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邦:歷史的抉擇--中國大陸第三波民主化浪潮
近年來風起雲湧的維權事件匯聚成廣泛的社會維權運動,引起了社會各界尤其是研究中國問題的學者的高度關注。有關維權運動的各種觀點充斥紙媒尤其是網路,其中雖不乏歡呼支持之聲,但質疑反對之聲也不少,更多的是抱著觀望的態度。近期隨著一些媒體對部分學者就中國維權事件的採訪,更使這一問題呈現於不可迴避的臺前,各種觀點的分歧也更為顯眼。如何看待今日中國大陸之維權事件,顯然是中國今日無論學界還是其他各界都不可繞越的門檻,而且,正確把握今天中國維權運動的實質,也成為掌握中國目前社會發展的脈搏以及規劃中國未來發展走向的關鍵。一、從近半個多世紀中國大陸的幾次民主浪潮中看今日之維權
要準確把握今日中國的維權大潮必須將維權運動放入中國發展的歷史軌跡中去認識。關於中國一個多世紀以來的民主追求中外學者的論著可謂汗牛充棟,在此不必贅述。本文只從中共奪取政權以來的半個多世紀中國大陸出現的民主化浪潮中來認識今天中國的維權運動。1949年中共在大陸建立政權至今歷55春秋,55年來中國大陸一些有良知的知識份子雖從未屈服於極權淫威而頑強不懈地追求著民主自由,然真正造成過較大影響以至可稱為運動的事件我以為只有二次。
第一次,1957年春夏(4月初-6月初),在中共中央一再發出幫助共產黨整風的邀請呼籲後,一批曾與共產黨在民主革命中患難與共的民主人士(以知識份子為主)本著濟世安民的赤誠,從現代文明政治建構的角度給共產黨提了一些意見,其中最有名的是儲安平的「黨天下」,羅隆基的「平反委員會」,章伯鈞的「政治設計院」。應該說這三大建言是反映現實切中時弊的良藥。他們提出了當時中國面對歷史與未來應選擇的科學之路。「黨天下」是現實病症的寫照,「平反委員會」是對歷史問題的清理,「政治設計院」是對未來政體的科學規劃,真可謂高屋建瓴、一語中的,其中一些內容時至今日仍是我輩奮鬥的目標。這次以政府主動邀請進行座談為形式的民主化「議政」或曰「議權」運動以反右運動的掀起而戛然停止。這短短兩個月的「議權」運動,應該是中國極權統治時期彌足珍貴的民主運動的一頁,因為它揭示出中國假民主的現實,提出了爭民主的主題,可說是中國在極權統治時期民主運動的序幕。
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結束後至八九「六四」前,為期共十餘年,期間雖有起伏,但大致還算連續。在這十餘年中又可分幾個小階段。第一階段是「文革」結束後以一批覺醒的知識份子為代表、以西單民主牆為典型形式,從反思中共建政以來尤其是文革的災難中總結提升出一系列民主要求,如「第五個現代化」等;第二階段是八六年底以前以翻譯介紹西方民主自由理論為主要形式的啟蒙運動,以八六年底中國科技大學發起學生民主運動到胡耀邦被迫辭職為高潮,民主啟蒙向民主訴求與嘗試邁進;第三階段是八九「六四」前,以高校學生為主體,以高校廣泛的社團為基礎,各種沙龍講座盛行,各種思想流派交會,到胡耀邦突然去世,由悼念演變成全國性的民主反腐,要求還權於民運動,後來當局的屠殺斬斷了這一次民主進程。
這個持續十餘年的民主運動,是以覺醒的知識份子為先導,以學生為主體,以個體權利意識覺醒與對民主追求為實質逐步演化到嘗試性民主踐行,最後在極權政府的槍殺下而中止。這個時期應該說是現代民主理念由覺醒的知識份子往學院傳播普及的階段,討論個體權利與公共權力的分界,進而對憲法中關於人的基本自由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要求落實與踐行,也即是探討權利與討要權利。從整個運動的主體與場所來看,這一時期可說是學院的「討權」的民主運動期。
從以上二次民主運動來看,在時間、參與主體、民主訴求與民主運動的形式上都有很大變化。57年是共產黨邀請民主人士與高級知識份子參與提意見與建議,幾個大知識份子就行使了一下民主的權利,到七十年代末至八九「六四」從覺醒的一批知識份子主動站出來評議政治,申討權利,後擴展到全國高校廣大學子積極投身申權討權運動行列。可見參與的主體由大知識份子變為廣大的普通知識份子,民主的社會基礎廣泛了,參與要求民主的主體夯實了。
