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0月鮮奶不得上市 質檢總局規定引起嘩然

國家質檢總局的規定令全國各地奶企一片嘩然

  如果明年《通則》實施,所有奶品都不得標注鮮奶,意味著市場的奶品將沒有鮮奶和常溫奶之分,消費者的消費將更加盲從,這對本地的鮮奶企業發展極為不利。

  前不久,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對外頒布了《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04)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籤通則》(GB13432-2004),規定明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按照《通則》相關規定,任何在市面上銷售的奶品都不得標示為鮮奶。

  毫無疑問,在鮮奶與常溫奶大戰愈演愈烈的背景下,《通則》一旦實施,無疑會對各地巴氏消毒奶企業帶來致命打擊。對此,廣東、四川、上海等全國各地奶企一片嘩然,各地奶協負責人也顯得憂心忡忡。昨日,燕塘、香滿樓、澳純、光明、達能等知名鮮奶企業的代表彙集一堂,就此政策展開討論,商量對策。鮮奶專指原奶?

  據瞭解,《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規定,「應在食品標籤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當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已規定了某食品的一個或幾個名稱時,應選用其中的一個,或等效的名稱」。

  與此同時,《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的編製單位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還編寫了《食品標籤國家標準實施指南》,並被指定為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標準統一宣貫教材。其中明確指出:鮮奶的標準術語應該是「生鮮奶」,即國際標準所稱的「原乳」。該《指南》還引用了美國聯邦法規101部分食品標籤來證明這一規定屬國際慣例,認為「新鮮」一詞用於食品標籤或標示上,意指該食品是處於「生」的狀態,並未經冷凍或任何形式的熱處理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防腐處理。也就是說,只有剛剛從奶牛身上擠下的奶才稱得上是鮮奶,人們習慣稱為鮮奶的巴氏消毒奶則因經過了80℃以下加熱消毒的加工處理而不能再稱為鮮奶。

  廣東省奶業協會副會長王丁棉對記者說:「這意味著,當明年10月1日《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正式實施之後,如果巴氏消毒奶的包裝上還標注有鮮奶字樣,就是違法。這怎不令生產巴氏消毒奶的企業感到揪心呢。」

  生奶不等於鮮奶

  對鮮奶專指原奶的說法,廣東省奶業協會秘書長林樹斌在接受採訪時說:「這毫無道理。」

  他說,制定者之所以把鮮奶當作是原奶,根本的原因是制定此標準的有關負責人「太書生氣」,結果把生奶與鮮奶的概念混淆了。他說,《通則》和《指南》的很多內容是根據對應的國際標準翻譯過來的。在翻譯過程中,將生奶(raw milk)和新鮮奶(fresh milk)混為一談,並將兩者等同起來,簡化為生奶就是鮮奶,鮮奶就是生奶。

  林樹斌說,這顯然是非常明顯的錯誤。早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我國奶業界就將fresh milk引入並翻譯為鮮奶,而且如同世界各國一樣,限定使用在只以生原奶為唯一原料的巴氏消毒奶單一產品上,一直沿用至今。在國際上,fresh milk一詞用得非常廣泛,且專指巴氏消毒奶。美國聯邦法規101部分食品標籤中規定了「新鮮」是處於生的狀態,但同時也把巴氏消毒奶作為一種特例來加以說明:如果「新鮮」一詞並不明示或暗示食品是未經加工或未經防腐處理的,在其標籤或標識上使用「新鮮」一詞就不受到本法規的限制,比如允許使用「新鮮」來描述經巴氏消毒加工的全脂牛奶(因消費者一般都知道牛奶都經過巴氏消毒)。

  鮮奶企業發展將受扼制

  佛山澳純乳業副總經理婁華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作為本地鮮奶企業,他對此政策感到非常不理解。他說,如果明年《通則》實施,所有奶品都不得標注鮮奶,意味著市場的奶品將沒有鮮奶和常溫奶之分,消費者的消費將更加盲從,這對本地的鮮奶企業發展極為不利。

  荷斯坦乳業張圖強認為,這一政策將對本地鮮奶企業,特別是擁有自己牧場的大型企業帶來極大的打擊。他透露說,目前巴氏消毒奶收購原奶的成本約為3500元每噸,而用進口奶粉的還原奶的成本不及2200元每噸。成本相差懸殊,擁有牧場的企業毫無價格競爭優勢。企業為了追求利潤將加大對還原奶的投資,而逐漸減少巴氏消毒奶的投資,這將影響整個養牛業的發展。

  王丁棉認為,對鮮奶變相的定義,從短期來看,會助長還原奶的發展,給本地鮮奶企業造成沈重打擊;從長期來看,會誤導消費者,最終傷害整個中國奶業。據他介紹,此問題在四川、重慶、上海也引起了當地奶業協會有關負責人的強烈關注,廣東省奶業協會將積極聽取企業意見,把企業的聲音總結為書面材料,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爭取在明年10月1日《通則》正式實施之前,給本地奶企一個公平公正的答覆。

  由於鮮奶與常溫奶競爭激烈,國際紙業與瑞典利樂也在為此暗中較勁,明年10月1日不能賣鮮奶是不是一場陰謀呢?面對記者的提問,王丁棉不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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