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們大可不必去管它。你著急也沒有用:既然還沒有公布,那麼照慣例說,就是還輪不到你知道。而我之所以用這個題目寫這篇文章,其實是因為我這個人太賤:明明知道人家根本不理睬我的關心,但我還是要去關心。因為在我這種要關心的人看來,這一事件,他或者認為是與我沒有絲毫關係的,然而我卻認為與我有著至關重要的關係。
從有關報導看,四川也好,山東也好,他們所謂的「資訊暢通」,無疑都只是指地方政府內部的資訊暢通。而恰恰因為它只是政府內部的「資訊暢通」,那麼這樣的一種政策安排,從根本的意義上說,無疑就是一種「瞞」的政策。因為它要求的只是政府內部下級對上級的信息暢通。至於社會的知情權,它根本就是加以排斥的。也就是說,這樣一種政策安排,是以對社會的「瞞」為前提的。而正因為它有「瞞」這樣一種本質的屬性,同時還因為「瞞」有雪藏問題、保障利益的好處,所以,我們很容易理解每一級政府都會產生「瞞」的自然衝動。而所有事件最後的結果,只不過是瞞的層次高低、瞞的時間長短罷了。所以,我們完全可以大膽地預言,四川也好,山東也好,類似的文件只是發一發而已,該瞞著上級的還要繼續瞞,該捂的還要繼續捂,除非再也瞞不住、再也摀不住。
這是一個十分悲觀、然而卻又十分合理的結局。所以我要問:中國政府真地想保證資訊暢通嗎?
如果中國政府真地想保證「資訊暢通」,我看也大可不必有無可奈何的心理,但關鍵是要徹底摒棄只要求政府內部的「資訊暢通」,而卻剝奪社會的知情權的制度設計。也就是說,政府應該允許社會來關心社會的問題,而不是由政府自己包打天下。而像 「非典」事件、孫志剛事件、以及最近的「妞妞」事件等,無一不在理由充分地說明著,社會的關注是保證政府資訊暢通的根本性前提。所以,以上兩省的政府部門也好,中國的其他政府機構也好,如果真地想做到「資訊暢通」,那麼就換一下思考問題的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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