二、今日的維權運動是中國民主運動的第三波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後期以來,尤其是近一兩年來中國大陸民間維權事件此起彼伏,且頻度愈來愈高,規模愈來愈大,形式愈來愈激烈。首先,從維權主體來看,似乎社會各方面的人都有參與的可能。因為在極權政體下,權力對個體權利的侵害是無處不在的,就是權貴亦難倖免。正如《河殤》中所言,在一個國家當法律不能保護它的普通公民時,也同樣不能保護它的國家元首。極權政體對國民的侵害無人可以倖免的事實預設了每個公民維權的必要與可能。從現實來看,中國目前所表現出的維權階層有:知識界的捍衛思想話語權即言論自由權,這可以北大教授焦國標的《討伐中宣部》為代表;民營企業界爭取自主平等經營權,可以孫大午案為典型;最近足球聯賽的罷賽也表現出一種行業的維權,包括一些貪官的「雙規」是否存在侵權都在討論之中,可見中國今日維權大勢之濤濤。然而在此維權大潮中,涉及人數最多、規模最大、影響也最廣的是下崗工人、城市拆遷戶、失地農民的權利受到侵害而引起的維權,本文也將集中闡述這三大主體的維權。
其次,從目前所看到的導致侵權的原因來看,主要有:一、行使公共權力的部門或個人對公民權利人為造成侵害,即行為侵權;二、政策性侵權,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出臺的不少政策法規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從而對公民權利造成傷害;三、制度性侵權,中國極權政體的建立就是以無視與剝奪個體權利為基礎的,在它的制度設計中就沒有公民權利的位置,這樣的制度從根本上就是對公民個體的強迫,勢必是侵權的,制度設計似乎從每個方面都張揚著侵權的本性;四、目前最大的侵權是使憲法成為附庸,成為奴婢,所以中國最大的維權應該是將凌架於憲法之上的東西去掉,還憲法以權威與尊嚴,可以說,對於今日中國大陸民眾來說最大的整體性維權就是維憲。
再次,從目前所見的維權形式來看,主要有:一,上告,到當地法院去告,告輸後再到上一級法院告,這是通過法律途徑,且前提是法院受理,維權者付得起訴訟費;二,上訪,通常是法院不受理,維權者求告無門,找當地政府又討不到說法,有的甚至被逼得有家難回,只好被迫遠走上級乃至中央上訪;三,靜坐,通常是群體性被侵權之後,大家集合到當地政府或侵權發生地靜坐抗爭。
一切制度的設計都終歸要體現到對公民個體權利的保護或侵害上,公民個體權利意識的覺醒與起而維護是人類走向現代文明的標誌,而一切文明的政制都最終以對公民權利的維護為旨歸。民主的實質也是公民對事關切身利害的政府政策法規有知情、建議、監督、修正及至通過一定程序的否決權,對民主的信奉從根本上說是相信它既立足於對人基本權利的平等尊重,同時又能最好地保護和促進個體權利。說到底,民主是一種對公民權利的保護機制,所以維權運動本質上就是民主運動,是民主的根與本。從目前的民眾基礎、維權形式、維權的訴求等來看,中國今日維權運動都是在更深層次、更廣意義上的民主運動,是當之無愧的近半個世紀來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
三、當前維權運動的主要特點
近幾年來的維權運動表現出如下幾個特點。首先是普遍性。正如前面所述,在一個極權統治半個多世紀的國度,權力對個體權利的侵害在廣度上無所不至,在深度上無所不極,可以說在中國大陸領域只有侵權「輕重」之別,絕無侵權「有無」不同,這種侵權的普遍性決定了維權的普遍性。其次是群體性。由於侵權的起因非一時一地一人所偶然為之,而是在政策上、制度上就存在違法違憲性侵權,這就決定了侵害不僅表現於不同時期不同場合的個體身上,而且還會表現在同一時期同一事件對廣大群體造成侵害,這就決定了維權的群體性,如最近的陝西三岔灣事件、四川萬源事件等。第三是突發性。極權政體造成的廣泛而深入的侵權,使維權事件隨時隨地都有可能爆發,就如遍佈的地雷區隨時都有被踩爆的危險。這種隨時突發性使得中國如置身於頻發的火山口一般。第四是連鎖性或示範性。在中國維權事件的普遍性常常意味著同類侵權在不同地區都存在,這樣一來,一個地區的維權抗爭就啟示著異地同樣的訴求,一地問題的解決也示範著異地的解決。這不僅體現在維權主體的互相影響與示範,在當局處理維權事件上也有示範效應,如中國典型的「判三緩四」就是抵抗維權的示範案例。第五是自衛性或曰自救性。中國目前維權多表現在事到臨頭仍想忍,忍無可忍才奮爭的被動式自衛自救特點。中國百姓具有極強的忍耐力,如果不是躲無可躲、生存無著的情況下一般都不會想到抗爭。第六是維權訴求的初淺性,這是指維權目標多停留在直接損失的賠償甚至只是部分賠償上,沒有對被侵權損害的追索,更沒有力求根除侵權的企圖,也就是說維權多停留在就事論事上,維權的水平還不高。第七是和平理性,從目前維權的形式上看,無論是訴訟、上訪還是靜坐,基本上都是在現行法制許可的範圍內抗爭,是和平理性的。
