志新這個『現行反革命』被送往大窪刑場,倒在了槍口下。」

在行刑前,她的丈夫、女兒、兒子被要求參加死囚學習班,她的女兒曾林林這樣寫道:

『1975 年初春的一天,刮著大風雪。瀋陽法院來了兩個人,通知爸爸、我和弟弟到縣城開會。法院來的人大聲說:「你媽媽非常反動,不接受改造,頑固不化,反對偉大領袖毛主席,反對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反對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罪上加罪,政府考慮加刑。如果處以極刑,你是什麼態度?」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樣回答。爸爸代我回答說:「如果確實那情況,政府怎麼處理都行。」
法院的人又問:「處極刑,收不收屍?張志新獄中的東西你們還要不要?」

我低著頭沒說話。爸爸又代我說:「我們什麼都不要。」

晚上回到家,我靜靜地躺在炕上。爸爸以為我和弟弟睡著了,就慢慢地站起來,輕輕地把瀋陽家裡帶來的箱子打開,翻出媽媽的照片,看著哭著;我翻下床,一頭扑進爸爸的懷抱,放聲大哭。爸爸拍著我,說:「不能這樣,不能讓鄰居聽到。」聽到哭聲,弟弟醒來了。爸爸把我和弟弟緊緊地摟在懷裡。這一夜,我們不知流了多少淚,卻不能大聲哭。』

關於林林在學習班上的事,瀋陽法院的人要她簽字並按手印的那份「筆錄」,後來在張志新的案卷中找到,是這樣的:

『曾林林:張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當時感覺會影響我進步的。這下可完了。但經過學習提高了認識,母女關係是有階級性的。她雖然生了我,是我的母親,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親了,已是我的敵人了。她反黨反毛主席,我們就和她鬥爭到底。

問:張志新實屬死心塌地,罪大惡極,你們有什麼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堅決鎮壓,把她處死刑,為人民除害。我們連屍體也不要,政府願意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我們都擁護。

對於張志新在監獄的還有什麼財物,我們什麼都不要,這有(由)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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