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重金收買、控制海外媒體
為了封殺法輪功在海外的空間,江澤民集團不惜血本收買海外中文媒體。美國的詹姆斯通基金會(Jamestown Foundation)2001年11月21日發表的中國簡訊(China Brief)中,有一篇調查報告,題為「中國政府是如何試圖控制美國的華語媒體的」 ,披露中共介入海外中文媒體,其主要策略有:1)以全資或擁有主要股份的形式直接控制報紙、電視、無線廣播;2)政府利用獨立媒體在大陸的商業利益來影響這些媒體;3)購買廣播時段或廣告空間;4)安排政府人員到獨立媒體工作,在內部起作用 。
據調查,中國官方宣傳系統對大多數海外媒體採取封堵的政策,《華僑時報》和被詹姆斯通基金會報告提到的《星島日報》、《僑報》等是被中國官方「放行」的中文媒體。據不完全統計,在99年7.20到2002年7月間,紐約的《僑報》刊登了320多篇攻擊誹謗法輪功的文章。這些內容很快就會在中國官方的各大報紙、網站上被中國國內的媒體廣泛轉載,成為反法輪功宣傳的重要組成部分,證明其得到「國際支持」,進一步推動國內的迫害。按照中國宣傳系統嚴格的層層審查制度,如果沒有特殊的「關照」,一般的海外報導決不會如此迅速的佔領官方媒體的版面。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加拿大《華僑時報》不但大量轉載中國官方攻擊法輪功的文章,而且出自該報的詆毀法輪功的文章往往以最快的速度被國內官方媒體引用。目前,《華僑時報》誹謗案已經進入終審階段 。
在CCTV-4和其他受控海外媒體對法輪功的詆毀和仇恨宣傳的驅使下,經濟利益的誘惑下,以及海外使、領館的指揮下,在北美一些地方如休斯敦、芝加哥、紐約及加拿大都發生了暴力襲擊海外法輪功學員的事件。
例如,紐約華人社團聯合總會主席梁冠軍,在此之前曾多次干擾破壞法輪功學員在紐約的合法活動,並在多種場合煽動社區對在美國合法團體法輪功的仇恨。中新網報導:「2001年4月21日紐約華人社團聯合總會所屬近百個僑團成員針鋒相對,在『法輪功』遊行隊伍經過的六個地段進行了直面鬥爭。」 2003年6月23日晚上10時左右,在紐約唐人街怡東大酒樓門前,發生了一起惡意毆打法輪功學員的事件。以紐約華人社團聯合總會主席梁冠軍為首的一些人將多名法輪功學員打傷。梁因親自動手攻擊法輪功學員而涉嫌攻擊罪被捕,被控以「三級攻擊罪」 。
2002年8月16日,加拿大廣播標準委員會公布了對加拿大中文城市電視臺轉播中國中央電視臺的一則謀殺案報導的投訴做出的裁決,判定城市電視在2001年12月16日轉播中央電視臺將中國的一起謀殺案和法輪功聯繫起來的報導中違反了加拿大廣播協會制訂的『職業道德守則』和『有關暴力守則』、以及廣播電視新聞主編協會的『(新聞業)職業道德守則』中的四條規定 。
2000年9月25日(CCTV-9) 正式開播,和其中文國際頻道(CCTV-4)一併向全世界播出。當時僅用8顆衛星就覆蓋了全球98%的陸地和海洋。而到現在,CCTV-4和CCTV-9的傳播竟然以37顆衛星向全球播出,何以需要? 耗資幾何?
1.6.2 各種在海外的詆毀和仇恨宣傳品與活動
大量各種類型的詆毀法輪功的煽動仇恨的宣傳品被成批的由出版商製作,諸如書籍、各類小冊子、VCD光碟發往各個僑社,圖書館,學校和音像書店。
惡意詆毀法輪功的大型圖片,運往世界各地的使、領館舉行圖片展,如加拿大、美國、義大利、瑞士、奧地利、荷蘭、俄羅斯、比利時、法國、德國、韓國、泰國、新加坡、印度尼西亞、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
以外交「公函」形式將反法輪功小冊子發送到各個國家的各級政府、政府官員、媒體和非政府組織。
從1999年鎮壓法輪功以來,每年聯合國人權會議,中國都要派500人以上的代表團去日內瓦阻止對中國侵犯人權的提案,特別是譴責迫害法輪功提案。這筆開支也相當驚人,機票加食宿以人均1500美元計算,5年來約3750萬美金。
1.6.3 海外監視網
為了封殺法輪功的海外空間,鎮壓後,大批國安、公安、網路警察、特務被中共派往海外,僅美國南加州特務人員就達上千名;大量人力被用於收集海外法輪功學員的個人信息,製造海外黑名單. 2004年10月4日, 美國國會代表Frank Pallone在美國眾議院全票通過304號決議案時說,「悲傷的是,,(江氏集團)對法輪功毫無理由的迫害不但沒有停止,超越了中國的國界,延伸到美國。在美國, 法輪功也遭到了無端的攻擊,在美國的法輪功學員被列入了侮辱性的黑名單」 。
2002年6月來自幾個國家和地區的一百餘名法輪功學員前往冰島抗議來訪的江澤民,有的被拒簽證,有的在邊境被拒入境,有的被扣押在臨時拘留所,還有的是在美國或歐洲被冰島航空公司拒登航班的。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去冰島在幾個機場被拒絕登機,震驚世界,據冰島官方披露,根據的就是中國方面提供的黑名單 。2003年6月5日,冰島信息保護專局(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就冰島司法部利用黑名單阻止法輪功學員進入冰島一事正式作出裁決:「冰島司法部將法輪功學員XX的有關信息提供給冰島航空公司、以及冰島駐美國、挪威、丹麥、英國、法國的使館,用以阻止他進入冰島的行為是非法的。」
1.6.4 金錢外交與恐嚇
貿易和經濟被江澤民集團當作最重要的籌碼,將迫害法輪功延伸到海外。2004年10月4日美國眾議院頒布的304號決議中提到,「中國外交使團在過去的5年裡一直在美國積極參與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騷擾和迫害;」「據記者引證,美國的一些地方官員在受到中國領事官員的壓力之後出於擔心傷害貿易關係的動機而宣布放棄他們對法輪功的支持;」 「舊金山市的監督員克里斯-戴利(Chris Daly)在接到關於中國官員對他選區的選舉人進行恫嚇的投訴之後,發起了一項決議,譴責中國政府侵犯人權和迫害法輪功成員。」
2002年6月,美國國會人權委員會舉辦了關於「中國向美國官員施壓以及騷擾修煉和支持法輪功的美國公民」的聽證會。 一些城市的市長和市議員作證揭露了中國官員利用經濟為籌碼脅迫他們放棄支持法輪功。 加州桑迪市市長蘭迪-韋伯爾(Randy Voepel)在致國會人權小組聽證會的錄像證詞中說,2000年12月27日,我收到了中國駐洛杉磯總領事的一份措辭強硬,極有恐嚇口吻的來信,信中帶有一個隱藏的威脅。信中說:『我們希望貴市出於中美友好關係和貴市公民的利益角度,認真考慮中方要求,不要給予法輪功任何形式的褒獎和支持,等等等等。』 韋伯爾市長說,這讓我感到非常不安。它使我不寒而慄。」
這些醜聞裡面有多少國庫的錢被花掉?
華爾街日報(2002年2月21日)文章說,「這種手段是集恐嚇加騙術為一體, 並以外交和經濟壓力來威脅。」 CNN資深中國分析員林和立撰文說「北京揮舞金錢外交」 。 (2002年6月18日)
(追查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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