從近半個世紀以來中國民主追求的路徑來看,它走過了一個由大知識份子為主的府院「議權」民主報幕期到以普通知識份子與青年學生為主的學院「討權」民主嘗試期、再到今天社會廣大民眾普遍性的民間「維權」民主實用期這樣三部曲。從追求民主的主體到追求民主的形式及追求民主的內容側重上都有了很大變化,它演繹著民主從府院到學院再到民間,從理念落根生活,從傑出知識份子的理想訴求到一般學子的激情擔當再回到普通民眾的利益維護上這樣一種邏輯。這也形象地反映出在中國近半個多世紀以來的嚴酷極權統治下,民主的訴求在不同時期通過不同的形式,以不同的主體,以不同的主題在層層延續,在步步深化。今天中國社會廣泛的維權運動更昭示出中國國民權利意識的覺醒,個體權利與公共權力分野的逐漸明晰。對公民個體權利的捍衛,勢必回到如何制約公共權力上來,而對個體權利的捍衛與對公共權力的制約正是憲政的基本要義。廣泛的民間維權抗爭正預示著中國公民社會的生長。
四、如何理性看待今日中國的維權運動?
如何正確對待中國大陸今日廣泛的維權運動,這是擺在當下中國思想界面前的歷史性課題,不容迴避。不管各人所處的角度有多麼不同,以下幾點判斷應該能夠成為對維權運動的基本共識。首先,從維權的起點來看,公民個體權利被侵害後起而維護應是天經地義的。其次,從公民維權的要求上說,也只是部分或全部地補償被侵害的權利,這也是合情合理且合法的。剩下的就是維權的手段與途徑問題了。從目前已出現的維權事件來看,無論訴訟、上訪還是靜坐抗議都是在現行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的,依據的是憲法所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這種和平理性的抗爭途徑是符合現代文明準則的。既然維權運動的起點、目標與途徑都符合現代文明社會的基本原則,那麼對它的根本性認識就顯而易見:維權是正義、正當、進步的,是符合歷史發展的潮流的,因而應該維護支持和參與。
面對日益聲勢浩大的民間維權運動,知識界在支持的聲浪中也夾帶著一些憂鬱與質疑的音符。有學者指出:「『門前政治』的民眾抗爭,在多大程度上帶有憲政性質,多大程度上帶有傳統造反性質?不是很好區分。我看「門前政治」並沒有提出多少面向未來的政治要求,更多的還是傳統性質的具體訴求:權利的歸還啊,拆遷的補償啊。我們不能那麼樂觀地說這些就會導致憲政民主的運動,我看不出來它們是否會指向憲政轉型******但我擔心,它更有可能引發中國新一輪的激進主義運動,最近已經有走向暴力化的苗頭。」對於這種擔心我們是可以理解的,在極權政體下沒有任何協商對話機制的情況下維權運動導致暴力的可能性極大,正因為如此知識份子不能只停留在擔心上,而應更多設法通過自身努力去避免、扭轉這種局面。至於民眾抗爭「並沒有提出多少面向未來的政治要求」這是目前的現實,但要民眾「提出對未來政治的要求」屬脫離現實的要求。我們怎麼能要求普通民眾去提出憲政的訴求?這應該是知識份子的職責,否則知識份子何以成為知識份子?不過知識份子也應從民眾維權的現實中看到憲政的基礎。憲政本就是民權與政權的相互角逐中的界定,沒有民眾的維權意識與行動,憲政就沒有平臺。從這種意義而言維權與憲政有不可分割性。至於英美通過「反增稅」走向憲政,正是說明廣泛的維權意識與維權運動是導致憲政的動力。難道英美的「反增稅」不是一種全民性維權嗎?至於是不是每個走向憲政的民族都必須通過反增稅,我倒覺得未必。應該說反增稅只是維權的一種形式,但它不應是通向憲政的唯一路徑,公民的維權意識確立與踐行才是通向憲政的根本。在中國今天下崗、拆遷、失地遠比增稅更直接侵害到人們的權利,甚至威脅到人們的生存時,這種維權的抗爭顯然比反增稅更為緊迫。還有就是英美社會在出現反增稅時己經有較成形的憲政基礎了,反增稅才成為人們維權的主題。我相信中國未來也嵊蟹叢鏊暗氖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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