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提醒進出境人員不可超額攜帶外幣進出境

針對一些企業和個人超額攜帶外幣進出境現象增多的情況,大連海關提醒進出境人員不可超額攜帶外幣進出境。

  11月24日,一日本籍男性旅客Karasawa欲乘NH904(大連-東京)次航班出境,大連海關旅檢關員在對其行李進行檢查時,發現該旅客在行李中夾藏420萬元日元現金未向海關申報出境。這名旅客稱此款項系自己由境外帶入的購貨款,此次出境攜帶部分為購貨後的剩餘貨款。由於不能出具入境申報單,海關人員依法將超額貨幣扣留,並移交調查部門處理。

  據海關關員介紹,進入年底,一些企業和個人為了盡快回籠資金、核銷帳目、預付貨款,會利用經常往返的便利,攜帶超量貨幣出境。在此,海關關員鄭重提醒所有進出境人員: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聯合制定的《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出境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不須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至10000美元的,應向銀行申領《攜帶證》;超出上述金額的,須向當地外匯管理局申請核准,即《攜帶證》應同時蓋有"銀行攜帶外匯出境專用章"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攜帶外匯出境核准章"。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超過5000美元等值的應當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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